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3 (1700-1725).djvu/99

此页尚未校对

之降卒,外籍部族之健士。嘗用遼人訛里野以北部 百三十戶為一謀克,漢人王六兒以諸州漢人六十 五戶為一謀克,王伯龍及高從祐等並領所部為一 猛安。

天輔五年,置內外諸軍都統,又立樞密院于廣寧府, 以統漢軍。

按《金史太祖本紀》,「五年二月,遣昱及宗雄分諸路猛 安謀克之民萬戶,屯泰州,以婆盧火統之,賜耕牛五 十。十一月辛丑,以忽魯勃極烈杲為內外諸軍都統, 以昱、宗幹、宗翰、宗望、宗盤等副之。」 按《兵志》,「天輔五 年,襲遼主,始有內外諸軍都統之名。以奚未平,又置 奚路都統司,後改為六部路都統司,以遙輦九營為 九」猛安隸焉,與上京及泰州凡六處,置每司統五六 萬人。又以渤海軍為八猛安,凡猛安之上置軍帥,軍 帥之上置萬戶,萬戶之上置都統。然時亦稱軍帥為 猛安,而猛安則稱「親管猛安」者。燕山既下,循遼制立 樞密院于廣寧府,以總漢軍。

太宗天會元年立兩路都統府

按《金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兵志》:天會元年,以襲遼 主所立西南都統府為西南西北兩路都統府。 天會二年,罷諸州漢人謀克猛安之號。

按《金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兵志》,「天會二年,平州既 平,宗望恐風俗揉雜,民情弗便,乃罷是制。」謂猛安謀克之制也 諸部降人但置長吏以下,從《漢官》之號。

天會三年十月,以伐宋置元帥府。

按《金史太宗本紀》:「三年十月甲辰,詔諸將伐宋,以諳 班勃極烈杲兼領都元帥,移賚勃極烈宗翰兼左副 元帥,先鋒經略使完顏希尹為元帥右監軍,左金吾 上將軍耶律余睹為元帥右都監,自西京入太原。六 部路軍帥撻懶為六部路都統,斜也副之,宗望為南 京路都統,闍母副之,知樞密院事劉彥宗兼領漢軍」 都統,自南京入燕山。 按《兵志》:「三年,以伐宋,更為元 師府,置元帥及左右副及左右監軍、左右都監。」金制, 都元師必以諳班勃極烈為之,恆居守而不出。 天會四年七月壬申,出金牌,命孛菫大㚖以所領渤 海八猛安為萬戶。

按《金史太宗本紀》云云。

天會五年,以伐宋,調諸路民兵隸諸萬戶。

按《金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兵志》,「五年伐宋之役,調 燕山、雲中、中京、上京、東京、遼東、平州、遼西、長春八路 民兵隸諸萬戶,其閒萬戶亦有專統漢軍者。」

天會六年,計「諸路州府所募射糧牢城軍數,置指揮 使、軍使、什將等員統之。」

按《金史太宗本紀》,「六年三月壬辰,命南路軍帥實古 迺籍節度使完顏慎思所領諸部及未置猛安謀克 戶來上」 按《兵志》,「六年詔還二帥,以鎮方面。諸路各 設兵馬都總管,府州鎮置節度使,沿邊州置防禦使。 凡州府所募射糧軍、牢城軍,每五百人為一指揮使, 司設使,分為四都,都設左右什將及承局押官。其軍 數若有餘或不足,則與近者合置。如不可合者,以三 百人或二百人,亦設指揮使。若百人則止設軍使。百 人以上立為都,不及百人,止設什將及承局、管押各 一員。」

天會十年。閏月辛卯。閱諸路丁壯調赴軍。改南京路 都統司為東南路都統司。又置統軍司于大名府 按《金史太宗本紀》。十年閏月辛卯。詔分遣鶻沙虎等 十二人。閱諸路丁壯調赴軍 按《兵志》。十年改南京 路都統司為東南路都統司。治東京。以鎮高麗。後又 置統軍司于大名府。

熙宗皇統三年六月己酉初置驍毅軍

按《金史熙宗本紀》云云。

皇統五年,罷漢人「猛安謀克承襲」之制。

按《金史熙宗本紀》不載。 按《兵志》,熙宗皇統五年,又 罷「遼東漢人、渤海猛安謀克承襲之制,浸移兵柄於 其國人。乃命猛安謀克為上、中下三等,宗室為上,餘 次之。」

海陵天德二年省併諸路節鎮

按《金史海陵本紀》不載。 按《兵志》:「海陵庶人,天德二 年省併中京、東京、臨潢、咸平、泰州等路節鎮及猛安 謀克,削上中下之名,但稱為諸猛安謀克,循舊制閒 年一徵發,以補老疾死亡之數。」 又按志:「天德二年 八月,改諸京兵馬都部署司為本路都總管府,九月, 罷大名統軍司,而置統軍司于山西、河南、陝西三路, 以元」帥府都監、監軍為使,分統天下之兵。又改「烏古 迪烈路統軍司為招討司,以婆速路統軍司為總管 府。」

天德三年,以「元帥府為樞密院」,罷萬戶之官。

按《金史海陵本紀》不載。 按《兵志》:三年,以元帥府為 樞密院,罷萬戶之官。詔曰:「太祖開刱,因時制宜,材堪 統眾,授之萬戶,其次千戶及謀克,當時官賞未定,城 郭未下,設此職許以世襲,乃權宜之制,非經久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