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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遣乾清門侍衛馬武往皇長子營內。侍讀學士喇」

錫往《五旗營》內商之。

皇上作《手敕》,差侍衛額林辰,齎授大將軍伯費揚古。

曰:「『爾初七日疏於二十一日酉時到。覽之言,五月初三日可到土喇。汝原奏言四月二十四日可到土喇、二十七日可到巴顏烏闌』。是以朕軍因水草無誤定於二十五日間到克魯倫河。今差前鋒視其行蹤,亦已獲其生口矣。噶爾丹有沿克魯倫河而下之勢,與我相隔五日程。此際汝等理應遣奏數次,則朕軍易於迎待,而汝等久不來奏,不知已到何地,恐稽時日,催趲而行,遂先於汝等。今或待或行,係在兩可,情事甚大。汝等如何行路?當速來報。」 因原議兩路兵孰先到數日,有務須等候之約,是以朕且待且行。如必不得已,則當相機行事耳。《特諭》。又

命催趲糧運。

上諭行兵部曰:「大將軍費揚古、兵行稍遲、朕緩行」以

待之。可行文于成龍,乘此時將所運米作速陸續運至。

侍衛喀瓦爾達探見「噶爾丹」 哨卒還復。

命。《先是》

上酌遣前鋒隨喀瓦爾達等、至古爾班圖爾罕地方。

潛覘敵哨。至是喀瓦爾達還奏曰:臣。等。奉

旨「前夜往踰巴爾代哈山、及清晨、至西方圖爾罕山」

上。適敵人哨卒方到。臣。等避而覘之,見敵人哨卒立於山上覓水,向克魯倫視之,見其有煙厄魯特在此是實。等,恐彼知覺,繞山潛歸。戊申,喇錫回奏,言「統領正紅旗兵」

皇四子:宗室公齊克塔哈、內大臣公常泰、都統齊世。

護軍統領鄂克濟哈、副都統渣喇克、圖法喀、原任尚書顧《巴代》,侍讀學士覺羅華顯統領鑲白旗兵,僖郡王岳希、貝子吳爾占、都統噶爾馬、護軍統領桑格、蘇赫、副都統納秦、統領鑲紅旗小營兵宗室公蘇努、副都統烏赫統領正藍旗兵。顯親王丹臻、副都統崇古、禮禪布、侍郎常綬、閒散宗室哈爾薩統領鑲藍旗兵,康親王傑淑、貝子魯賓、內大臣阿密達、都統喀代、副都統鄂飛龍、西庫裕親王福全、恭親王常寧、簡親王雅布等議:臣。等眾意以為「大將軍費揚古兵至土喇之期尚早,若中路大兵即行前進,使噶爾丹知

皇上已至、旋即逃竄,便得脫矣。」今視水草佳處,堪容

八旗兵者暫行屯駐。約計將軍費揚古兵之至,然後前進,則噶爾丹之後已為所截,因而夾擊之,於事有益。縱令噶爾丹依《克魯倫河》順流而去,自有

盛京、烏喇、《黑龍江》等處兵在彼。而我大軍復進抵

《克魯倫河》,以斷其歸路,亦復有濟。事關重大,伏候

上裁統領鑲紅旗兵。

皇三子允祉、領侍衛內大臣公福善、副都統孫渣齊、侍郎席爾達、學士三寶等議:臣。等眾意以為大將軍費揚古疏內雖稱兵行遲延五六日約計今已至翁金之路矣噶爾丹見在巴顏烏闌近處若待費揚古兵至遲延時日恐賊萬一聞風即行逃竄亦未可知今以中路大兵勦滅賊寇未為不足既已近扺克魯倫河似應一面移文催西路之兵一面使賊不及為備前往擊之。事關重大伏候

上裁馬武回口奏「領侍衛內大臣索額圖、都統諾穆。」

圖,副都統公孫徵灝、雷繼尊、費揚古、趙鉞、喻維邦、張朝午等一議,謂「應緩行,以待大將軍之兵。」 都統公鄂《倫代》,都統李正宗、碩鼐,尚書班第,副都統張所知、巴賽等一議,謂應即行進兵。奉

旨:「三旗營內王大臣等不必召集,著見在此營內議。」

政大臣等議奏。大臣仍持兩議口奏。奉。

旨:「至明日駐營處具奏。」

皇長子允禔奏「報察詢糧砲事。」允禔等奏至言。臣。等「十九日自席喇布里圖地方啟行。駐扎西巴爾台。二十日駐扎察罕布喇克。二十一日至拖陵漢軍火器營。所帶《宣鎮》神功砲二十四門於二十二日晚始至。問隨砲大臣漢軍都統諾穆圖等何以遲誤。據稱『此三宿相距八九十里駕車騾匹已疲。我等沿路休息而來。故今日始至』。」又奏:等至拖陵地方,問總兵官馬進良、白斌:「爾等之兵有稽留處否?」俱言「所帶八十日糧,以二十日糧留貯和爾博地方。現今已用五十日,若糧能接濟,不至稽遲矣。」

上遣人召內大臣索額圖,委以火砲事務,併交大學

士伊桑阿「查綠旗兵二十日口糧數目具奏。」

上諭皇太子曰:「朕緩進之意特示汝知前將近敵情。」

由,屢有諭旨。二十一日酉時,將軍費揚古由《橫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