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0 (1700-1725).djvu/6

此页尚未校对

為蕤賓;次上一穴為南呂,半竅為夷則,變聲為應鐘。 謂用黃鐘清與仲呂雙發為變聲,半竅為無射;後一 穴為黃鐘清中管,起應鐘為首、為宮。其次上穴,大呂 為商。又次上穴,夾鐘為角。又次上穴,仲呂為變徵。又 次上穴,蕤賓為正徵。又次上穴,夷則為羽。變宮為無 射。謂後穴與第三穴雙發是也。如此即不用半竅,謂 十二律用兩笛成曲也。今按習所具,以《太常》半竅法 起閒聲,亦葉律施用。

《羌笛》五孔

馬融賦笛,以謂出於羌中。舊制四孔而已,京房因加 一孔,以備五音。《風俗通》:漢武帝時,丘仲作尺四寸笛, 後更名羌笛焉。

《義觜笛》

如橫笛而加觜。《西涼樂》也。今高麗亦用焉。

《鐵笛》

鐵笛之制,未知所起,今民閒往往有之。

《雅笛》六孔

笛之為樂,所以滌蕩邪心,歸之雅正者也。後世雅笛 之制,非竅而為五,以合五聲;必竅而為六,以葉六律。 《傅緯》有六孔之說,豈雅笛歟?古者論笛之良,不過衡 陽之簳也。故師曠得其雄,宋意得其雌焉,蓋無異於 伶倫斷嶰谷雌雄之竹,以為律呂也。由是觀之,舜之 《簫韶》,九成、鳳皇,至於來儀,庸詎知非其雌雄之竹耶?

《長笛》六孔如尺八而長
短笛尺餘

昔人有吹笛而歌曰:「閒夜寂以清,長笛亮且鳴。」則長 笛六孔具,黃鐘一均,如尺八而長。晉桓子野之所善, 馬融之所頌,伏滔之所賦,王子猷之所聞,相如之所 善,蔡邕之所制也。魏明帝時,令和承受笛聲以作律。 歌聲濁者用長笛長律,歌聲清者用短笛短律,古歌 詞曰:「長笛續短笛。」晉列和善吹,裁音十二以應律,劉 和之《東廂》長笛四尺二寸,今樂府所用短笛,長尺有 咫,此笛長短之辨也。

《雙笛》五孔

雙笛之制,蓋起於後世,馬融賦之詳矣。易京君明,素 識音律,因四孔之笛,更加一孔,以備五音焉。

《豎笛》六孔

豎笛之制,六孔,具黃鐘一均,聲應十二律之調,升之 雅樂可也。後世宮縣用之,不亦可乎?晉時黃鐘笛三 尺八寸,鍾宗之減為三尺七寸,奚縱又減三尺六寸 五分,豈本於此歟?

《手笛》六孔如雅笛而小

和峴論太樂「手笛之制,如雅笛而小,其長九寸,與黃 鐘律管等矣。其孔有六,與羌笛同矣。昔宗同善吹以 為新引,唐雲朝霞善吹以為新聲,孫處秀善吹而作 犯調,李牟善奏而風至,皆一時妙手也。」

《七孔笛》

《風俗通》曰:「笛,滌也。所以滌邪穢,納之雅正也。長尺四 寸,七孔。」《樂書》曰:「笛之滌也,可以滌蕩邪氣,出揚正聲。」 七孔下調,漢部用之。蓋古之造笛,翦雲夢之霜筠,法 龍吟之異韻,所以滌蕩邪氣,出揚正聲者也。其制可 謂善矣,然用七孔以通七音,非先王之制也。

《十二律笛》

漢蔡邕推五聲十二律還相為宮之法,制十有二笛。 故黃鐘之笛,正聲應黃鐘,下徵應林鐘,長二尺八寸 四分四釐有奇。正聲調法,黃鐘為宮,應鐘為變宮,南 呂為羽,林鐘為徵,蕤賓為變徵,姑洗為角,太蔟為商。 然宮生徵,黃鐘生林鐘;徵生商,林鐘生太蔟,商生羽, 太蔟生南呂;羽生角,南呂生姑洗;角生變宮,姑洗生 「應鐘;變宮生變徵,應鐘生蕤賓。」下徵調法,林鐘為宮, 南呂為商,應鐘為角,黃鐘為變徵,太蔟為徵,姑洗為 羽,蕤賓為變宮。清角之調,姑洗為宮,蕤賓為商,林鐘 為角,南呂為變徵,應鐘為徵,黃鐘為羽,太蔟為變宮。 凡笛體用角律,其長者八之,短者四之,空中實容,長 者十六,三宮二十一變也。伏空四,所「以便用事也。」大 呂之笛,正聲應大呂,下徵應夷則,長二尺六寸六分 三釐有奇。《太蔟》之笛,正聲應太蔟,下徵應南呂,長二 尺五寸三分一釐有奇。夾鐘之笛,正聲應夾鐘,下徵 應無射,長二尺四寸。《姑洗》之笛,正聲應姑洗,下徵應 應鐘,長二尺二寸三分三釐有奇。《蕤賓》之笛,正聲應 蕤賓,下徵應大呂,長「三尺九寸九分五釐有奇。」《林鐘》 之笛,正聲應林鐘,下徵應太蔟,長三尺七寸九分七 釐有奇。《夷則》之笛,正聲應夷則,下徵應夾鐘,長三尺 六寸。《南呂》之笛,正聲應無射,下徵應中呂,長三尺二 寸。《應鐘》之笛,正聲應應鐘,下徵應蕤賓,長三尺九寸 九分六釐有奇。其法可謂詳矣。然不知去二變以全 五音,「去《六十律》」以全「十二律」,其於先王之制,不亦遠 乎?

《鳳鳴笛》

昔黃帝使伶倫採竹於嶰谷以為律,斬竹於昆溪以 為笛,或吹之以作《鳳鳴》,或法之以作《龍吟》。由是觀之, 古人制作,未有不貴其有循而體自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