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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兵步人內差撥一十六指揮,添助防守。兼本路自 去歲泛差過軍馬三十六指揮,比之他路已是倍多, 即今戍兵二萬六千餘人,比之元豐四年人數,亦不 至闕少,自可那融使喚。」詔:鄜延路都總管司詳此照 會,如遇賊兵犯塞,或本路舉兵,委是闕人。其年滿人 指揮、兵級,令相度事宜,權留三兩月,候事宜稍息遣 還。是月,詔河東路總管司那融替換土蕃兵馬,無令 戍邊日久,致有勞弊。如無人替換,候春月事宜稍息, 即先後上番四將抽減一番兵馬歸營。 又按《志》,四 年二月,軍頭司引見捧日等兵試藝,帝於行閒召邢 斌、韓扆問曰:「開弓猶有餘力乎?」各對願增二石二斗 弓。遣內侍監定斗力授之,射皆應法,並特充殿前指 揮使,賜緡錢。

按《玉海》,「紹聖四年十二月癸卯,詔置兵籍。具京師諸 道兵數奏御。別申樞府。」

元符元年增置各路馬步軍及弓箭手又樞密院奏定將校轉補法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兵志》:「元符元年,利州路 興元府、閬州各增置就糧武寧,又湖北江東各增置 有馬雄略。涇原路新築南牟會,賜名西安州,戍守共 以七千人為額,仍招置馬軍蕃落、步軍保捷。天都臨 羌砦,戍守各以三千人為額,仍各置馬軍蕃落、步軍 保捷。永興軍等路創置蕃落。」河北大名府等二十二 州共創置馬軍廣威、步軍保捷,以河北人水招刺流 民故也。 又按志,元符元年,章楶又請增置涇原第 十二將。 又按志,元符元年二月,樞密院言,「鍾傳奏, 近往涇原與章楶講究進築天都山南牟等處。今相 度,如展置青南訥心,須置一將。乞權於熙秦兩路輟 那。新城內土田并召弓箭手,仍置提舉官二員。熙秦 兩路弓箭手每指揮以三百人為額,乞作二十指揮 招置,不一二年閒,須得數千民兵以充武備。」從之。七 月,詔陝西河東路新城砦,令招弓箭手投換。其元祐 八年四月不得招他路弓箭手指揮勿用。 又按《志》: 元年,樞密院言,就糧禁軍闕額,於廂軍內揀選年四 十以下者填。從之。 又按《志》:元符元年,詔罪人應配 五百里以上,皆配陝西、河東充廂軍。諸路經略司各 二千人止。 又按《志》:元符元年七月,樞密院言,「將校 軍頭十將各轉補者,委本將體量,不掩眼試五次,二 十步見。若一次不同,減五步掩一眼再試,但兩眼共 見二十步,或一眼全不見二十步。仍試上下馬,如無 病切弓,射五斗弩,踏一石五斗,槍刀摽牌手各不至 生疏,並與轉補。即有病切,或精神尪悴,或將校年六 十九,或經轉補後犯姦盜贓罪,情罪重以上,雖該降, 並隔下奏聽旨。如差出者,勾赴本將體量,在別州者, 報所在州體量。排連長行充承局、押官者,先取年五 十五以下、有兩次以上戰功人填闕,六人更取一名, 餘取年四十以下,武藝高強、無病切人,試兩眼各五 次,二十步見者選拍」內步軍以闕六分為率,先取弓 手一分,次取弩手三分,次取槍牌刀手二分,更有零 分者,依六分為率,資次取揀,周而復始。長行犯徒經 決及二年,或軍人因犯移配杖罪經三年、徒罪經四 年,或已升揀軍分又經一年,各無過犯,並「聽排連。不 應充軍人,已投狀後,審會取放逐便。雖未給公憑,其 請給、差使並罷。有違犯,加凡人二等。不應充軍人,於 法許逐便者,追納元請投軍例物訖,報合屬去處,給 公憑,放逐便。如非品官之家,無例物回納,願依舊充 軍者聽。」從之。三月,禮部言:「檢會故事,臣僚申請,諸州 軍府管押進奉衙校等,祖宗以來,並加散官,自更官 制,階散並罷。既罷階、散,若與轉資,似屬太優。欲每轉 一資,支賜絹一十疋。如一名管押兩處,只許就一處 支給。或一州一軍,差二人同押,亦共與上件支賜。若 一員官兩處進奉,只隨本官合推恩處,從一支給。今 押進奉皇帝登寶位禮物衙校等,欲依故例施行。」並 從之。

元符二年,置神臂弓,建葭蘆戍為「晉寧軍」,又置環慶 諸路馬步軍。詔河北置廣威、廣捷指揮。

按《宋史哲宗本紀》,二年二月辛巳,增置神臂弓。八月 甲午,建葭蘆戍為晉寧軍。十月壬子,詔河北大名二 十二州軍置馬步軍指揮,以廣威廣捷為名。 按《兵 志》:二年正月,環慶增置敢勇二百人。四月,環慶路都 總管司言,「本路新展定邊城北之橫山、興平等處,城 砦尢深,乞增置住營馬軍蕃落步軍保捷。」六月,環慶 路都總管司言,展築慶州白豹城,合增置住營馬步 軍。又鄜延路都總管司言,本路新築米脂等八堡砦, 合增置土兵馬步軍。皆從之。 又按《志》:二年,廣西察 訪司言,桂宜融等用土丁緣邊防拓,差及單丁,乞差 兩丁以上之家。從之。 又按志,二年三月,涇原經略 司言,乞將東西路蕃兵將廢罷,仍於順便城「砦隸屬 逐將統領,與漢兵相兼差使。秦鳳路如之。」四月,環慶 路經略安撫司言,「新築定邊城,有西夏來投蕃部甚 眾。欲自今將歸順之人,就新城收管給田,仍乞選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