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不計百口,甘冒危難?誠感歷朝之遇,欲報之於 皇室爾。」昧理之徒,謂下官懷無厭之願,既貫誠於白 日,不復明心於殿下。若使天必喪道,忠節不立,政復 闔門碎滅,百死無恨。但高祖王業艱難,太祖劬勞日 昃,卜世不盡七百之期,宗社已成他人之「有家國之 事,未審於聖心何如?」攸之遣中兵參軍公孫方平馬 步三千向武昌,太守臧渙棄郡投西陽太守王毓,奔 於盆口。方平因據西陽。建寧太守張謨率二守千人 攻之,方平破走。攸之攻郢城久不決,眾心離沮。昇明 二年正月十九日夜,劉攘兵燒營入降郢城,眾於是 離散,不可復制。將曉,攸之斬劉天賜,率大眾過江,至 魯山,諸軍因此散走。還向江陵,未百餘里,聞城已為 雍州刺史張敬兒所據,無所歸,乃與第三子、中書侍 郎文和至華容界,為封人所斬送。攸之初下,留元琰 守江陵。張敬兒剋城,元琰逃走。第五子幼和,幼和弟 靈和,元琰子法先,懿子文和子法徵,幼和子法茂,並 為敬兒所禽,伏誅。初,文和尚齊王女義興憲公主,公 主早薨,有二女,至是齊王迎還第內。今皇帝即位,聽 攸之及諸子喪還葬墓。攸之第二子懿,太子洗馬,先 攸之卒。攸之弟登之,新安太守,去職在家為吳興太 守沈文秀所收,斬登之弟雍之,鄱陽太守,先攸之卒。 詔以雍之孫僧照為義興公主後。雍之與攸之異生, 諸弟中最和謹,尤見親愛。攸之性儉𠫤,子弟不得妄 用財物,唯恣雍之所須,輒取齋中服飾,分與親舊,以 此為常。雍之弟榮之,尚書庫部郎,亦先攸之卒。攸之 晚好讀書,手不釋卷,《史》《漢》事多所諳憶。常歎曰:「早知 窮達有命,恨不十年讀書。」及攻郢城,夜遇風浪,米船 沉沒,倉曹參軍崔靈鳳女,幼適柳世隆子,攸之正色 謂曰:「當今軍糧要急,而卿不以在意,將由與城內婚 姻邪?」靈鳳答曰:「樂廣有言,下官豈以五男易一女!」攸 之歡然意解。初,攸之招集才力之士,隨郡人雙泰真 有幹力,召不肯來。後泰真至江陵賣買,有以告攸之 者,攸之因留之,補隊副,厚加料理。泰真無停志,少日 叛走,攸之遣二十人被甲追之,逐討甚急。泰真殺數 人,餘者不敢近。欲過家將母去,事迫不獲,單身走人 蠻。追者既失之,錄其母而去。泰真既失母,乃出自歸, 攸之不罪,曰:「此孝子也。」賜錢一萬,轉補隊主。其矯情 任笇皆如此。初,攸之賤時,與吳郡孫超之、全景文共 乘小船出京都,三人共上引埭,有一人止而相之曰: 「君三人皆當至方伯。」攸之曰:「豈有三人俱有此相?」相 者曰:「骨法如此,若有不驗,便是相書誤耳。」其後攸之 為郢、荊二州,超之廣州,景文豫州刺史。攸之初至郢 州,有順流之志。府主簿宗儼之勸攻郢城,功曹臧寅 以為攻守勢異,非旬日所拔,若不時舉,挫銳損威。今 順流長驅,計日可捷,既傾根本,則郢「城豈能自固!」攸 之不從。既敗,諸將帥皆奔散,惟寅曰:「我委質事人,豈 可苟免!我之不負公,猶公之不負朝廷也。」乃投水死。 寅字士若,東莞莒人也。先是,攸之在郢州,州從事輒 與府錄事鞭攸之,免從事官,而更鞭錄事五十。謂人 曰:「州官鞭府職,誠非體,要由小人陵侮士大夫。」倉曹 參軍事邊榮為府錄事所辱,攸之自為榮鞭殺錄事, 攸之自江陵下,以榮為留府司馬守城。張敬兒將至, 或說之使詣敬兒降。榮曰:「受沈公厚恩,共如此大事, 一朝緩急,便改易本心,不能行也。」城敗,見敬兒,敬兒 問曰:「邊公何不早來?」榮曰:「沈公見留守城,而委城求 活,所不忍也。本不蘄生,何須見問。」敬兒曰:「死何難得!」 命斬之,歡笑而去,容無異色。太山程邕之者,素依隨 榮,至是抱持榮曰:「與邊公周遊,不忍見邊公前死,乞 見殺。兵不得行戮。」以告敬兒,敬兒曰:「求死甚易,何為 不許?先殺邕之,然後及榮。」三軍莫不垂泣曰:「奈何一 日殺二義士,比之臧洪及陳容。」榮,金城人也。廢帝之 殞也,攸之欲起兵,問其知星人葛珂之,珂之曰:「自古 起兵皆候太白,太白見則成,伏則敗。昔桂陽以太白 伏時舉兵,一戰授首,此近世明驗。今蕭公廢昏立明, 政值太白,此與天合也。且太白尋出東方,東方利用 兵,西方不利」,故攸之止不反。及後舉兵,珂之又曰:「今 歲星守南斗,其國不可伐。」攸之不從。凡同逆丁珍東 孫同、裴茂仲、武宗儼之並伏誅,攸之表檄文疏,皆儼 之詞也。臧渙詣盆城自歸,今皇帝命斬之。餘同惡或 為亂軍所殺,或遇赦得原。按《袁粲傳》,順帝即位,粲 遷中書監,時齊王居東府,故使粲鎮石頭。粲素靜退, 每有朝命,多不即從,逼切不得已,然後方就。及詔移 石頭,即便順旨,有周旋人解望氣,謂粲曰:「石頭氣甚 乖,往必有禍。」粲不答。又給油絡通幰車,仗士五十人 入殿。時齊王功高德重,天命有歸,粲自以身受顧託, 不欲事二姓,密有異圖。丹陽尹劉秉,宋代宗室,前湘 州刺史王蘊,太后兄子,素好武事,並慮不見容於齊 王,皆與粲相結。將帥黃回、任候伯、孫曇瓘、王宜興、彭 文之、卜伯興等並與粲合。昇明元年,荊州刺史沈攸 之舉兵,齊王自詣粲,粲稱疾不見。粲宗人通直郎袁 達以為不宜示異同。粲曰:「彼若以主幼時艱,與桂陽
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51 (1700-1725).djvu/115
此页尚未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