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56 (1700-1725).djvu/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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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城。城上矢石如雨下,賊眾多死傷,數日不能克。宸 濠乃令僉事潘鵬遣其家人持書入城諭銳。銳手斬 之,支解其屍,投城下以殉,賊勢遂衰。逮太監蕭敬、秦 用、盧明及陸完、錢寧、臧賢,俱下獄,籍其家,以交通宸 濠也。提督南贛軍務都御史王守仁起兵討宸濠,遂 入南昌。宸濠解安慶圍還救,至鄱陽湖。守仁督兵與 戰,賊眾大敗,宸濠就擒,江西平。先是,朝廷以福建軍 亂,命守仁往撫處,道吉安,趨南昌。將至豐城,宸濠已 反,密遣內官喻才率兵邀之。豐城知縣顧佖奔報守 仁,乃棄所乘座舟,以小舟奔還吉安,遂與知府伍文 定倡義,檄徵諸郡兵共討之。吉安府兵先集,袁州知 府徐璉、臨江知府戴德儒、贛州知府邢珣各率兵至。 守仁遂督四哨兵進攻南昌,瑞州、奉新兵亦會賊黨, 守城者聞兵至,俱先逃潰。是月二十日五鼓,兵薄城 下,城門或開或閉,遂克之。寧府宮中眷屬皆自焚。各 哨兵入城,大縱殺掠,爭取金帛,贛州、瑞州兵尤甚。守 仁執十餘人斬之,乃稍定。時宸濠圍攻安慶十有八 日,城中守愈固,賊兵疲氣沮。聞守仁兵下南昌,宸濠 大恐,議還救根本,遂解安慶圍,兼程還。守仁趣各哨 兵迎擊之,遇于王家渡。伍文定哨先進,邢珣哨從之。 贛兵奮斬賊首吳十三,賊眾敗走宸濠。請幫助識別此字。退保樵舍, 盡出金寶犒士死戰。守仁令以小舟載柴,乘風縱火 焚之,賊遂奔潰。宸濠為兵士所執,婁妃及宮人皆赴 水死,世子諸子及李士實、劉養正等皆被擒。賊眾殺 溺死者萬餘人。時七月二十六日也。初,宸濠將反,婁 妃嘗泣諫之,不聽。既就擒,檻車北上,與監押官言往 事,即痛哭,且曰:「昔紂用婦言而亡天下,我不用婦言 而亡國家,悔恨何及?」八月下詔南征,大學士梁儲、蔣 冕扈從。時王守仁擒宸濠,捷音猶未至京,諸邊將各 逞所見,獻《擒宸濠》之策,而上欲假親征。南遊太監張 忠等見錢寧、臧賢事敗,又欲因此邀功。上出師駐蹕 良鄉,而守仁捷奏方至。上令追回,待至南京另奏。梁 儲、蔣冕以宸濠就擒,江西已寧,屢請回鑾,不聽。九月, 上至南京,命太監張忠、安邊伯朱泰、左都督朱暉統 領京邊官軍萬餘人,前往江西,勦捕宸濠餘黨,給事 中祝續、御史章綸隨軍紀功。時江西已寧,忠等搜求 隱微,羅織平民,妄濫誅戮以為功,而沒入其財貨車 馬。駐省城五閱月,糜費浩繁,江西不勝其擾。擢吉安 知府伍文定為江西按察使,贛州知府邢珣為右參 政。以擒宸濠功也。「先是,宸濠反,江西諸司無官者三 閱月,至是始銓補。改都御史王守仁巡撫江西。十五 年十月,上自南京班師凱旋。十二月駐蹕通州。宸濠 及逆黨宗室拱條等皆伏誅。先賜自盡,乃燔屍揚灰。」 按《明外史王守仁傳》:「十四年六月,奉命戡福建」叛軍。 行至豐城,而寧王宸濠反。知縣顧佖以告,守仁急趨 吉安,與知府伍文定徵調兵食,繕治器械舟楫,傳檄 暴宸濠罪,俾守令各率吏士勤王。都御史王懋中,編 修鄒守益,副使羅循、羅欽德,郎中曾直,御史張鰲山、 周魯,評事羅僑,同知郭祥鵬,進士郭持平、降謫驛丞 王思、李中咸來赴義。御史謝源、伍希儒自廣東遷,守 仁留之紀功,因集眾議曰:「賊若出長江,順流東下,則 南都不可保。吾欲以計撓之,少遲旬日無患矣。」乃多 遣間諜檄府縣,言都督許泰、郤永將邊兵,都督劉暉、 桂勇將京兵,各四萬,水陸並進。南贛王守仁、湖廣秦 金、兩廣楊旦各率所部合十六萬,直擣南昌。所至有 司缺供者,以軍「法論。」又為蠟書遺偽相李士實、劉養 正,敘其歸國之誠,令從臾早發兵東下,而縱諜泄之。 宸濠果疑與士實、養正謀,則皆勸之疾趨南京即大 位。宸濠益大疑。十餘日,詗知中外兵不至,乃悟守仁 紿之。七月壬辰朔,留宜春王拱條居守,而劫其眾六 萬人,號十萬,襲下九江、南康,出大江,薄安慶。守仁聞 南昌兵少,則大喜,趨樟樹鎮。知府臨江戴德孺、袁州 徐璉、贛州邢珣,都指揮余恩、通州瑞州胡堯元、童琦, 撫州鄒琥、吉安談儲,推官王暐、徐文英,知縣新淦李 美、泰和李楫、萬安王冕、寧都王天與,各以兵來會,合 八萬人,號三十萬。或請救安慶,守仁曰:「不然。今九江、 南康已為賊守,我越南昌,與相持,江上二郡兵絕我 後,是背腹受敵也。不如直擣南昌,賊精銳悉出,守備 虛,我軍新集氣銳,攻必破。賊聞南昌破,必解圍自救, 逆擊之湖中,蔑不勝矣。」眾曰:「善。」己酉,次豐城,以文定 為前鋒。庚戌夜半,文定兵抵廣潤門,守兵駭散。辛亥 黎明,諸軍梯緪登,縛拱條等,宮人多焚死。軍士頗殺 掠。守仁戮犯令者十餘人,宥脅從,安士民,慰諭宗室, 人心乃悅。居二日,遣文定、珣、璉、德孺各將精兵分道 進,而使堯元等設伏。宸濠果自安慶還兵。乙卯,遇於 黃家渡,文定當其前鋒。賊趨利,珣繞出賊背,貫其中。 文定、恩乘之,璉、德孺張兩翼分賊勢。堯元等伏發,賊 大潰,退保八字腦。宸濠懼,盡發南康、九江兵。守仁遣 知府撫州陳槐、饒州林城取九江、建昌,曾璵廣信周 朝佐取南康。丙辰,復戰,官軍卻。守仁斬先卻者,文定 以身當砲石,火燎鬚不動。諸軍殊死戰,賊復大敗,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