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卦》
《象》曰:澤上於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程傳〉眾聚則有爭,物聚則有奪,故觀《萃》象而戒也。「除」,謂簡治也,去弊惡也。除而聚之,所以戒不虞也。〈大全〉建安丘氏曰:「天生五材,誰能去兵?用兵亂也,去兵亦亂也。君子當萃聚之世而除戎器,非右武也,特戒不虞而已。如秦皇之銷鋒鏑、鑄金人;李唐之議銷兵,則非謂之除戎器;漢武席文、景富庶之極,至窮兵黷武以事四裔,又豈戒不虞之義乎?」
《既濟卦》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本義〉既濟之時,以剛居剛,高宗伐鬼方之象也。「三年克之」,言其久而後克,戒占者不可輕動之意。
《象》曰:「三年克之」,憊也。
〈程傳〉言《憊》以見其事之至難,在高宗為之則可,無高宗之心,則貪忿以殃民也。
《未濟卦》
九四: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於大國。
〈本義〉以九居四,不正而有悔也。能勉而貞,則「悔亡」矣。然以不貞之資,欲勉而貞,非極其陽剛用力之久不能也。故為「伐鬼方」,三年而受賞之象。〈大全〉誠齋楊氏曰:「《既濟》伐鬼方,而憂其憊者,《既濟》之世,利用靜也。《未濟》伐鬼方,而得其賞者,《未濟》之世,利用動也。」
隆山陳氏曰:《既濟》之三,《離》之上也。《未濟》之四,《離》。
之下也。二爻正當濟難之地,故象討伐。但《既濟》言高宗,《未濟》則受命出征者耳。雲峰胡氏曰:「震,懼也。」 臨事而懼,未濟者必濟矣。
書經
《說命中》
惟口起羞,惟甲冑起戎,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
〈蔡傳〉《甲胄》所以衛身也。輕動則有起戎之憂。干戈所以討有罪。必嚴於省躬者。戒其有所輕動。
《洪範》
《三、八政》:「一曰食,二曰貨,三曰祀,四曰司空,五曰司徒, 六曰司寇,七曰賓,八曰師。」
〈蔡傳〉《師》者,除殘禁暴也。兵非聖人之得已,故居末也。
《立政》
其克詰爾戎兵,以陟禹之跡。方行天下,至于海表,罔 有不服。以覲文王之耿光,以揚武王之大烈。
〈蔡傳〉詰,治也。治爾戎服,兵器也。陟,升也。《禹跡》,禹服舊跡也。方,四方也。海表,四裔也。言德威所及,無不服也。呂氏曰:「兵,刑之大也。故既言庶獄,而繼以治兵之戒焉。」或曰:「周公之訓,稽其所弊,得無啟後世好大喜功之患乎?」曰:「周公詰兵之訓,繼勿誤庶獄之後,犴獄之間,尚恐一刑之誤,況六師萬眾之命,其敢不審而誤舉乎?」推「勿誤庶獄」之心。而奉「克詰兵戎」之戒。必非得已不已。而輕用民命者也。〈大全〉呂氏曰:公非教王用兵,恐其宴安而使之自強。如《易謙》卦言「利用侵伐」,亦是於謙抑之中,有自強之意也。古人治兵,乃所以弭兵;後世銷兵,乃所以召兵。陳氏雅言曰:「治平無事之時,乃禍患之所自起。苟安於逸樂,憚於自強,則偷惰之氣,由是而益勝,覬覦之奸,由是而或生。故周公告成王以此,非導其君以窮兵黷武」者,比也。
《康王之誥》
太保暨芮伯咸進相揖,皆再拜稽首曰:「敢敬告天子, 皇天改大邦殷之命。惟周文武,誕受羑若,克恤西土, 惟新陟王,畢協賞罰,戡定厥功,用敷遺後人休。今王 敬之哉!張皇六師,無壞我高祖寡命。」
〈蔡傳〉皇,大也。張皇六師,大戒戎備,無廢壞我文武艱難寡得之基命也。按召公此言,若導王以尚威武者。然守成之世,多溺宴安而無立志。苟不詰爾戎兵,奮揚武烈,則廢弛怠惰而陵遲之漸見矣。成康之時,病正在是,故周公於立政,亦懇懇言之。後世墜先王之業,忘祖父之讎,上下苟安,甚至于口不言兵,亦異于召公之見矣。可勝嘆哉!〈大全〉新安陳氏曰:「周以仁厚立國,盈成之久,其流弊易至于弛而弱,弊政雖甚於東遷之後,幾微已兆於一再傳之餘,周、召、畢諸公已豫見先憂于未然之前矣。正如太公言魯後世浸弱者此也。康王之子昭王即有舟膠、楚澤之陵夷,召公之言,豈過也哉!」〈會編〉此皆「召公率群臣進戒康王」之辭。
春秋四傳
鄭伯克段于鄢
《春秋》:隱公元年:「夏五月,鄭伯克段于鄢。」
《公羊傳》「克之者何?殺之也。殺之則曷為謂之克?大鄭 伯之惡也。曷為大鄭伯之惡?母欲立之,己殺之,如勿 與而已矣。段者何?鄭伯之弟也。何以不稱弟?當國也。 其地何?當國也。齊人殺無知。何以不地?在內也。在內, 雖當國,不地也。不當國,雖在外,亦不地也。」
《穀梁傳》:「克者何?能也。何能也?能殺也。何以不言殺?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