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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部院大臣等會議具奏。大臣等會議:

上諭、極其周詳,應即遵行。所派大臣,恭候

欽《點得》:

旨、「著侍郎馬爾漢去。凡事一面啟奏。一面送京。」務加

謹密,「馬爾漢未到之先,著侍郎朱都納暫住土木料理,俟馬爾漢到交代畢即速來。馬爾漢既來,則兵部止存尚書索諾和一人,著學士綏色署理。朱都納既暫留土木,嗣後凡關兵部事宜,著交大學士伊桑阿管理。」 《又傳》:

諭曰:「前曾以調養馬匹、及飲馬之法」、通行曉諭。今見

「洽途馬匹,汗尚未乾,輒行飲水,往返應差馳走者甚多朕尚愛惜馬匹,不輕驅使,此後須有不得已事方可乘用其飲馬務遵前諭,俟汗乾時始令飲水著再嚴加傳飭。」 是日,學士覺羅三寶至,入奏相

視道途事

上問。爾至何處即來修治。道途如何。三寶奏曰。出古

北口行二十餘里即來。所見道途修治,極其平坦。

上問遇于成龍否。三寶奏曰:「于成龍尚未起身遇運。」

米郎中噶禮等據言道途修治甚善,車輛不致耽延,仰賴

《皇上洪福》,「諸處皆可行走。」又「西路之兵,於喀倫外掘」

井,「清泉湧出,得水甚易。奏聞。」

皇太子

皇太子甚喜,言:「此真屬。」

天助。前者西路之兵,惟以水為慮,今無復憂矣。臣奏畢

出,遇大學士阿蘭泰、尚書馬齊等,問知其故,俱踊躍懽忭,言:「從來蒙古地方,至四五月時尚凍。今二月內於喀倫外掘井,水泉湧出,不勞而得。」

上天眷命,國家佑助。

聖明。凡事悉如

皇上所料,賊寇噶爾丹,指日撲滅、無可慮矣。

辛酉,喀爾喀貝子盆楚克告請從軍。

許之。是日、

上駐蹕真武廟地方。喀爾喀貝子盆楚克同伊子台、

吉沙穆必爾至奏言

「皇上親統大兵、臣父子願於軍前、效犬馬微勞。」 上曰:「善。爾父子可俱從行。」隨

賜以蟒衣、綿甲、袍服、帳房駱駝羊馬等物。又

命其在京之子台吉根敦渣卜、仍回本部落。盆楚克

叩頭奏曰:臣。等遐荒。《蒙古》受

「皇恩甚深。」今又荷此

殊恩。臣父子惟於「行間致命效力」而已。

乙丑

申定「出口軍行事宜。」是日。

上駐蹕毛兒峪。

諭議政大臣等曰:「先令夸色往歐德哈爾哈等處偵」

「探消息一切事宜,已有諭旨。其間情事著夸色言之。至出口後,凡牧馬駐劄行走之處應行預議。將此一併會議具奏。」 議政大臣等會議奏曰:「查先經」

會議

皇上駐蹕、立一營。八旗前鋒等二營、護軍驍騎十六

營,漢軍火器營兵、隨炮兵丁、炮手、綿甲兵四營,部院大臣官員筆帖式等一營,左翼察哈爾兵二營,宣化鎮綠旗兵一營。又前曾奉

旨至多雲、「地方照舊排列環營。」又曾會議

御營兵前鋒鑲黃旗、正黃旗、綠旗兵之馬、於路左放。

牧正白旗正紅旗火器營兵之馬、於路右放牧。今議放馬列營之處、仍照前議。奉

旨:「照前議行甚當。」

諭「隨軍車輛。結隊前行。」

上諭議政大臣等曰:「觀車輛輓行,有越前者、有在後」

者,若出口後如此散行,則在後車輛恐被掠奪,應令車輛自出口後,俱結隊前進。若牲畜疲乏者,留置著驛站官員看視。

命以《掘井事宜》交前鋒統領碩鼐。先是以掘井事務

交署前鋒統領夸色。至是,遣夸色至「歐德」 等處地方偵探。

上諭議政大臣等曰:「今遣夸色往歐德地方約計兵」

丁所需應掘井幾處。可交與前鋒統領碩鼐料理。

命調京師馬匹至軍前備用。

上諭議政大臣等曰:「內廄馬撥一千匹。兵部馬撥五」

百匹。八旗佐領所養馬內,擇其肥者撥一千五百匹,共三千騎,於每佐領所留護軍一名內酌量派出,令同內廄人將此馬趕護,於三月二十日啟行,出張家口,約行二十餘日可到。此馬到時,如正當對敵之際,則給兵騎用,甚有裨益。即旋師時散給,俾彼疲瘦之馬得以空行,不致捐棄,則於兵丁馬匹,亦大有濟。其「趕護馬匹之護軍與內廄人、亦應照出征人例、給馬四匹。著會議具奏。」 議曰:

上諭「所及,已極周詳。三千馬匹、於三月二十日起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