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飾以斐然之采色也。王昭禹曰:「如此則其於視也,若撥動其體而怒焉,雖任大鍾,其力之勇,鷙足以勝之而不為重。且其斐然之文,著於采色之間,擊其鍾,則似由其獸之鳴矣。」

「爪不深,目不出」,鱗之而不作,則必穨爾如委矣。苟穨 爾如委,則加任焉,則必如將廢,措,其匪色必似不鳴 矣。

趙氏曰:「穨,穨敗也。委,委靡也。廢,不舉也;措,置而不動也。」 鄭鍔曰:「為鍾虡者,必取其至猛之象。若夫爪不深、目不出,鱗之而不作之物,其狀柔弱,不能自立,頹然傾靡,如將委地。其狀如是;加以重任,則不勝其任,如將廢矣。苟又措其采色,亦似不能鳴也。此脂者膏者之狀,只可以為牲與?」 趙氏曰:「凡此皆先王假物意以」 形容鍾磬聲,一要宏大,一要輕清,欲工體此意而盡斲削之巧爾。

《爾雅》

《釋器》

《大板》謂之「業。」

築牆版也。孫炎曰:「業所以飾栒刻版,捷業如鋸齒也。《毛詩傳》云:『業,大版也,所以飾栒為縣也。捷業如鋸齒,或曰畫之』。」然則業乃是樂縣之飾,郭必以為築牆版者,以此文與「縮」之相連。《詩》云:「縮版以載作者」,以類相從。縮既築牆所用之繩,則業是築牆之版明矣。散而言之,則業亦樂縣之飾,故《詩大雅》云:「簴業維樅」,《周頌》云:「設業設簴。」而毛、鄭皆以為大版所以飾栒為縣也。

木謂之「簴。」

縣鐘磬之木,植者名「簴。」《考工記》云:「梓人為筍簴。」鄭註云:「樂器所縣,橫曰筍,植曰簴。」然則縣鐘磬者,兩端有植木,其上有橫木,謂直立者為簴,謂橫牽者為筍。筍上加大版,為之飾,名業。

《隋書》

《音樂志》

簨簴,所以縣鐘磬。橫曰簨,飾以鱗屬;植曰簴,飾以臝 及羽屬。簨加木版於上謂之業。殷人刻其上為崇牙 以挂縣。周人畫繒為翣,戴之以璧,垂五采羽於其下, 樹於簨簴之角。近代又加金博山,於簨上垂流蘇,以 合采羽。五代相因同用之。

《唐書》

《禮樂志》

凡植者為簨,橫者為簴簴,以縣鐘磬,皆十有六,周人 謂之一堵,而唐人謂之一簴。自隋以前,宮縣二十簴。 及隋平陳,得梁故事,用三十六簴,遂用之。唐初因隋 舊,用三十六簴。高宗蓬萊宮成,增用七十二簴。至武 后時省之。開元定禮,始依古著為二十簴。至昭宗時, 宰相張濬已修樂縣,乃言:「舊制,太清宮南北郊、社稷」 及諸殿廷用二十簴,而太廟含元殿用三十六簴。濬 以為非古,而廟廷狹隘,不能容三十六,乃復用二十 簴,而鐘簴四以當甲丙庚壬,磬簴四以當乙丁辛癸, 與《開元禮》異。而不知其改制之時,或說以鐘磬應陰 陽之位,此《禮經》所不著。

《舊唐書》

《音樂志》

樂縣,橫曰簨,豎曰虡。飾簨以飛龍,飾趺以飛廉。鐘虡 以摯獸,磬虡以摯鳥,上列樹羽,旁垂流蘇,周制也;縣 以崇牙,殷制也;飾以博山,後世所加也。

《宋陳暘樂書》

《大架 小架》

「漢魏以來,有四箱金石之樂,其樂縣之架,少則或六 或八,多則十六二十。至唐始益為三十六架。」高宗蓬 萊宮有七十二架,其大小之辨可知矣。段安節《雅樂 部》宮縣四面五架,即古簨簴也。其上安金銅仰陽,以 鷺鶿、孔雀羽裝之,兩面綴以流蘇,以綵翠紱為之。十 二律鐘,上有九乳,依月律排之,每面石磬及編鐘各 一架,各列編磬十二,亦依律呂編之。「《雲韶部》用玉磬 四架」,亦可謂詳矣。

《熊熊案》

熊羆案十二,悉高丈餘,用木雕之,其狀如床,上安版 床焉。梁武帝始設十二案鼓吹在樂縣之外以施,殿 庭宴饗用之,圖熊羆以為飾。隋煬帝更於案下為熊 熊貙豹騰倚之狀,象百獸之舞,又施寶幰於上,用金 綵飾之,奏《萬于清》《月重輪》等三曲,亦謂之「十二案樂」, 非古人朴素之意也。

《元史》

《禮樂志》

登歌樂器,編鐘一簴、筍、簴皆雕繪樹羽,塗金雙鳳五, 中列崇牙、博山十有六,縣以紅絨組簴跗,青龍藉地, 以綠油臥梯二,加兩跗焉。筍兩端金螭首,銜鍮石璧。 翣五色銷金流蘇,絛以紅絨維之。鐵杙者四,所以備 攲側。在太室以礙地甓,因易以石麟。簴額識以金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