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50 (1700-1725).djvu/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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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銅及前合浦太守嘉興王晟等,各聚眾萬餘或數 千,引兵撲討,皆攻破之。策母吳氏曰:「晟與汝父有升 堂見妻之分,今其諸子兄弟皆已梟夷,獨餘一老翁, 何足復憚乎!」乃舍之,餘咸族誅。策自討虎,虎高壘堅 守,使其弟輿請和,許之。輿請獨與策會面約,既會,策 引白刃斫席,輿體動。策笑曰:「聞卿能坐躍,勦捷不常, 聊戲卿耳。」輿曰:「我見刃乃然。」策知其無能也,乃以手 戟投之,立死。輿有勇力,虎眾以其死也,甚懼,進攻,破 之。虎奔餘杭,投許昭於鹵中。程普請擊昭,策曰:「許昭 有義於舊君,有誠於故友,此丈夫之志也。」乃舍之。 興平二年春三月,李傕與郭汜相攻,脅帝幸其營。秋 七月車駕東歸。冬十一月,傕汜等追乘輿,王師敗績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春三月乙亥,李傕殺樊稠而與 郭汜相攻。三月丙寅,李傕脅帝幸其營,焚宮室。夏四 月丁酉,郭汜攻李傕,矢及御前。是日,李傕移帝幸北 塢。五月壬午,李傕自為大司馬。六月庚午,張濟自陝 來和傕、汜。秋七月甲子,車駕東歸。郭汜自為車騎將 軍,楊定為後將軍,楊奉為興義將軍,董承為安集將 軍,並侍送乘輿。張濟為驃騎將軍,還屯陝。八月甲辰, 幸新豐。冬十月戊戌,郭汜使其將伍習夜燒所幸學 舍,逼脅乘輿。楊定、楊奉與郭汜戰,破之。壬寅,幸華陰, 露次道南。是夜有赤氣貫紫宮。張濟復反,與李傕、郭 汜合。十一月庚午,李傕、郭汜等追乘輿戰於東澗,玉 師敗績。殺光祿勳鄧泉、衛尉士孫瑞、廷尉宣播、大長 秋苗祀、步兵校尉魏桀、侍中朱展、射聲校尉沮儁。壬 辰,幸曹陽,露次田中。楊奉、董承引白波帥胡才、李樂、 「韓暹及匈奴左賢王去卑率師奉迎,與李傕等戰,破 之。十二月庚辰,車駕乃進。李傕等復來追戰,王師大 敗,殺略宮人,少府田芬、大司農張義等皆戰歿。進幸 陝,夜度河。乙亥,幸安邑。」 按《董卓傳》,「二年春,傕因會 刺殺樊稠於坐,由是諸將各相疑異,傕、汜遂復理兵 相攻。安西將軍楊定者,故卓部曲將也」,懼傕忍害,乃 與汜合謀迎天子幸其營。傕知其計,即使兄子暹將 數千人圍宮,以車三乘迎天子。皇后太尉楊彪謂暹 曰:「古今帝王無在人臣家者,諸君舉事,當上順天心, 奈何如是?」暹曰:「將軍計決矣。」帝於是遂幸傕營。彪等 皆徒從亂兵入殿,掠宮人什物。傕又徙御府金帛、乘 輿、器服,而放火燒宮殿,官府、居人悉盡。帝使楊彪與 司空張喜等十餘人和傕汜,汜不從,遂質留公卿。彪 謂汜曰:「將軍達人間事,奈何君臣分爭,一人劫天子, 一人質公卿,此可行邪?」汜怒,欲手刃彪。彪曰:「卿尚不 奉國家,吾豈求生耶!」左右多諫,汜乃止。遂引兵攻傕, 矢及帝前,又貫傕耳。傕將楊奉本,白波賊帥,乃將兵 救傕,于是汜眾乃退。是日,傕復移帝幸其北塢,唯皇 后、宋貴人俱。傕使校尉監門,隔絕內外。尋復欲徙帝 於池陽黃白城,君臣惶懼,司徒趙溫深解譬之,乃止。 詔遣謁者僕射皇甫酈和傕汜。酈先譬汜,汜即從命。 又詣傕,傕不聽,曰:「郭多盜馬鹵耳,何敢欲與我同邪? 必誅之。君觀我方略士眾,足辦郭多不?多又劫質公 卿。所為如是,而君苟欲左右之邪?」汜一名多。酈曰:「今 汜質公卿,而將軍脅主,誰輕重乎?」傕怒,呵遣酈,因令 虎賁王昌追殺之。昌偽不及,酈得以免。傕乃自為大 司馬,與郭汜相攻連月,死者以萬數。張濟自陝來,和 解二人,仍欲遷帝權幸弘農。帝亦思舊京,因遣使敦 請傕求東歸,十反乃許。車駕即日發邁,李傕出屯曹 陽,以張濟為驃騎將軍,復還屯陝。遷郭汜車騎將軍, 楊定後將軍,楊奉興義將軍,又以故牛輔部曲董承 為安集將軍,汜等並侍送乘輿。汜遂復欲脅帝幸郿, 定奉承不聽。汜恐變生,乃棄軍還就李傕。車駕進至 華陰,寧輯將軍段煨乃具服御及公卿以下資儲,請 帝幸其營。初,楊定與煨有隙,遂誣煨欲反,乃攻其營, 十餘日不下,而煨猶奉給御膳,稟贍百官,終無二意。 李傕、郭汜既悔,令天子東,乃來救叚。煨因欲劫帝而 西,楊定為汜所遮,亡奔荊州。而張濟與楊奉、董承不 相平,乃反合。傕、汜共追乘輿,大戰于弘農東澗。承、奉 軍敗,百官士卒死者不可勝數,皆棄其婦女、輜重、御 物,符策典籍,略無所遺。射聲校尉沮儁被創墜馬,李 傕謂左右曰:「尚可活不?」儁罵之曰:「汝等凶逆,逼迫天 子,亂臣賊子,未有如汝者。」傕使殺之。天子遂露,次曹 陽。承奉乃譎傕等與連和,而密遣間使至河東,招故 白波帥李樂、韓暹、胡才及南匈奴右賢王去卑,並帥 其眾數千騎來,與承奉共擊傕等,大破之,斬首數千 級,乘輿乃得進。董承、李樂擁衛左右,胡才、楊奉、韓暹, 去卑為後距。傕等復來戰,奉等大敗,死者甚于東澗。 自東澗兵相連綴,四十里中,方得至陝,乃結營自守。 時殘破之餘,虎賁羽林不滿百人,皆有離心。承、奉等 夜乃潛議過河,使李樂先度,具舟船,舉火為應。帝步 出營,臨河欲濟,岸高十餘丈,乃以絹縋而下。餘人或 匍匐岸側,或從上自投,死亡傷殘,不復相知,爭赴船 者不可禁制。董承以戈擊披之,斷手指于舟中者可 掬。同濟唯皇后、宋貴人、楊彪、董承及后父執金吾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