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0 (1700-1725).djvu/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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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妙也。由是始悟匏之為言,即今笙斗之別名耳。謂 之匏是也,謂之斗非也。木代匏者,其制甚精,其來亦 遠,非三代之聖人決不能為。先儒以為世俗之制,誤 矣。聞今溪洞諸蠻猶用匏以為笙,穴管之閒,盬而漏 氣,其音終不若中國之笙也。凡為雅樂笙竽屬者,刻 木作匏形以代之,可也;不作匏形而作長底,則與俗 笙無異,斯不可也。必欲仍用真匏,斯亦理之不通者 也。以「木代匏,其法有二:或用真匏為質者,或不用真 匏,只像匏形亦可也。」臣嘗取世俗所製十七簧笙,截 去笙斗之下段,削去笙嘴及周遭之漆,而後截去葫 蘆之上段,將削過笙斗陷於葫蘆中,用膠漆灰布以 固其口縫,惟匏不漆,尚質故也。此是一法。又一法,用 桐木旋作匏身,取其輕也;用棗木鑽作匏面,取其硬 也。中閒實處,亦同常笙。若不實,則費氣而難吹也。匏 外安笙嘴,名曰咮,形如鵝項。《代匏》并咮,皆髹以黑漆 也。笙管曰「修檛」,用紫竹為之,中檛最長,餘檛漸短,各 於按孔上刻律呂之名。俗笙,周遭之管,有闕不連而 向內者,二孔指入其中,按之雅笙則不然也。周遭之 管,如環無端,孔皆向外,指不入內,此其異也。若夫銅 簧響眼之制,亦如世俗常法,而笙匠所共曉,不必細 述。然與俗笙異者,惟若匏之形,音律不同耳。是故雅 樂笙簫諸器,皆須吹律議定。《傳》曰:「匏竹尚議。」此之謂 也。

十三簧笙匏圖

十三簧笙匏圖

十九簧竽匏圖

十九簧竽匏圖

十九簧笙匏圖

十九簧笙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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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

匏音之屬,曰竽曰笙。古云:「笙大者謂之巢,小者謂之 和。」又云:「笙大者謂之竽,小者謂之笙。」先儒以為大竽 三十六簧,小竽二十四簧,大笙十九簧,小笙十三簧, 其說尚矣。然除《周禮》外,《詩》《書》及《儀禮》惟有笙而無竽。 《爾雅》所謂「大笙十九簧」者,疑即竽乎?所謂「小笙十三 簧」者,疑即笙乎?然則先儒所謂三十六簧長四尺二 寸者,恐無此理。何以知其無此理也?簧多必用大匏, 不惟吹氣有限,不能遍及,而手亦難持也。竊疑十九 簧者,其名曰竽,又名曰巢;十三簧者,其名曰笙,又名 曰和,蓋此二器各有二名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