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詈。原吉。師還,賚予加等,賜閽者三人。原吉以無功辭, 不聽。 按《楊榮傳》:漢王反,皇太后召榮等定計。榮請 親征太后,帝俱有難色。榮曰:「彼謂陛下新立,必不自 行,故敢爾。出不意以天威臨之,事無不濟。臣請先驅。」 太后壯之,勸帝從其計。榮即晝夜疾馳至樂安,即合 圍,督軍中築土山,山成而車駕至,眾呼萬歲,聲震城 中。漢王懼,開門出降。師還,以「決策功」,受上賞。

英宗正統十四年二月討福建鄧茂七誅之餘黨悉平

按《明通紀》:「正統十三年七月,福建沙縣民鄧茂七反, 僭稱閩王,遣都督劉聚等討之。」先是巡閩御史柳華 檄各郡縣,令鄉村各置隘門望樓,編鄉民為什伍,設 總小甲統帥之,以防禦寇盜。不從令者,聽總小甲究 治。由是總小甲各得目恣,號召鄉民,無敢違者。茂七 與弟茂八皆編為總甲。嘗佃人田,例於輸租外餽田 主以新米雞鴨。茂七始倡其民革之,又以輸租於遠 者,令田主自運而歸,不許,輒送其家。田主訴於縣,縣 逮茂七不至,乃下巡檢追攝之,因殺弓兵數人。縣聞 於上司,調官兵三百人與之格鬥,殺傷殆盡。懼討,遂 刑白馬,插血誓眾,舉兵反。他縣游民皆舉金鼓器械 應之,烏合至十餘萬人,僭稱王號,署官職,八閩騷動。 詔遣都督劉聚為總兵,都督陳韶、劉德新為左右參 將,僉都御史張楷監軍事討之。十四年正月大發兵 討閩寇。先是,陳韶既敗師熸,賊勢益熾,遂圍延平、汀 州。張楷奏請益兵。乃命寧陽侯陳懋掛征夷將軍印, 充總兵官,保定伯梁寶、平江伯陳豫為左右副總兵, 都督范雄、董興為左右參將,兵部尚書金濂參贊軍 務。太監曹吉祥、陳蕪,監軍御史張海、丁瑄紀功,大發 兵討之。召張楷、劉聚還,罷職不敘。巡按福建御史汪 澄以畏避妄奏賊情,徵下獄誅之。鄧茂七寇建寧,掌 府事。福建左布政張瑛戰死。瑛初知建寧府,存心愛 民,多善政。進參政,仍掌府事。至是,茂七寇城,瑛憤,親 率兵拒戰,陷陣而死。二月,鄧茂七寇延平,中流矢死, 賊黨推茂七兄子伯孫為主。十一月,寧陽侯陳懋、尚 書金濂等討福建盜,執鄧伯孫誅之,餘黨悉平。先是, 懋等受命南征,至建寧,鄧茂七已敗死,伯孫繼之,勢 益熾。懋等乃出榜招諭,立賞格,「能自相擒殺來降者, 與斬敵同賞。」於是擒斬而降者相繼。有千戶龔遂榮 者,入尢溪山中,降其眾數千而還。賊將張留孫勇而 健鬥,自茂七起事,恆倚仗之。遂榮乃為書遺之,許以 自新,使諜佯若誤者,傅致之伯孫,伯孫果疑留孫,殺 之。由是賊將人人自疑,棄伯孫來降。遂進兵沙縣,破 貢川、掛口、陳山諸寨。伯孫就執,乃分兵解汀漳之圍, 八閩遂平。

按《明外史丁瑄傳》:「初福建多礦盜,命御史柳華捕之。 華令村聚皆置望樓,編民為甲,擇其豪為長,督民巡 徼。沙縣佃人鄧茂七素無賴,既為甲長,益以氣役屬 鄉民。其俗,佃人輸租外,例餽田主。茂七倡其黨,令毋 餽,而田主自往受粟。田主訴於縣,縣逮茂七,不赴,下 巡檢追攝,茂七殺弓兵數人。上官聞,遣軍三百捕之」, 被殺傷幾盡,巡檢及知縣並遇害。茂七遂大剽掠,偽 稱「剷平王」,設官屬,黨數萬人,陷二十餘縣,都指揮范 真、指揮彭璽等先後被殺。時福建參政交趾人宋彰 賄王振,得遷左布政使,侵漁貪惡,民不能堪,益相率 從茂七為盜,東南騷動。十三年四月,茂七圍延平刷 卷。御史張海登城撫諭。賊訴乞貰死,免三年徭役,即 解散為良民。海以聞,命瑄往招討,以都督劉聚、僉都 御史張楷大軍繼其後。瑄既至,先令人齎敕往撫。茂 七不肯降,瑄馳赴沙縣圍之,賊首林宗政等萬餘人。 政後坪欲立砦,瑄令通判倪冕等率眾先據要害,而 與都指揮雍埜等邀其歸路,斬首二百餘級,獲其渠 陳阿巖。明年二月,瑄誘賊復攻延平,督眾軍分道衝 擊,賊大敗遁走。指揮劉福追之,遂斬茂七,招脅從復 業。未幾,復擒其黨林子得等。尤溪賊首鄭永祖率四 千人攻延平,瑄偕埜等邀擊擒之,斬首五百有奇,餘 黨潰散。楷之監軍討賊也,至建寧頓不進,日置酒賦 詩為樂。聞瑄破賊,則馳至延平攘其功。瑄被脅,依違 具奏,福不能平,愬之。詔責瑄具狀,楷等皆獲罪,瑄有 功不問,功亦竟不錄。茂七雖死,其從子伯孫等復熾, 朝廷別遣陳懋等以大軍討瑄乃還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