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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缶部雜錄

《易經離卦》日:「昃之離,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凶。」 《詩經宛丘》:「坎其擊缶,宛丘之道。」

《墨子三辨》篇:「農夫春耕夏耘,秋收冬藏,息於聆缶之 樂。」

《淮南子精神訓》:「夫窮鄙之社,扣盆拊瓴,相和而歌,自 以為樂。嘗試為之擊建鼓,撞巨鐘,乃始知夫盆瓴之 足羞也。」

《說林訓》:「君子有酒,鄙人鼓缶;雖不見好,亦不見醜。」 《鹽鐵論散不足》篇:「往者,民閒酒會,各以黨俗,彈箏鼓 缶而已。」

徐幹《中論》:「聽黃鐘之音,知擊缶之細;涉庠序之教,知 不學之困。」

《顏氏家訓》:「荀奉倩喪妻,神傷而卒,非鼓缶之情也。」 《丹鉛總錄》:古者西戎用缶以為樂,即古之土音也。党 項國亦擊缶焉。然缶本中國之樂,外國竊而用之耳。 李斯曰:「擊甕扣缶,真秦之聲。」澠池之會,藺相如請秦 王擊缶。《淮南子》云:「君子有酒,小人鼓缶。」是其證也。後 世水盞之樂,亦原於擊缶焉。

缶部外編

《寶櫝記》:「丹丘國有夜叉駒,踐之鬼。以赤瑪瑙作瓶缶 及樂器,皆輕妙。」

《宣室志》:「李員居長安延壽里,一夕忽聞室之西南隅 有歌,其音清越,泛泛然久不已,歌詞曰:『色分藍葉青, 聲比磬中鳴,七月七日吾當示汝之形。至秋始六夜 有甚雨,潰其堂之北垣。明日垣圮又聞其聲如前聞 者,員驚視之,於垣下得一缶,徑尺餘,形狀奇古有文, 視不可見,叩之,韻極長。命滌去塵蘚,歷然可讀,字若』」 小篆,乃崔子玉《座右銘》,員得而異之。

甌部彙考

唐段安節《樂府雜錄》

《甌》

武宗朝郭道源後為鳳翔府天興寺丞,充太常寺調 音律官。善擊甌,率以邢甌、越甌用十二隻,旋加減水 於其中,以著擊之。咸通中,有吳蠙,洞曉音律,亦為鼓 吹署丞,充調音律官,善於擊甌,《擊甌》蓋出於《擊缶》。

《宋陳暘樂書》

《拊瓴 扣甕 擊甌》

唐武宗大中初,天興縣丞郭道源取邢甌十二,酌水 作調,以著擊之,其音妙於方響。咸通中,吳蠙亦精於 此。劉安曰:窮鄉之社,扣甕拊瓴,相和而歌以為樂,豈 亦擊甌類歟?非古制也。自擊建鼓,撞巨鐘觀之,則扣 甕拊瓴之樂,亦足羞矣。《墨子》曰:「農夫息於聆缶之樂」, 亦此類歟?

《馬端臨文獻通考》

《水盞》

近世民閒用九甌盛水擊之,謂之《水盞》,合五聲四清 之音,其制蓋始於李琬,特世俗之樂,非雅調也。

《明王圻三才圖會》

擊甌圖

擊甌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