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54 (1700-1725).djvu/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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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城邑,朝廷安得不絕汝錢糧?汝云非叛,欺人乎?欺 天乎?切責之言甚多,全無以對,彎弓抽矢,向葵而去。 于是數戰皆捷。四年正月壬寅,遂殺全,進葵福州觀 察使,左驍衛上將軍。葵辭不受。」 按《趙范傳》,紹定三 年,范為書告廟堂,請罷調停之議,一請檄沿江制置 司,調王「明本軍駐泰興港以扼泰州下江之捷徑;一 請檄射陽湖人為兵,屯其半高郵以制賊後,屯其半 瓜州以扼賊前;一請速調淮西兵合滁陽、六合諸軍 圍救江面。不然,范雖死江皋無益也。」朝旨乃許范刺 射陽湖兵毋過二萬人,就聽節制。范又遺《善湘書》曰: 「今日與宗社同休戚者,在內惟丞相,在外惟制使與 范及范弟葵耳。賊若得志,此四家必無存理。」于是討 賊之謀遂決,遂戮全,進范兵部侍郎、淮東安撫使兼 知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