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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諜者阮景等八名,偽印一方,大誥一通。奏聞,上曰: 「莫登庸篡立,偽作《大誥》,罪在不赦,提兵討之。」刁鮮等 授以官爵。

按《明外史沈希儀傳》:「嘉靖十六年,思恩岑金叛。初,思 恩土官岑濬既誅,改設流官,以其酋二人韋貴、徐五 為土巡檢,分掌其兵各萬餘。其民不樂漢法,凡數叛。 鎮安有男子名金,自言濬子鎮安土官,乃潛召其舊 部酋長,出金而與之盟曰:『若小主也』。諸酋羅拜,擁金 歸,聚兵五千,將攻城復故地,遠近洶洶。濬誅時,其酋」 楊留者無所歸,率黨千餘人詣賓州,應募為打手。希 儀在賓,留入言,欲往見小主人,希儀故患金,及聞留 言,益大駭,因好謂留曰:「是岑濬第九子耶?我向征田 州固聞之。」因自語:「岑氏其復乎!」欲以深動留,留果喜。 已,召留密室,言:「予我重賂,即為金復官,且出。」復呼入 曰:「韋貴、徐五今分將思恩兵,必讎金,善防之。」留益大 信。金遂從五千人,因留以見。門者奔告,請無納。希儀 罵曰:「金土官子,非賊,奈何不納?」引入,厚結之,又引以 詣兵備副使,隨以計漸散。其五千人,卒縛金,留亦自 恨死。 按《毛伯溫傳》,安南久失朝貢。伯溫南征,文武 三品以下不用命者,聽以軍令從事。仍諭莫登庸父 子,如果悔罪降,待以不死。伯溫等至廣西,會總督王 經、總兵官安遠侯柳珣、參政翁萬達、張岳等,議徵兩 廣、福建、湖廣狼、土官兵凡十二萬五千餘人。分三哨, 自憑祥、龍峒、思陵州入,而以奇兵二路為聲援。檄雲 南巡撫汪文盛帥兵駐蓮花灘,亦分三道進。部署已 定,會仇鸞有罪還,即以珣代。十九年秋,伯溫等進駐 南寧,檄安南臣民,諭以「天朝興滅繼絕之義,罪止登 庸父子。舉郡縣降者,以其地授之。」懸重賞購登庸父 子,而宣諭登庸籍土地人民納款,即如詔書宥罪。登 庸大懼,遣使詣萬達乞降,詞甚哀。萬達送之伯溫,伯 溫承制許之,期十一月束身來歸。萬達先築臺鎮南 關,張御幄,置幕以待。及期,登庸率從子文明及部酋 阮如桂等四十餘人,素衣繫組,跣足膝行,北面稽首 上降表。伯溫令去組受其表,宣天子恩威,納其圖籍, 并所還欽州四峒地,權令還國聽命。馳疏以聞,帝大 悅,詔改安南國為「安南都統使司」,以登庸為都統使, 世襲置十三宣撫司,令自署置。伯溫受命歲餘,不發 一矢而安南定。

嘉靖二十五年四月,命朱紈討浙東倭寇。

按《明通紀》:「二十五年四月,倭寇浙東,以朱紈為巡撫 都御史,兼領福、興、漳、泉,治兵捕賊。紈任怨任勞,嚴禁 閩浙諸通番者。時福建海道副使林喬、都司盧鏜捕 獲番九十餘人,紈欲禁止,令行遣旗牌,督決於武場。 一時通番稍息,而諸達官家以失利大譁,未幾論劾, 紈憤悶卒,喬、鏜皆論死下獄。」

按《明外史朱紈傳》:「先是,倭舶至閩浙互市,諸大姓及 商賈多負其值。倭糧匱為盜,諸大姓脅將吏捕逐之, 兵且出,又泄師期令去,約他日至,償其值。他日至,負 如初,倭大怨憾。而內地姦民復煽為亂,遂焚掠州縣。 紈至,首嚴通番禁,犯者置重典,海濱始肅。撫島倭六 百餘人,檄福建都指揮盧鏜與浙兵擊破他賊之據」 雙嶼島者。事聞,賜銀幣。初,絿憤閩、浙勢家多庇賊,上 疏言之,於是閩、浙士大夫皆與為怨,吏部遂請改為 巡視,以殺其權。紈益憤,力疾追破賊於溫盤、南麂諸 洋,還平處州礦賊。乃疏「明國是、正憲體、定紀綱、扼要 害、除禍本、重斷決」六事,語益憤。中朝士大夫先入閩, 浙人言多不悅絿。會佛郎機國人行劫至詔安,絿擊 禽其渠李光頭等,悉戮之,以大捷聞。且言:「閩賊蟠結 深成,禽之後,姦宄切齒。臣謹以便宜誅語,復侵諸大 姓。」御史陳九德劾紈不俟奏請擅殺戮,乃命兵科都 給事中杜汝禎按之,罷紈職聽勘。紈作俟命詞,仰藥 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