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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春秋》:文公二年「春王二月甲子,晉侯及秦師戰于彭

衙,秦師敗績。」

胡《傳》:戰而言及者,主乎是戰者也。夫敵加于己,不得 已而起者,謂之應兵。爭恨小,故不忍忿怒者,謂之忿 兵。按《左傳》秦孟明帥師伐晉,報殽之役。此所謂忿兵, 疑罪之在秦也,而以晉侯主之,何哉?處己息爭之道, 遠怨之方也。然則敵加於己,縱其侵暴,將不得應乎? 曰敵加於己而己有罪焉,引咎責躬,服其罪則可矣。 己則無罪,而不義見加,諭之以辭命,猶不得免焉,亦 告于天子方伯可也。若遽然興師而與戰,是謂以桀 攻桀,何愈乎?故以晉侯為主者,處己息爭之道,遠怨 之方,王者之事也。

晉人宋人陳人鄭人伐秦

《春秋》文公二年「冬,晉人、宋人、陳人、鄭人伐秦。」

《胡傳》:「按《左氏》,四國伐秦,報彭衙之役,則皆國卿也。其 貶而稱人者,晉人再勝秦師,在常情亦可以已矣,而 復興此役,結怨勤民,是全不務德,專欲力爭,而報復 之無已也,以致濟河焚舟之師,故特貶而稱人。」

叔孫得臣會諸侯之師伐沈

《春秋》文公三年「春王正月,叔孫得臣會晉人、宋人、陳 人、衛人、鄭人伐沈,沈潰。」

《胡傳》:「按《左氏》伐沈,以其服于楚也。沈潰,民逃其上也。 五國皆稱人,將非命卿也。沈在汝南平輿縣北,未嘗 與中國會盟而南服於楚,師入其境而民人逃散,雖 非義舉,比於報復私怨之兵則有間矣,故其事無褒 貶。凡此類,欲示後世用師者知權而本之以正也。」

秦人伐晉

《春秋》:文公三年「夏五月,秦人伐晉。」

《胡傳》:「『按《左氏》,秦伯伐晉,濟河焚舟,封殽尸而還。其稱 人何也?聖人作《易》,以懲忿窒慾,為《損》卦之象。其辭曰: 『損,德之修也』。《春秋》諸侯之知德者鮮矣,穆公初聽杞 子之請,違蹇叔之言,其名為『貪兵』,是慾而不能窒也; 及敗於殽,歸作秦誓,庶幾能改,將窒其慾矣。復起彭 衙之師,報殽、函之役,其名為憤兵』,是忿而不能懲也。」 今又濟河,取郊人之稱斯師也,何義哉?晉人畏秦而 不出,穆公逞其忿而後悔,自是見伐不報,始能踐自 誓之言矣,是故於此貶而稱「人」,備責之也。

晉陽處父伐楚以救江

《春秋》:文公三年「冬十有二月,晉陽處父帥師伐楚以 救江。」

《公羊傳》:「此伐楚也,其言救江何?為諼也。其為諼奈何? 伐楚為救江也。」

《穀梁傳》:「此伐楚,其言救江,何也?江遠楚近,伐楚所以 救江也。」

《胡傳》「以者,不以者也。救江善矣,其書以何?楚嘗伐鄭 矣,齊桓公遠結江、黃,合九國之師於召陵,然後伐鄭 之謀罷。又嘗圍宋矣,晉文公許復曹、衛,會四國之師 於城濮,然後圍宋之役解。今江國小而弱,非能與宋、 鄭比,楚人圍之,必不待徹四境屯戍守禦之眾,與宿 衛盡行也。當是時,楚有覆載不容之罪,晉主夏盟,宜」 合諸侯,聲罪致討,命秦甲出武關,齊以東兵略陳蔡 而南,處父等兵方城之外,楚必震恐,而江圍自解矣。 計不出此,乃獨遣一軍,遠攻強國,豈能濟乎?故書「伐 楚」以救江。言救江雖善,而所以救之者非其道矣。此 《春秋》紀用兵之法也。

晉侯伐秦

《春秋》:文公四年「秋,晉侯伐秦。」

《胡傳》:「晉人三敗秦師見報,乃常情耳。而穆公濟河焚 舟,則貶而稱人。秦取王官及郊未至,結怨如晉師之 甚也。襄公又報之於常情,過矣,而得稱爵,何也?聖人 以常情待晉襄,而以王事責秦穆,所以異乎襄公忘 親背惠,大敗秦師,敗狄伐許,怒魯侯之不朝也,而以 無禮施之,是專尚威力,先事加人,莫知省德而後動」 也。今又報秦,不足罪矣。穆公初敗於殽,悔過自誓,增 修德政,宜若過而知悔,悔而能改,又有濟河之役,則 非誓言之意,所以備責之也。然晉襄見伐而報,猶無 譏焉。秦穆至是見伐而不報,善可知矣。不譏晉侯,所 以深善秦伯。《春秋》大改過,嘉釋怨,王者之事也。故仲 尼定書,列《秦誓》於百篇之末,以見悔「過能改,而不責 人」,雖聖賢誥命,不越此矣。

晉人及秦人戰于令狐

《春秋》:文公七年「夏四月戊子,晉人及秦人戰于令狐, 晉先蔑奔秦。」

《公羊傳》:「晉先昧以師奔秦,此偏戰也。何以不言師敗 績?敵也。」此晉先昧也。其稱人何?貶。曷為貶外也。其外 奈何?以師外也。何以不言出?遂在外也。

《穀梁傳》:「不言出在外也,輟戰而奔秦,以是為逃軍也。」 《胡傳》:「按《左氏》,襄公卒,太子幼,晉人欲立長君,趙孟使 先蔑如秦逆公子雍,秦康公以師納之。襄夫人日抱 太子以啼於朝曰:『舍適嗣不立而外求君,將焉寘此』? 諸大夫畏逼,乃背先蔑,立靈公。趙盾將中軍以禦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