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3 (1700-1725).djvu/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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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仁宗本紀》,延祐四年冬十一月,諭諸宿衛入 直,各居其次,非有旨不得上殿,闌入禁中者坐罪。 按《兵志》:延祐四年四月,河南行省言,本省地方寬廣, 關係非輕,所屬萬戶府俱於臨江沿淮上下鎮「守,方 面相離省府,近者千里之上,遠者二千餘里,不測調 度,卒難相應。況汴梁國家腹心之地,設立行省,別無 親臨軍馬,較之江浙、江西、湖廣、陝西、四川等處,俱有 隨省軍馬,惟本省未蒙撥付。」樞密院以聞,命於山東、 河北蒙古軍、河南、淮北蒙古軍兩都萬戶府調軍一 千人與之。十一月,陝西都萬戶府言:「碉門探馬赤軍 一百五十名,鎮守多年,乞放還元翼。」樞密院臣議:彼 中亦係要地,不宜放還,止令於元翼起遣一百五十 名,三年一更鎮守。元調四川各翼漢軍一千名鎮守 碉門黎雅,亦令一體更代。

延祐五年,定萬戶府入侍衛籍。

按《元史仁宗本紀》:「五年二月丁酉,敕廣寧、開元等萬 戶府軍入侍衛,有兄弟子姪五人者三人留,四人,三 人者二人留,著為籍。」

延祐六年,置勇校署,又以羽林軍萬人及萬戶府萬 人俱隸東宮。

按《元史仁宗本紀》,六年六月戊申,置勇校署,以角觝 者隸之。癸丑,以羽林親軍萬人隸東宮。七月,以者連 怯耶兒萬戶府軍萬人隸東宮,置右衛率府。 按《兵 志》:六年閏八月,命知樞密院事眾嘉領圍宿,發五衛 軍代羽林軍士,仍以千戶二員,百戶十員,擇士卒精 銳者二百人屬之。 又按《志》:六年九月,知樞密院事 塔失鐵木兒言:「諸漢人不得點圍宿軍士圖籍,係軍 數者,雖御史亦不得預知,此國制也。比者領圍宿官 言,中書命司計李處恭巡視守倉庫,軍卒有曠役者 則罪之,以懲其後,使無怠而已。而李司計擅取軍數, 箠士卒,在法為過。臣等議:宜自中書與樞密遣人案 之,驗實以聞。」制可。

延祐七年,定「京城環衛更番法」,調各路戍卒,又遣使 閱實各省戍兵,調海運鎮遏軍,如舊制。

按《元史英宗本紀》,「延祐七年二月,汰富民竄名宿衛 者,給役蒙古諸驛。丙子,定京城環衛更番法,准五衛 漢軍歲例。三月庚寅,帝即位。乙未,遣知樞密事也兒 吉尼檢覈鞏昌等路屯戍,選甘州戍卒。夏四月,海運 至直沽,調兵千人防戍。五月丁亥,罷沅陵縣浦口千 戶所。六月丁丑,改紅城中都威衛為忠翊侍衛親軍」 都指揮使司,隸樞密院。秋七月壬辰,罷女直萬戶府 及狗站脫脫禾孫,散遼陽紅花萬戶府兵。十一月戊 戌,遣使閱實各行省戍兵。 按《兵志》:延祐七年四月, 調海運鎮遏軍一千如舊制。 又按《志》:七年五月,詔 留守司及虎賁司官親率眾於夜巡邏。 又按《志》:七 年六月,以紅城中都威衛係掌軍務之司,屬徽政院, 不便,命遵舊制,俾樞密總之。

英宗至治元年改中都威衛為忠翊侍衛親軍又遣官選軍以備禁衛及定鹵簿諸制

按《元史英宗本紀》。「元年二月戌申。改中都威衛為忠 翊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冬十月癸丑。命樞密遣官 整視各郡兵馬。十二月甲子,以諸王怯伯使者數入 朝。發兵守北口及蘆溝橋」 按《兵志》。「英宗至治元年 正月,帝詣石佛寺。以其牆垣疏壞。命副樞朮溫台、僉 院阿散領圍宿士卒,以備巡邏。八月,東內皇城建宿 衛屋二十五楹,命五衛內摘軍二百五十人居之,以 備禁衛。」 又按《志》:「英宗至治元年,增守太廟牆垣軍。 初以衛士軍人共守圍宿,故止用蒙古軍四百人。至 是以衛士守內牆垣,其外壖止用軍士,乃增至八百。 復命僉院哈散、院判阿剌鐵木兒領之。」四月,敕搠思 吉、斡節兒八哈失寺內,常令軍士五人守衛。 又按 《志》:「英宗至治元年十一月,命有司選控鶴衛士及色 目漢軍,以備鹵簿儀仗。十二月,定鹵簿隊仗,用軍士 二千三百三十人,萬戶、千戶、百戶四十五員。仍議用 軍士一千九百五十人,萬戶、千戶、百戶五十九員,以 備儀仗。」

至治二年,罷「京師營繕」役卒四萬餘人,增鎮南王脫 不花戍兵。

按《元史英宗本紀》:「二年二月庚子,置左右欽察衛親 軍都指揮使司。三月丙子,罷京師諸營,繕役卒四萬 餘人。四月癸未,置宗仁蒙古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 乙酉,以拜住領宗仁蒙古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事, 佩三珠虎符。十二月丙寅,增鎮南王脫不花戍兵。」 至治三年春二月,命宣徽院選蒙古子男四百人入 宿衛。

按:《元史英宗本紀》云云。

泰定帝泰定元年罷衛士四百人還宗仁衛又汰東宮衛士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元年夏四月,罷衛士四百人,還 宗仁衛。秋七月,中書省臣言,「東宮衛士,先朝止三千 人,今增至萬七千,請命詹事院汰去,仍依舊制。」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