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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惠好、則自此不敢犯喀爾喀。謹以印文為驗云

等閱書,未載《誓詞》。仍遣濟隆等歸,開諭噶爾丹,增書誓詞。等。竊思《噶爾丹》見

盛京、烏喇科爾沁諸軍形勢,不由原路抄出西北,

希林河而奔逃,亦未可定。若沿途擄掠諸部落,則我民被其害。聞是月初九日掠克西克騰三佐領,搶去羊二萬餘,牛馬一千餘。前噶爾丹與吳丹色爾濟約,「自立誓以後,不少犯矣。今若果從伊拉古克三濟隆之言,輸誠向化,將書備載誓詞。」臣。等請。給以印文、許其歸好。奏至

命議政王、貝勒、大臣集議。議曰:「噶爾丹乃極狡詐之」

人屢遣人以立誓為辭;今劫掠克西克騰之三佐領矣,誓好不可深信。蘇爾達等軍已到,應立行勦滅。但王等親在軍中,事皆目擊,應准所奏,令噶爾丹堅誓而釋之。王等仍率大軍駐彼,探噶爾丹出邊遠去實音,令蘇爾達等軍照常防守。

上從之。

乙亥

諭「量撤官兵。」

上諭議政大臣曰:「今噶爾丹敗遁漸遠,應將無馬兵?」

丁酌量撤回,再將隨軍二次駱駝所負之米,分給無糧兵丁,以此駱駝將運到坡賴村之米,裝載以迎大兵。至邇來部落蒙古內,有出首與噶爾丹潛通往來者,彼此仇扳誣陷,亦未可定,其一併議之。

議曰

上諭極當,應一一欽遵。至「出首與噶爾丹潛通往來。」

者。或借端誣陷。應俱免其察議。俟

命下之日,檄大將軍裕親王等傳諭可也。

上從之。

丙子,噶爾丹上書請罪。大將軍裕親王等奏言:「十一日,遣伊拉古克三赴噶爾丹。十五日齎噶爾丹奏章還,其詞曰:『伏蒙照鑿下情,普使安全,正在懽忭。伊拉古克三庫圖克圖來,諭以禮法事。永圖至信,理所宜然。未知如何可以贊襄』?」

王事。伏冀

至仁皇帝鑒察。謹上《書》為永遠不絕之信誓云。又伊

《拉古克三》云,噶爾丹頂佛像設誓曰:「我自恃理直,追索土謝圖汗、折卜尊丹巴,而深入邊汛,置佛天於前,而不以己之罪為罪,可乎?佛天以仁恕為心。」

聖上,即佛天也。乞鑒宥我罪。凡有

《諭旨》。「謹遵行之。」今往界上,視水草善地無人之處駐

扎候

旨。尋又據濟隆持《噶爾丹誓書》來,且述噶爾丹之言。

曰:「我蒙王及皇長子、大臣見憐,我正懽忭伊拉古克三來諭以永遠歸好之意。我思倚」

皇上以為生。今往界外駐候。

聖旨。等思,「噶爾丹軍敗力窮,觀其語不敢抗拒 皇上天威,籲請寬宥」,有倚我求生之意;雖不可深信,

既恭順奏請伏祈

睿裁奏、「至」

命議政大臣集議,議曰:「噶爾丹不敢抗拒。」

天威,設誓。請罪既獻,誓書適符。

「皇上好生之心。請准其誓」令出邊,候

旨「再檄裕親王、內大臣蘇爾達等、仍俟噶爾丹出邊。」

另行請

旨「撤兵。」議入。

上許之。隨遣侍郎額爾赫圖等同伊拉古克三齎 敕往諭噶爾丹。

敕曰:「朕統御宇內率土人民皆欲使得其所雖窮壤。」

「異域之民,亦必撫育,各享安樂,此本願也。前者喀爾喀為爾所敗,來歸於朕。朕以天下之人皆在朕覆育之中,扶衰濟困,乃元后當行之事,故受而育之,並非利七旗喀爾喀之土地。況朕興滅繼絕之意,非啻喀爾喀為然。諸窮困來歸者,一體撫而養之。是亦諭爾《敕》中所有也。爾厄魯特、喀爾喀,兩相搆怨,何所底止,必至塗炭。朕與達賴喇嘛仁愛為心,特欲使爾兩國和好罷戰,共享安樂。達賴喇嘛遣濟隆庫圖克圖、朕遣伊拉古克三庫圖克圖、商南多爾濟往赴爾所。爾乃違達賴喇嘛之教及朕之旨,以追喀爾喀為名,率兵入我邊汛,行劫烏朱穆秦。朕雖聞之,尚未深信。我朝用兵,越險阻、踰山海,以闢疆土,抗拒者誅之而已,無有他人入犯我境者。爾噶爾丹博碩克圖豈不知之?後聞汝深入騷擾,朕仍念爾向來職貢通好是以遣和碩裕親王及皇長子等授之以兵,與汝共議,非令討汝也。爾眾先動,我兵始舉。是戰之後,王及大臣奏請再戰,而朕止之。盛京鳥喇科爾沁軍又請與戰,朕又以待爾回奏而」 止之。今爾以誓書來請罪求和,王及大臣體達賴喇嘛及朕好生之素心,按兵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