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36 (1700-1725).djvu/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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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淮南子》《漢前志》本黃鐘之律,以三歷十二辰積 之,得一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為黃鐘之實。第二, 以黃鐘三分為損益,定生十二律第三」,次十二律之 實四次變律五,次《律生五聲圖》六,次變聲七,次八十 四聲圖八,次六十調圖九,於是候氣、審度、嘉量、權衡 次焉,為十三篇。其下卷述前史書志經傳疏註,《呂氏 春秋》《淮南子》,下至歷代龠尺款識,用以明造律和聲、 均調、候氣制器之事。朱文公稱其書「明白而淵深,縝 密而通暢,鑿鑿可見之行也。」其後文公考定《禮書》,定 《鐘律》《詩樂》至《樂舞》等篇,而《鐘律篇》大率本元定所著, 而互演之,稱明邃矣。

《樂書》云:「昔太史公為律書,其始不言律而言兵,不言 兵之用而言兵之偃,以為天下富庶,百姓嬉遊,此和 樂之本也。」蓋亦深達制律之意者哉!樂之用,不外乎 聲音律呂。《通典》云:「以子聲比正聲,則正聲為倍;以正 聲比子聲,則子聲為半。」如仲呂之管,長六寸五分有 奇,上生黃鐘,三分益一,不及正律九寸之數,但得八 寸七分有奇,以為黃鐘之變律。半之,得四寸三分有 奇,為子聲。此聲有倍半之略也。《淮南子》云:「姑洗生應 鐘,比於正音,故為和。應鐘生蕤賓,不比於正音,故為 謬。」蓋五音相生,至於角位,則其數六十有四,隔八下 生,當得宮前一位,以為變宮。又自變宮隔八上生,當 得徵前一位,其數五十有六,以為變「徵。變者與正比 則為和,變者與正不比則為謬。」此音有和謬之略也。 《漢書·律歷志》:「天地人及四時為七始」,此合而言之也。 又以黃鐘為天始,林鐘為地始,太蔟為人始,此分而 言之也。蓋黃鐘居子為天統,林鐘居丑為地統,太蔟 居寅為人統,故為三始。姑洗為春,蕤賓為夏,南呂為 秋,應鐘為冬,以三合「四,是謂七始。」此三始、七始之略 也。以七音因十二律為八十四調,除二變聲不得為 調,以五因十二則為六十調。然二變不調,則冬夏聲 闕,四時不備。蔡子之說非,而鄭譯之議是也。此六十 調與八十四調之略也。以徑象言之,黃鐘長九寸為 乾,林鐘長六寸為坤,乃邵子《皇極經世》「聲起於多乾 之甲也;音起於古,乾之子也。」此理之可通於《易》者也。 以娶妻生子言之,黃鐘為陽,大呂為陰,猶甲子之娶 乙丑,皆同位者也。黃鐘之生林鐘,林鐘之生太蔟,猶 甲子金之生庚辰金,皆隔八者也。乃沈重鐘律,議用 京房之術求之,得三百六十律,當一期之日,隨日建 律,依次運行,當日者以次為宮,而商徵依次從焉。此 義之有符於曆者也。樂必用五音,然《周禮》三大祭皆 無商音,說者謂周德木也,故祭鬼神之樂去金。開元 諸臣言唐土德王,請加商調,去角調,是即《周禮》之意 云爾。我朝以土德王,初作《洪武正韻》,聲起於東,從角 也。後見《禮部韻會》而遵用之,不起於東,而起於公,此 則從宮矣,豈非深達造化者哉?律止於十二是矣。然 十二者律之本聲,而四者應聲也。本聲重大,為君為 父;應聲輕清,為臣為子。故四聲曰清聲,即夾鐘、大呂、 黃鐘、太蔟之應也。苟不用四清聲,是有本而無應矣。 冷謙建議用鐘聲四,故編鐘、編磬皆為十六,豈非洞 達音律者哉?《詩》稱「定之方中」,謂測日景以辨方也。土 圭之法,祖沖之之論備矣。然候氣者使按日景之子 午以布律,則氣必不應。何也?天氣微偏於左,地氣微 偏於右,所謂不參差則不能生物者也。故土圭測日 景,常在子午之中,此天之正位也;以鍼定南北,常在 丙午、壬子之中,此地之正位也。故冬至置黃鐘之律 於壬子之中,夏至置林鐘之律於丙午之中,然「後飛 灰應律。」今元定乃欲一室之中多截管以候黃鐘,豈 非臆說哉!黃鐘起於子之一,以三倍之,歷十二辰,而 終於亥之一,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漢志》蓋借十 二辰以列三因之算位耳。蔡子乃批以為真張皇鋪 衍,謬矣。自黃鐘之管,陽皆下生,陰皆上生。自蕤賓之 管,陽反上生,陰反下生,此非空言也。從子至巳,陽生 陰退,故律生呂言下生,呂生律言上生。從午至亥,陰 生陽退,故律生呂言上生,呂生律言下生。蓋《班志》隔 八相生,一下一上,則終於仲呂,其長止三寸三分有 奇。京房之法,至蕤賓重上生,凡五下六上,終於仲呂, 其長六寸六分有奇。若仲呂止三寸三分有奇,雖三 分益一,不能復生黃鐘之律。故用六寸六分,則三分 益一可以復生黃鐘耳。蔡子乃譏其陰陽錯亂,亦未 之思乎?近世儒者乃曰黃鐘非九寸之管,而引《外紀》 《呂氏春秋》所載含少之說為証曰:「黃鐘,音始也,象則 君也,其律宜短,其氣宜微,其聲宜清者也。」夫黃鐘以 八十一分為管,而吹三十九分以為聲,故謂之含少, 乃遂以三寸九分為黃鐘之律,而執含少以為清管 焉。自此律一差,大呂而下十一律者,皆無由取正矣。 蓋太史公之言曰:「細若氣,微若聲,聖人神而明之,雖 妙必效。」今聖主當陽,能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 眾,是樂之本也。區區之器與數,何足論哉?

黃太史道周《樂律論衡》曰:「樂律,《史記》所載,極為詳悉。 揚子雲《太元》只是說曆耳。天地之體,四方各百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