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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在所點集訓練,三二年閒,武藝稍精,漸習行陣,遇有

警,得將臣如抱真者統馭,制其陣隊,示以賞罰,何敵 不可戰哉!至於部分布列,量敵應機,繫於臨時便宜, 亦難預圖。況河北、河東皆邊州之地,自置義勇州縣 以時按閱,耳目已熟,行固無疑。」詔如所議。是年詔: 已發士三萬戍永興,委總管司部分閱教,歲以八月 遣萬五千人戍涇原儀渭州、鎮戎軍,十二月以萬五 千人代,至二月無警即還,歲以為常。葛懷敏等喪師, 命范仲淹、韓琦、龐籍復統四路,軍期中覆不及者,以 便宜從事。四年,夏人已納款,乃罷。又按《志》,「咸平四 年,募河北勇銳充強人。慶曆二年,環州亦募涅手背, 自備戎械并馬,置押官、甲頭、隊長。戶四等以下免役, 上番防守,月給奉廩。」又按《志》,「河北、河東、陝西義勇, 慶曆二年,選河北、河東強壯并抄民丁涅手背為之, 戶三等以上置弩一,當稅錢,二十三等以下官給。各 營於其州,歲分兩番訓」練,上番給奉廩,犯罪斷比廂 軍,下番比強壯。又按《志》:知青澗城种世衡奏,募蕃 兵五千,涅右手虎口為「忠勇」字,隸折馬山族。言者因 請募熟戶,給以禁軍廩賜,使戍邊,悉罷正兵。下四路 安撫使議。環慶路范仲淹言:「熟戶戀土田,護老弱,牛 羊遇賊力戰,可以藩蔽漢戶,而不可倚為正兵。大率 蕃情黠詐,畏強陵弱,常有以制之,則服從可用。如倚 為正兵,必至驕蹇。又今蕃部都虞候至副兵馬使,奉 錢止七百,悉無衣廩。若長行遽得禁兵奉給,則蕃官 必生徼望。況歲罕見敵,何用長與廩給?且錢入熟戶, 蕃部資市羊馬青鹽轉入河西,亦非策也。若遇有警, 旋以金帛募勇猛為便。」議遂格。又按《志》,荊湖路「義 軍土丁弩手」,不見創置之始,北路辰、豐二州,南路全、 邵、道、永四州皆置。蓋溪洞諸蠻保據巖險,叛服不常, 其控制須土人,故置是軍,皆選自戶籍,蠲免徭賦,蕃 戍砦柵,大率安其風土則罕嬰瘴毒,知其區落則可 制狡獪。其校長則有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指揮使、 副指揮使、都頭、副都頭、軍頭、頭首,「採斫、招安頭首、十 將、節級,皆敘功遷補,使相綜領,施之西南,實代王師, 有禦侮之備,而無饋餉之勞。」其後,荊南、歸、峽、鼎、郴、衡、 桂陽亦置。慶曆二年,北路總一萬九千四百人,南路 總五千一百五十人。番戍諸砦,或以歲,或以季,或以 月,上番人給口糧,有功遷補。自都副指揮使歲給綿 袍,月給食錢,指揮使給食錢指揮,給紫大綾綿袍。都 頭已上率有廩給。

按《玉海》,「慶曆二年九月壬子,置福建、廣東西澄海軍 各兩指揮。十一月庚辰,置登州澄海水軍。」

慶曆三年,詔錄死事將校。後置德順軍,田況請簡汰 諸軍,從之。涇原路城砦,置強人。

按《宋史仁宗本紀》,三年春正月戊子,詔錄將校死王 事而無子孫者親屬。辛卯,置德順軍。秋九月,桂陽洞 蠻寇邊,湖南提刑募兵討平之。按《兵志》:慶曆三年, 詔韓琦、田況選京師奉錢五百已上,禁軍武技精捷 者,營取五人,樞密院籍記姓名,以備驅使。況因言,「今 天下兵踰百萬,視先朝幾三倍。自昔養兵之穴,未有 若」是。且諸路宣毅、廣勇等軍孱弱眾甚,大不堪戰,小 不堪役,宜分遣官選不堪戰者降為廂軍,不堪役者 釋之。上然其言。又按《志》,慶曆二年,環州募涅手背 充強人。三年,涇原路被邊城砦悉置

慶曆四年,詔優恤戰傷諸軍,賜給死事者有差。詔「以 捧日天武將校補外職。」

按《宋史仁宗本紀》,四年春二月甲寅,罷陝西四路馬 步軍都總管、經略安撫招討使,復置隨路都總管、經 略安撫招討使。六月癸丑,詔諸軍因戰傷廢停不能 自存及死事之家孤老月給米三斗。秋九月壬戌。詔 保州官吏死亂兵而無親屬者,官為殯斂。兵官被害 及戰沒,並賜復其家。按《兵志》:四年四月,帝謂輔臣 曰:湖廣擊蠻吏士方夏瘴熱而罹疾者眾,宜遣醫往 為胗視。又按《志》,慶曆四年,詔捧日天武選退將校 超三資,餘超二資悉補外職。

慶曆五年,詔「諸軍選補如舊制。」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按《兵志》:五年,真定府定州 路都總管司奏,「奉詔閱教軍士,選補階級,弓射九斗 至一石,距堋七十步至百步,射最親者為第一等,其 閱教時,弓不必引滿,力競即發,務在必中。伏緣舊例, 軍中揀節級以挽彊引滿為勝,今一旦取射親者為 第一等,其弓力止九斗一石,箭留三兩指而退。素習 挽強引滿之士,於理未便。」詔諸軍選節級用舊例,遇 閱教即如近制。

慶曆六年,詔「徙廣南戍兵避瘴毒,分河北兵為四路, 揀諸路戍回兵為捧日諸軍。」

按《宋史仁宗本紀》。六年春正月戊申。徙廣南戍兵善 地以避瘴毒按《兵志》。六年詔騎軍以盛夏出戍。馬 多道死。自今以八月至二月遣發。又詔廣南方春瘴 癘。戍兵在邊者權休善地。其自嶺外戍回軍士。予休 兩月。李昭亮上言。舊制調發諸軍。先引見試以戰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