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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五堡成。時總兵官梁震奉翟鑾、毛伯溫檄,築成五」 堡,募新卒三千戍之。震家卒數千,俱勇悍善戰,時時 出劫敵營,故連年大同少寇患云。未幾,震卒妻乞收 尺籍二百人,餘卒皆出塞走降敵矣。

嘉靖十九年,定「邊鎮城堡防守軍人,諸制令京操補 伍軍,不許頂替。」

按《明會典》:「固原防守。」嘉靖十九年題准,防秋之日,總 督駐花馬池,陜西巡撫與總兵官同駐固原,一遇有 警,總兵仍赴下馬房關,截殺 寧夏城堡。嘉靖十九 年題准,鎮遠關與黑山營俱險要地方,打磑口在鎮 遠關內,係通賊要路,修築完備,以防山後之賊。又以 臨山堡沙土草茅不生,人難防守,攻築墩臺,撥軍守 哨。 凡逃回人口,嘉靖十九年詔各邊走回人口,有 被邊將藏匿殺死,以圖報功陞賞者,撫按官舉奏得 實,照殺降抵死。 凡邊臣職守,嘉靖十九年令與邊 境相連地方有司官員,但係軍前應備事宜,務要悉 心幹理。若自分彼此,致誤軍機,聽本管上司參奏治 罪。 又按《會典》,凡起解軍丁,十九年題准司府「州縣 清解京操補伍軍丁,務要揀選精壯親丁,批內明開 年甲相貌,責差相應長解,赴部審實,發營補伍。若有 在京遊食之徒,頂替代當,該衛指揮等官扶同作弊, 縱令正軍逃回者,一體緝訪,照例參送,治以重罪。」 嘉靖二十年,定承天、顯陵二衛軍政加賞,斬獲功次, 及准四川、南直防守事例。

按《明會典》:「凡湖廣荊襄鄖陽,河南南陽,陝西漢中西 安各該守禦等衛所并都司,隸巡撫鄖陽都御史所 轄者,正德六年議准,一體會同考選。」嘉靖二十年題 准,「將承天顯陵二衛軍政,即行巡撫都御史考選,其 興都留守司一應事務,俱聽本官節制撫治,都御史 不必干與。」 凡軍旗民人等獲功,嘉靖二十年議准, 「近邊地方壯夫,若有斬獲功,除照例陞級外,每顆仍 賞銀五兩,照顆遞加。 又按《會典》:四川防守,嘉靖二 十年題准設臘守備一員,提督穀粟等九堡,禦寇 等十九墩,戍兵千人,仍建倉貯糧二千石餉之。有斬 獲功,如陝西三邊例,陞賞 南直隸防守。」嘉靖二十 年議准「揚州、淮安、九江、安慶等衛所軍餘,照新江口 事例,分為春秋二班,每班一千名,于鎮江操守。春班 二月初一日上,七月終下;秋班八月初一日上,正月 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