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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短兵七十人;《六百之令》,短兵六十人。國封尉,短兵 千人,將短兵四千人,戰及死吏,而輕短兵,能一首,則 優;能攻城圍邑,斬首八千以上,則盈論;野戰,斬首二 千,則盈論;吏自操及杖以上,大將盡賞行間之吏。 「故爵公士也。就為上造也,故爵上造。就為簪褭,就為 不更,故爵為大夫。」爵吏而為縣尉,則賜虜六,加五千 六百。爵大夫而為國治,就為大夫,故爵大夫就為公 大夫,就為公乘。就為五大夫,則稅邑三百家,故爵五 大夫,皆有賜邑三百家。有賜稅三百家。爵五大夫,有 稅邑六百家者,受客大將御參,皆賜爵三級,故客卿 「相論盈就正卿,就為大庶長,故大庶長;就為左更,故 四更也;就為大良造。」以戰故,暴首三乃校三日,將軍 以不疑,致士大夫勞爵。其縣四尉訾由丞尉能得甲 首一者,賞爵一級,益田一頃,益宅九畝。一除庶子一 人,乃得人。兵官之吏,其獄法高爵訾下爵級,高爵能 無給。有爵人隸僕爵自二級以上,有刑罪,則貶爵,自 一級以下有刑罪,刖矣。小夫死以上至大夫,其官級 一等。其樹墓,級一樹。其攻城、圍邑也,國司空訾其城 之廣厚之數。國尉分地,以徒校分積尺而攻之。為期 曰:「先己者當為最國家己者,訾為最殿?」再訾則廢。內 通則積薪,積薪則燔柱。陷隊之士,面十八人之隊。陷 之士知疾鬥,不得斬首。隊五人,則陷隊之士人賜爵 一級,死則一人後不能死之。千人環規諫,黥劓於城 下,國尉分地,以中卒隨之。將軍為木,壹與國正監與 王御史參望之。其先入者,舉為最口;其後入者,舉為 最殿。其陷隊也,盡其幾者。幾者不足,乃以欲級益之。

《弱民》

民弱國強,國強民弱。故有道之國,務在弱民。樸則強, 淫則弱。弱則軌,淫則越志,弱則有用,越志則強。故曰: 「以強去強者弱,以弱去強者強。」民善之則親,利之用 則和,用則有任,和則匱,有任乃富於政。上舍法,任民 之所善,故姦多。民貧則力富,力富則淫,淫則有蝨。故 民富而不用,則使民以食出。各必有力,則農不偷。農 不偷,六蝨無萌。故國富而貧治。重強兵易弱難強。 「民樂生安佚,死難難正。易之則強,事有羞。多姦寡,賞 無失。多姦疑,敵失必利。兵至強,威事無羞。利用兵九 處,利勢必王。」故兵行,敵之所不敢行強;事興,敵之所 羞為利。法有,民安。其次,主變事,能得齊。國守安,主操 權利。故主貴多變,國貴少變。利出一孔,則國多物;出 十孔,則國少物。守一者治,守十者亂。治則強,亂則弱。 「強則物來,弱則物去。故國致物者強,去物者弱。民辱 則貴爵,弱則尊官,貧則重賞。」以刑治民,則樂用;以賞 戰民,則輕死。故戰事兵用曰強。民有私榮,則賤列卑 官,富則輕賞。治民羞辱以刑,戰則戰。民畏死,事亂而 戰,故兵農息而國弱。農、商、官三者,國之常食官也。農 闢地,商致物,官法民。三官生蝨,六曰「歲,曰食、曰美、曰 好、曰志、曰行。」六者有樸必削。農有餘食則薄。燕於歲, 商有淫利,有美好傷器。官設而不用,志行為卒。六蝨 成俗,兵必大敗。法枉治亂,任善。言多,治眾;國亂,言多, 兵弱法明,省任力。言息治者國治。言息兵強。故治大 國小,治小國大。政作民之所惡;民弱,政作民之所樂。 民強民強,國贏民之所樂民強。民強而強之兵重弱, 故民之所樂民強。民強而弱之兵重強。故以強重弱, 弱重強王。以強政強,弱弱存,以弱政弱,強強去。強存 則弱,強去則王。故以強政弱削,以弱政強王也。明主 之使其臣也,用必加於功,賞必盡其勞。人主使其民, 信如「日月,此無敵矣。」今離婁見秋毫之末,不能以 明目易人;烏獲舉千鈞之重,不能以多力易人;聖賢 在體性也,不能以相易也。今當世之用事者,皆欲為 上聖舉法之謂也。背法而治此,任重道遠而無馬牛, 濟大川而無舟楫也。今夫人眾兵強,此帝王之大資 也,苟非明法以守之也,與危亡為鄰。故明主察法,境 內之民無辟淫之心,游處之士迫於戰陣,萬民疾於 耕農,有以知其然也。「楚國之民,齊疾而均,速若飄風; 宛鉅鐵拖,利若蜂蠆;脅蛟犀兕,堅若金石;江、漢以為 池,汝、潁以為限,隱以鄧林,緣以方城。」秦師至,鄢郢舉 若振槁;唐蔑死於垂沙,莊蹻發於內,楚分為五,地非 不大也,民非不眾也,甲兵財用非不多也,戰「不勝,守 不固,此無法之所生也。」釋權衡而操輕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