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59 (1700-1725).djvu/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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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今願因左右效此區區,庶幾不為虛辱公之問者。 伯恭於此何為,尚有所疑?熹嘗以為內修外攘,譬如 直內方外。不直內而求外之方固不可,然亦未有今 日直內,而明日方外之理。須知自治之心,不可一日 忘,而復讎之事,不可一日緩,乃可與語今世之務矣。

《答張敬夫》
前人

「今日既為此舉,則江淮、荊漢便當戒嚴以待,不知將 帥孰為可恃者?近年此輩皆以貨賂倚託幽隱而得 兵柄,漫不以國家軍律為意。今日須為上說破此病, 進退將帥,須以公議折中,與眾共之,則軍不待自練 而精,財不待自節而裕矣。此張皇國威之本,不可不 早慮也。」兩淮屯田,兩年來措置,不知成倫緒否?議者 「紛紛,直以為不可,固不是議論。然亦恐任事者未必 忠信可仗,其所措畫未必合義理,順人心,此亦不可 不早為之。所向見范伯達文條具井田之說甚詳,似 可行於曠土,便為井地寓兵之漸,試詢究其利病如 何?均輸之政,見上曾及之否?」此決無益於事,徒失人 心。今時州縣,老兄所親見,豈有餘剩可划刷邪?閩中 之兵,春間忽有赴帥司團教指揮,七郡勞遣,所費不 貲,然後肯行,至彼又無營寨止泊,聞極咨怨,出不遜 語。此等舉動,誠不可曉。昨日道間又見奉行《強盜新 法》者,殺傷人,犯奸縱火皆死,此固無疑於當戮,但贓 滿之限,亦從而加之,此似太過。蓋所以改此法,正以 人之軀命為重耳。今乃一例為此刻急,則人但見峻 文之跡,而未察乎所以愛人之心者,亦不得不駭矣。 不若改此一條,使贓滿之數,比舊法又加寬焉。以見 改法之本意,所重乃在人之軀命,而不在乎貨財。則 彼微有貪生惜死之情者,為惡將有所極。而人之被 刦者,亦或可以免於殺傷之禍,汙辱之恥矣。又經貸 命而再犯者殺之似亦太過,不若斬其左足,使終身 不復能陸梁「全生」之仁,「禁非」之義,並行不悖,乃先王 制刑督奸之本意也。憂居窮寂,不聞外事,接於耳目 者僅有此耳。一一僭聞,幸少留意!

《與林擇之書》
前人

近因《便兵附狀》,想達秋涼遠惟德履佳勝,不知到城 中居甚處?必已不復入學矣。前書所論,曾言之否?聞 汀寇甚熾,想幕府無暇及他事矣。近例帥須親到地 頭督戰,此甚非策。然既有此指揮,恐不得不一出。但 未可遽深入,且到延平,徐議進退可也。此賊已敗,官 兵殺將吏,決不可招,只有盡力撲討。然其所以致此, 「必是官司前後非理侵擾,有以致之,卻須詢究其由, 將元來官吏奏劾,重作施行,以謝其人。仍計盜起縣 分合起發支遣錢物,並令一切倚閣,以慰人心,不令 別致響應。即支遣不可闕者,令漕司撥錢應副。」此兩 項是第一義,若能行之,即一面多出印牓,簡約其詞, 令人於地頭散貼曉諭。其次即須非「時接見賓客僚 吏,務通下情,以資計策。此事平日已是欠闕,今尤不 可循舊失也。其次,須有將有兵,乃可責效,若只用見 今兵官統見今兵卒,此則決然敗事無疑。聞辛幼安 只是得所募敢死之力,見馮湛說,亦招得賊中徒黨 作鄉導,方能入山破賊巢穴。本路左翼軍向來便是 此等人,所以陳敏用之有功。今已無復舊人,只與諸 州禁軍無異,卻恐歸正官及牢城中有可募者,但得 有心膽事藝者,勿問其所從來可也。向見帥喚得商 榮者在彼,後來看得如何?」沙世堅者,本亦只是此流, 欽夫拔之徒隸之中,使捕小賊輒有功,至李接之亂, 遂收其用耳。起發諸州禁軍,決是無用。然今卒未有 人,其「勢不可以不起。但亦止可遙為聲勢,切不可使 入山與賊交鋒,適所以長賊威而沮官軍之勢,亦防 賊人乘虛衝突。㫄近州郡,或本處有嘯亂應賊之人, 須稍分留,令足彈壓。必不得已,寧可申朝廷,撥廣東 摧鋒軍與左翼相掎角,亦是一事。但正當此荒歉,供 億之費不貲,不知何以為計耳。聞沙縣宰」頗有才,南 劍推官趙師淵,劍浦令丞皆曉事,此是將來帥到南 劍,可備使令之人,亦不可不知也。此皆老生常談,恐 或可裨思慮之所不及相見,煩為言之。前日通放米 船之說,當此火色,尤不宜力主偏見,以搖人心,更可 細說,得作訪聞。行下。建劍云:「恐上流州郡闕米,本司 日前行下通放米船約束,更不施行。仍委本州逐縣 隨宜相度,措置儲蓄,以備賑恤。如此即事體正當,物 情便安矣。」今日向前進討勝負之外,更有沖突、響應 二事,甚可慮。西南慮沖突,東北慮響應。此間諸公,只 宋倉尚可告語,然非捕盜職事,不知新憲如何?若亦 未有長策,即一路之命,全在趙帥一身,獨自擔當,不 是小事。昨夕聞此,令人展轉不寐。偶有歐陽慶嗣。便 託渠先發此書。此間事不暇及,渠到必自相見也。

《與陳福公書》
前人

北方消息,傳聞不具。春間有上封事者,前言寇為西 夏所逼,故遷國以避之,其後乃慮其設詐以謀我,此 已是揣摸,無一定之計。最後又只泛言乞詔樞廷嚴 為邊備而已,乃大中上意,改秩除官。其後乃聞廬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