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象仁能好生,戚象義能果斷,故「干從而戚橫」也。凡 執籥秉翟者,皆左手籥右手,翟未開舞時,籥在內,翟 在外,籥橫而翟從。蓋左手屬陽,右手屬陰,陽主于聲, 陰主于容,故左籥而右翟也。和順積中,英華發外,故 「籥內而翟外」也。籥象衡運準平,翟象表端繩直,故籥 橫而翟從也。除左右挽舞外,執之手與心平,常不離 于心也。或曰:「舞分左班右班,若在左班者則如上說, 若在右班者則反之,使相對舞而不相悖。」此說似是 而非。「左籥右翟」,與《經》義合,「右籥左翟」,乖違《經》義,故今 不從。
舞佾
《春秋左傳》曰:九月,考仲子之宮,將《萬》焉。晉杜氏註曰: 「萬,舞也。」「公問羽數于眾仲」,註曰:「問執羽人數。」對曰:「天 子用八」,註曰:「八八六十四人。諸侯用六」,註曰:「六六三 十六人。大夫四」,註曰:「四四十六人。士二」,註曰:「二二四 人。夫舞所以節八音而行八風,故自八以下。」註曰:「唯 天子得盡物數,故以八為列,諸侯則不敢用八。」
今按:舞佾行列,蓋取算術開方之法,縱橫相等,四面皆方,猶俗所謂棋盤紋也。夫一為數之始,十為數之終,不可以為佾。聖人用其中閒偶數,而不用奇數者,緣舞有分有合,而奇數不可分,故無三五七九之佾,而八佾之數乃其最多,二佾之數乃其最少。以是而為等第,則必天子用八八六十四,諸侯用六六三十「六;大夫用四,四一十六;士用二,二四」 如此,所謂以多為貴也。古者十有三年學樂誦《詩》,舞《勺》,成童舞《象》,二十舞《大夏》,四十始仕。然則學樂習舞,皆在未仕之時。故《樂記》曰:「絃歌干揚,童者舞之。」 又曰:「禮樂不可斯須去身。上下雖有等,其用無閒也。」 語樂縣之等,則天子宮,諸侯軒,大夫判,士特。語舞佾之等,則天子八,諸侯六,大夫四,士二。以此觀之,士有樂舞明矣,何必待有功而後賜用哉?先儒之說非也。今此舞譜獨用二佾者,使初學之士一以士禮為則,上可兼下,下不可以僭上,庶不至于越分而已。況四佾以上,人數多寡雖殊,而其進退容儀不外乎此。苟由是而推之,聞一可以知十,亦無難矣。嘗謂今人欲學雅舞,既不敢學今之雅舞,宜學古之雅舞可也。然古之雅舞若《大武》《大夏》之類,亦係天子之舞,豈可僭哉?於鄉樂中取其一二舞之可也。鄉樂者,二南也,用之鄉人,故名鄉樂。二佾佾二人,共四人,士制也;生員宜舞之四,佾佾四人,共十六人,大夫制也;品官宜舞之六,佾佾六人,共三十六人,諸侯制也,宗藩宜舞之,然皆自舞之則可也,伶人舞之則不可也。自能肄習先王雅舞,和其血脈,養其性情,斯為得矣;伶人舞則褻,先王雅舞,付諸庸夫賤工,斯為失矣。武舞宜歌《周南》之《兔罝》篇,其容則象「干城腹心」 ,兼以發揚蹈厲之狀,而名之曰兔罝之舞。文舞宜歌《召南》之《羔羊》篇,其容則象「退食委蛇,兼以謙恭揖讓之形,而名之曰《羔羊之舞》。孔子謂伯魚曰:『汝為《周南》《召南》矣乎』?」 人而不為《周南》《召南》,其猶正牆面而立也與。此之謂也。
舞表
陳氏《禮書》曰:「《周官》大胥以六樂之會正舞位,先儒謂 立四表于郊丘廟廷,舞人自南表向二表為一成,自 二表至三表為二成,自三表至北表為三成,乃反而 南向,自一表至二表為四成,自二表至三表為五成, 自三表至南表為六成,則天神皆降。若八變則又自 南而北為七成,自二表至三表為八成,則地祇皆出。」 若九變,又自三表至北表,為九成,人鬼可得而禮焉。 何則?武舞四表,所以象司馬之四表也。「夾振之而駟 伐」,所以象司馬振鐸,師徒皆作也。《司馬》之四表,三表 百步,一表五十步,始則行而不驟趨,中則趨而不馳 走,及四表則馳走之時也,故五十步而已。舞之四表, 蓋不必然。
陳暘《樂書》曰:「『《周官》:大胥以六樂之會正舞位,小胥巡 舞列』。《記》曰:『行其綴兆,行列得正焉』。蓋位則鄼也,所以 為綴,列則佾也,所以為行。正之以辨其序,巡之以肅 其慢。今之舞者不列於庭,而列於堂下,其退文進武, 不復有出入之序,非古人所謂舞於兩階,以序出入 舞者之意。至於進退疾徐之際,又不復盡筋骨之力」, 以要鐘鼓拊會之節,非古人所謂「文以揖遜,武以擊 刺」之意。講而習之,正今日急務也。
今按:凡武舞所以象軍旅征伐也。《周禮大司馬》:「仲冬教大閱,前期群吏戒眾庶,修戰法。虞人萊所田之野為表,百步則一為三表,又五十步為一表。田之日,司馬建旗於後表之中,中軍以鼙令鼓,鼓人。皆三鼓。司馬振鐸,群吏作旗,車徒皆作。鼓行鳴鐲,車徒皆行,及表乃止。三鼓摝鐸,群吏弊旗,車徒皆坐。又三鼓振鐸」 作旗,車徒皆作,鼓進鳴鐲,車驟徒趨,及表乃止。坐作如初,乃鼓。車馳徒走,及表乃止。鼓戒三闋,車三發,徒三刺,乃鼓退鳴鐃,且卻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