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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悅,賞賜優崇。儕輩莫之比。

《玉海》:「隋開皇九年,遣毛爽及太樂令蔡子元等候節 氣,令爽草定其法,名曰《律譜》。」

《通鑑》:「隋開皇十三年,牛弘使協律郎祖孝孫等定雅 樂,從陳山陽太守毛爽受京房律法,布管飛灰,順月 皆驗。又每律生五音,十二律為六十音,因而六之,為 三百六十音,分直一歲之日,以配七音,而旋相為宮 之法。明上不聽。」

《甘澤謠》魏先生生於周家,於宋儒書之外,詳究樂章。 隋初與樂官蘇夔、蔡子元等詳其律度。及隋末兵興, 楊元感戰敗,謀主李密亡命鴈門,變姓名以教授先 生,同其鄉曲,由是遂相來往,常論鐘律。

《唐書實威傳》:「威從兄子璡,有巧思。武德中,與太常少 卿祖孝孫受詔定雅樂,是正鐘律云。」

《楊收傳》:「時有安涗者問樂意,收曰:『樂亡久矣。上古祀 天地宗廟,皆不用商周人歌大呂,舞《雲門》以祀天神, 歌太蔟,舞《咸池》,以祀地祇。大呂,黃鐘之合,陽聲之首。 而雲門,黃帝樂也;咸池,堯樂也,不敢用黃鐘,而以太 蔟次之。然則祭天者圜鐘為宮,黃鐘為角,太蔟為徵, 姑洗為羽;祭地者函鐘為宮,太蔟為角,姑洗為徵,南』」 呂為羽,訖不用商及二少。蓋商聲剛而二少聲下,所 以取其正,裁其繁也。漢祭天則用商,而宗廟不用,謂 鬼神畏商之剛。西京諸儒惑圜鐘、函鐘之說,故其自 受命,郊祀宗廟樂唯用黃鐘一均。章帝時,太常丞鮑 業始旋十二宮。夫旋宮以七聲為均,均言韻也,古無 韻字,猶言一韻聲也。始以某律為宮、某律為商,某律 為角,某律為徵,某律為羽,某律少宮,某律少徵,亦曰 變,曰比。一均成則五聲為之節族。此旋宮也,乃取律 次之,以示涗涗。時七十餘,以為未始聞而收未冠也。 《地理志》:「伊州伊吾郡下,土貢香、棗、陰牙角、胡桐律。」 《百官志》:「大樂署令二人,下丞二人,樂正八人。下令掌 調鐘律,以供祭饗。」

《唐會要》:「貞觀初,張文收覽蕭吉樂譜,以為未甚詳,取 歷代沿革,截竹為十二律吹之,備盡旋宮之義。」 《通典》:「貞觀中,張文收鑄銅斛,稱尺、升、合,咸得其數。詔 以其副藏於樂署。至武延秀為太常卿,以為奇翫,以 律與古玉尺、玉斗、升合獻焉。」

《演繁露》:開元九年敕:「度以十寸為尺,尺二寸為大尺; 量以十升為斗,斗三升為大斗。」此謂十寸而尺,十升 而斗者,皆秬黍為定也。鐘律冠冕湯藥皆用之。 開元十七年,將考宗廟樂,敕以銅律付太常,而亡其 九管。

《羯鼓錄》上:「洞曉音律,凡是絲管,必造其妙。至於清濁 變轉,律呂呼召,君臣事物,迭相制使,雖古之夔曠,不 能過也。」

《甘澤謠》陶峴者,彭澤之子孫也。有生之初,通於八音, 命陶人為甓,潛記歲時敲取其聲,不失其驗。撰《樂錄》 八章,以定八音之得失。

《唐國史補》:「宋沇為太樂令,知音,近代無比。太常久亡 徵調,沇乃考鐘律而得之。」

《琵琶錄》:武宗初,朱崖李白太尉有樂人廉郊者,師於 曹綱,盡綱之能。常詣平原別墅,於池上彈蕤賓調。忽 有一片方響鐵躍出,有識者謂是「蕤賓鐵也。蓋是指 撥精妙,律呂相應耳。」

《酉陽雜俎》:「蜀將軍皇甫直,別音律,擊陶器,能知時月。」 《五代史。周德妃董氏傳》:「妃幼穎悟,始能言,聞樂聲知 其律呂。」

《五代會要》:「王朴依周法,以秬黍校定尺度,長九寸,虛 徑三分,為黃鐘之管,與見在黃鐘之聲相應。以上下 相生之法推之,得十二律管,進所定尺所吹黃鐘管。」 《宋史竇儼傳》:「儼拜翰林學士,判太常寺,校鐘磬管籥 之數,辨清濁上下之節,復舉律呂旋相為宮之法,迄 今遵用。」

《和峴傳》:「先是王朴、竇儼洞曉音樂,前代不協律呂者, 多所考正。朴、儼既沒,未有繼其職者。會太祖以雅樂 聲高,詔峴講求其理,以均節之,自是八音和暢。」 《丁晉公談錄》:「竇家二侍郎。儼為文宏贍,不可企及,又 善術數,聽聲音而知興廢之未兆,撰《大周樂正》一百 卷。周世宗時,同兄儀在翰林為學士,儀常鄙其詭怪, 世宗」常令陶人應《二十四氣》,燒瓦二十四片,各題識 其節氣。遂隔簾敲響,令辨之,一無差謬。

《宋史樂志》:「至道二年,太常音律官田琮以九絃琴五 絃阮均配十二律,旋相為宮,隔八相生,並協律呂,冠 於雅樂,仍具圖以獻。上覽而嘉之,遷其職以賞焉。 景祐元年八月,判太常寺燕肅等以周王朴所造律 準考案修治,於是帝御觀文殿,取律準閱視,親篆之, 以屬太常。明年九月,令聶冠卿等纂《景祐大樂圖》二 十」篇,以載新舊律管之差。

《胡瑗傳》:「景祐初,更定雅樂,詔求知音者。范仲淹薦瑗, 白衣對崇政殿,與鎮東軍節度推官阮逸同較鐘律, 分造鐘磬各一簴,以一黍之廣為分,以制尺律,徑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