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35 (1700-1725).djvu/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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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夾鐘半律為羽,

去吹口三寸二分六釐三毫六絲,為羽孔。

無射為角。

去龡口四寸八分八釐四毫八絲,為角孔。

「中呂半律」為變宮,

去吹口三寸二分八釐六毫二絲三忽,為變宮孔。

「黃鐘含少」為變徵,

「去吹口四寸三分八釐五毫三絲一忽」 附。

律娶妻,則大呂代宮,以變宮為角;呂生子,則夷則代 宮,以變徵為角。此謂「正聲。」三調,流轉用事,三分損一, 二寸八釐六毫以為法。下生者倍,故得大呂半律。若 在陽地,倍之,則上生者四,得八寸三分七釐六毫。是 乃大呂全律,當月自宮者也。

律寸舊法蕤賓六寸八十一分寸之二十六,計五百一十二分。

「《蕤賓》下生,則大呂為徵;重上生,則大呂為宮。」此《月令》 候氣所以異於樂聲者與!

《月令註疏》:鄭元曰:「大呂者,蕤賓之所生也,三分益一。」

其役於他均,姑洗之商,太簇之角,黃鐘之變徵,全律 應之。應鐘之徵,南呂之羽,林鐘之變宮,半律應之。建 律運曆,以應六十日。甲午,應鐘之徵也;丙午,南呂之 羽也;戊午,蕤賓之宮也;庚午,姑洗之商也;壬午,太簇 之角也。為林鐘變宮,則商徵聲應中呂,為武舞。六成。 為黃鐘變徵,則羽角聲應林鐘,為文舞七成,調起角 羽而並奏之。無射六變,南呂之羽八變,應鐘之徵;夾 鐘六變,太簇之角八變,姑洗之商。蓋蕤賓引商刻羽, 夾鐘從宮,一變合無射,二變合中呂,三變合黃鐘,四 變合林鐘,五變合太簇,六變合南呂,七變合姑洗,八 變合應鐘,九變合蕤賓歸宮焉。

俗樂:蕤賓為宮,曰「中管道調宮」 ;夷則為商,曰中管小食調;夾鐘為羽,曰中管平調;中呂為變宮,曰中管小食角。皆宋《樂髓經》所增。

金奏特鏞高一尺六寸四分,兩舞相距九寸四分強, 兩銑相距一尺二寸八分。編鐘高八寸二分強,兩舞 相距四寸六分強,兩銑相距六寸二分強;《清聲》編鐘 高六寸二分強,兩舞相距三寸七分強,兩銑相距四 寸八分。特磬鼓長一尺八寸八分強,博四寸一分強 股長一尺二寸五分強,博六寸三分,皆厚一寸七分。 編磬鼓長一尺三寸一分,博二寸七分,股長八寸五 分,博四寸一分,皆厚一寸五分。清聲編磬鼓長九寸 八分,博一寸八分,股長六寸七分,博三寸二分,皆厚 一寸五分。晉鼓高六尺六寸,面廣正度五尺七寸。 通曰特鏞鉦一尺二寸,編鐘鉦五寸五分,弱,清鐘鉦 三寸八分。《傳》曰:「東方春,其聲角樂,當宮」於夾鐘,餘方 各以其中律為宮。以此推之,「南方夏」,其聲徵樂,當宮 於蕤賓可知矣。《編懸》不止七律,必益林鐘以下羽聲 復清,而後還相為宮。

漢武帝將行《太初曆》,詔曰:「蓋聞昔者黃帝合而不死,名察發斂,定清濁,起五部,建氣物,分數尚矣,書缺樂弛,朕甚難之。朕非未能修明也。紬積曰分,率應水德之勝。今日順夏至,黃鐘為宮,林鐘為徵,太簇為商,南呂為羽,姑洗為角。自是以後,氣復正羽,聲復清,名復正變。以至子日當冬至,則陰陽離合之道行焉。」 按此則十二律應二十四時之變,夏至音比黃鐘明矣。合謂合陰為陽也。歷終復始無窮,故不死,猶今言活法也。名其所察,如景之長短,時之發斂,以律清濁之聲,以起五行之部。每月之氣,占物立候,如陽升之數。自冬至底夏至,凡四十二分,合三十九分為八十一徵。王羽衰則土勝水德,故黃鐘為呂,此月律所以有正有變也。正則五聲清濁也,變則變徵為穆羽,以合和也。

蓋土敝則草木不長,猶宮亂則荒;水煩則魚鱉不大, 猶羽亂則危。故《傳》又曰:「夏日至,樂舞八變,鼓空桑之 琴。」本作桑木非是「黃鐘之音調」,則蕤賓之律應。間音以簫宮 能制羽,則徵盛而有子,生生不窮也。

宋姜夔曰:「人事不和,天時多忒,由大樂未有以格神人,召和氣也。宮為君為父,商為臣為子,宮商和則君臣父子和矣,徵為火,羽為水,南方火之位,北方水之宅,常使水聲衰,火聲盛,則可助南而抑北。宮為夫,徵為婦,商雖父宮,實徵之子,常以婦助夫,子助母,而後聲成文,徵盛則宮唱而有和,商盛則徵有子,而生生不窮,休祥不召而自至矣。」 愚按:宮以角倡,商以徵和,而羽聲常竭,其象可以遏狄患。

如謂樂忌臣民陵君,而徵羽大於宮不害,是則當夏 宮而冬律勝矣。故蕤賓之縣,必增四清聲而為十六, 然後林羽不大於無射,夷羽不大於應鐘。舞《大夏》則 蕤賓、黃鐘交應,而對待之中有流行者存焉,非謂離 而不合也。和故萬物而不失節,故祀天祭地,謂之天 神地示,可得而禮,禮其節樂者乎?今制編鐘:與林鐘同但少 一斤編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