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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萬戶府,秩正三品,總斡羅思軍士,隸樞密院。秋七 月,江西建昌萬戶府軍戍廣海者,一歲更役,來往勞 苦。詔仍至元舊制,二歲一更。八月壬申,中書省、樞密 院、御史臺言:「臣等比奉旨裁省衛士,今定大內四宿 衛之士,每宿衛不過四百人。累朝宿衛之士各不過 二百人。鷹坊萬四千二十四人,當減者四千人。內饔 九百九十人,四怯薛當留者各百人。累朝舊邸宮分 饔人三千二百二十四人,當留者千一百二十人。媵 臣、怯憐口共萬人,當留者六千人。其汰去者,斥歸本 部,著籍應役。自裁省之後,各宿衛復有容匿漢南、高 麗人及奴隸濫充者,怯薛官與其長杖五十七,犯者 與典給散者,皆杖七十七,沒家貲之半,以籍入之半 為告者賞,仍令監察御史察之。」制可。冬十月,樞密院 臣言:「每歲大駕幸上都,發各衛軍士千五百人扈從, 又發諸衛漢軍萬五千人駐山後,蒙古軍三千人駐 官山,以守關梁。乞如舊數調遣,以俟來年。」從之。 至順二年期,探馬赤軍士,「歲以五月處山後諸州。」又 番休各衛漢軍及宣忠扈衛軍士,命征西元帥府戍 兵定期代還。

按《元史文宗本紀》:「二年春二月,敕探馬赤軍士歲以 五月十日遷處山後諸州。乙卯,命番休各衛漢軍十 之二,以三月一日放遣。三月壬寅,以欽察衛軍士增 多,析為左右二衛。甲寅,改宣忠扈衛親都軍萬戶府 為宣忠斡羅思扈衛親軍都指揮使,賜銀印。四月壬 申,散遣宣忠扈衛新籍軍士六百人還鄉里,期以七」 月一日還營。六月庚午,樞密院臣言:「征西萬戶府軍 七百人,自泰定以來,累經優卹放還者四百五十人。 今邊防軍少,例當追使還營。」從之。十一月戊寅,樞密 院臣言:「天曆兵興,以揚州重鎮,嘗假淮東宣慰司以 兵權,今事已寧,宜以所部兵復隸河南行省。」又:「征西 元帥府自泰定初,調兵四千一百人,戍龍剌亦集乃, 期以五年為代。今已十年,逃亡者眾,宜加優卹,期以 來歲五月代還。」並從之。

順帝元統二年詔葬雲南陣亡軍士又立湖廣黎兵屯田萬戶府

按《元史順帝本紀》,「二年夏四月庚午,詔雲南出征軍 士亡歿者,人賜鈔二錠以葬。冬十月丁卯,立湖廣黎 兵屯田萬戶府,統千戶一十三所,每所兵千人,屯戶 五百,皆上人為之,官給田土、牛種、農器,免其差徭。」

至正七年春正月立東路都蒙古軍都元帥府

按:《元史順帝本紀》云云。

至正十年。立兵馬指揮司於大名東平濟南徐州 按「《元史順帝本紀》。十年十月。大名東平濟南徐州。各 立兵馬指揮司。以捕上馬賊。」

按:《續文獻通考》:順帝至正十年冬十月,中書奏,「東南 千里外妖氣見,合立兵馬司以掌防禦。」遂置大名、東 平、濟南、徐州四兵馬司,又置大兵農司,保定、河間、武 清、景、薊共四處。其屬又有兵農千戶所二十四,百戶 所四十八,鎮撫司四。

至正十一年二月,立湖南元帥府,分府於寶慶路。三 月,立山東分元帥府於登州。

按:《元史順帝本紀》云云。

至正十二年,募兩淮鹽丁為兵。

按《元史順帝本紀》:「十二年春正月,命逯魯曾為淮東 添設元帥,領兩淮所募鹽丁五千討徐州。」

至正十三年,命南北兵馬司統兵巡邏,半載一更,於 淮南、淮北召募壯丁。又立義兵千戶、水軍千戶所於 江西。

按《元史順帝本紀》,「十三年夏四月戊戌朔,命南北兵 馬司各分官一員,就領通州、漷州、直沽等處巡捕官 兵,往來巡邏,給分司印,一同署事,半載一更。特命烏 古孫良楨得用軍器。六月癸卯,詔以敕牒二十道、鈔 五萬錠,給付淮南行省平章政事達世帖睦邇,於淮 南、淮北等處召募壯丁,并總領漢軍蒙古守禦淮安。」 十一月,立義兵千戶、水軍千戶所於江西,事平,願還 為民者聽。

至正十四年,立各路水軍義兵萬戶府。

按《元史順帝本紀》,「十四年二月,立鎮江水軍萬戶府, 命江浙行省右丞佛家閭領之。詔河南、淮南兩省,並 立義兵萬戶府。三月,中書定擬,義兵立功者權任軍 職,事平授以民職,從之。五月,立南陽、鄧州等處毛胡 蘆義兵萬戶府,募土人為軍,免其差役,令討賊自效。 因其鄉人自相團結,號毛胡蘆」,故以名之。詔以玉樞 虎兒吐華募兵萬人下蜀江,代答失八都魯守中興、 荊門,募寧夏善射者及各處回回、朮忽殷富者,赴京 師從軍。復發禿卜軍萬人,命太傅阿剌吉領之。 至正十五年,立元帥府於天長縣,統濠、泗及洪澤義 兵。

按《元史順帝本紀》,「十五年二月壬申,立淮東等處宣 慰使司都元帥府於天長縣,統濠泗義兵萬戶府并 洪澤等處義兵,聽富民願出丁壯義兵五千名者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