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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志管輅傳》注:「義博從輅學鳥鳴之候,輅言:君雖好 道,天才既少,又不解音律,恐難為師也。輅為說八風 之變,五音之數,以律呂為眾鳥之商,六甲為時日之 端。反覆譴曲,出入無窮。義博馳精數日,卒無所得。」 《晉書荀勗傳》:「勗既掌樂事,又修律呂,並行於世。」 《摯虞傳》:「陳勰掘地得古尺」,尚書奏:今尺長於古尺,宜 以古為正,潘岳以為不宜改。虞駁曰:「今尺長於古尺, 幾於半寸,樂府用之,律呂不合;史官用之,曆象失占; 醫署用之,孔穴乖錯。宜如所奏。」

《裴頠傳》:荀勖之修律度也,檢得古尺,短世所用四分 有餘。頠上言宜改度量,太醫權衡卒不能用。

張懷瓘《書斷》:「傅元博學善屬文,解鐘律。」

《通鑑》:「宋元嘉二十二年,太史令錢樂之以漢京房六 十律,復演為三百六十律,日當一管。」

《南齊書劉瓛傳》:初,瓛講《月令》畢,謂學生嚴植曰:「江左 以來,陰陽律數之學廢矣。吾今講此,曾不得其髣髴。」 時濟陽蔡仲熊禮學博聞,謂人曰:「凡鐘律在南,不容 復得調平。昔五音金石,本在中土,今既來南,土氣偏 陂,音律乖爽。」瓛亦以為然。

《南史齊東昏侯本紀》:「帝大起諸殿,椽桷之端,悉垂鈴 佩。江左舊物有古玉律數枚,悉裁以鈿笛。」

《梁書卞華傳》:「華博涉有機辯,說經析理,為當時之冠。 江左以來,鐘律絕學,至華乃通焉。」

《酉陽雜俎》:梁主客陸緬謂魏使尉瑾曰:「我家有荀勗 尺,以銅為之,金字成銘,家世所寶。」魏肇師曰:「荀勗之 尺,是積黍所為,用調鐘律。」阮咸譏其聲有湫溢之韻, 後得玉尺,度之過短。

《北齊書信都芳傳》:芳以術數千,高祖為館客,授參軍。 丞相倉曹祖珽謂芳曰:「律管吹灰,術甚微妙。絕來既 久,吾思所不至,卿試思之。」芳遂留意十數日,便云:「吾 得之矣,然終須河內葭莩灰。」後得河內葭莩,用其術, 應節便飛,餘灰即不動也。不為時所重。竟不行,故此 法遂絕云。

《周書沈重傳》:「保定末,重至京師,詔令討論五經,并校 定鐘律。」

《盧光傳》:「光精於三禮,善陰陽,解鐘律。」

《隋書萬寶常傳》:寶常配樂戶,因而妙達鐘律,遍工八 音,造玉磬以獻於齊。又嘗與人方食,論及聲調。時無 樂器,寶常因取前食器及雜物,以箸扣之,品其高下, 宮商畢備,諧於絲竹,大為時人所賞。然歷周洎隋,俱 不得調。開皇初,沛國公鄭譯等定樂,初為黃鐘調,後 譯樂成,奏之。上召寶常問其可否,寶常曰:「此亡國之 音,豈陛下之所宜聞。」上不悅。寶常因極言樂聲哀怨 淫放,非雅正之音,請以水尺為律,以調樂器。上從之。 寶常奉詔,遂造諸樂器,其聲率下鄭譯,調二律,并撰 《樂譜》六十四卷,具論八音旋相為宮之法,改絃移柱 之變,為八十四調,一百四十四律,變化終於一千八 百聲。時人以《周禮》有旋宮之義。自漢、魏已來,知音者 皆不能通見,寶常特創其事,皆哂之。至是,試令為之, 應手成曲,無所凝滯,見者莫不嗟異。於是損益樂器, 不可勝紀。其聲雅淡,不為時人所好,太常善聲者多 排毀之。又太子洗馬蘇夔以鍾律自命,尤忌寶常。夔 父威方用事,凡言樂者皆附之而短,寶常數詣公卿 怨望。蘇威因詰寶常所為何所傳受。有一沙門謂寶 常曰:「上雅好符瑞,有言徵祥者,上皆悅之。先生當言 就番僧受學,云是佛家菩薩所傳音律,則上必悅。」寶 常然之,遂如其言以答威。威怒曰:「番僧所傳,乃是四 裔之樂,非中國所宜行也。」其事竟寢。

《盧賁傳》:賁以古樂宮懸七八,損益不同,歷代通儒,議 無定準,於是上表曰:「殷人以上,通用五音。周武克殷, 得鶉火、天駟之應,其音用七。漢興,加應鐘,故十六枚 而在一簴。鄭元注《周禮》二八十六簴,此則七八之義, 其來遠矣。然世有沿革,用捨不同,至周武帝復改懸 七,以林鐘為宮。夫樂者,治之本也,故移風易俗,莫善 於樂,是以《吳札觀》而辨興亡。」然則樂也者,所以動天 地,感鬼神,情發於聲,治亂斯應。周武以林鐘為宮,蓋 將亡之徵也。且林鐘之管,即黃鐘下生之義。黃鐘,君 也,而生於臣,明為皇家九五之應;又陰者,臣也,而居 君位,更顯國家登極之祥。斯實冥數相符,非關人事。 伏惟陛下握圖御㝢,道邁前王,功成「作樂,煥乎曩策。 臣聞五帝不相沿樂,三王不相襲禮,此蓋隨時改制 而不失雅正者也。」上竟從之。即改七懸八,以黃鐘為 宮,詔賁與儀同楊慶和刪定《周、齊音律》。

《何妥傳》:「太常所傳宗廟雅樂,歷數十年,唯作大呂,廢 黃鐘。妥奏請用黃鐘,詔下公卿議,從之。」

《裴政傳》:政善鐘律,與長孫紹遠論樂,語在《音律志。 袁充傳》:「充性好道術,頗解占候。仁壽初,充言上本命 與陰陽律呂合者六十餘條而奏之,因上表曰:皇帝 載誕之初,非止神光瑞氣,嘉祥應感,至於本命行年, 生月生日,並與天地日月陰陽律呂,運轉相符,表裡 合會。此誕聖之異,寶曆之元。今與物更新,改年仁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