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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戎政典

 第二百四十四卷目錄

 屯田部彙考四

  元憲宗二則 世祖中統三則 至元二十九則 成宗元貞二則 大德十一則 武宗

  至大四則 仁宗皇慶一則 延祐六則 英宗至治二則 泰定帝泰定三則 文宗天曆

  一則 至順二則 順帝元統一則 至元二則 至正十一則

戎政典第二百四十四卷

屯田部彙考四

憲宗二年壬子立經略司於汴屯田唐鄧等州仍置屯田萬戶於鄧

按《元史世祖本紀》:「歲壬子,宋遣兵攻虢之盧氏,河南 之永寧衛之八柳渡。帝言之憲宗,立經略司於汴,以 忙哥、史天澤、楊惟中、趙璧為使,陳紀、楊果為參議,俾 屯田唐鄧等州,授之兵牛,敵至則禦,敵去則耕,仍置 屯田萬戶於鄧,完城以備之。」

三年癸丑,汪田哥修治利州屯田。世祖立從宜府,屯 田鳳翔。

按《元史憲宗本紀》,「三年正月,汪田哥修治利州。且屯 田。蜀人莫敢侵軼」按《世祖本紀》,「歲癸丑,立從宜府 於京兆。屯田鳳翔。」

世祖中統二年徙留屯蔡州民於懷孟屯田詔鳳翔田戶專務屯耕又命給綏德州等處屯田牛種農具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年七月丁丑渡江新附民留屯

蔡州者,徙居懷、孟,貸其種食。十月庚寅,詔「鳳翔府種 田戶隸平陽兵籍,毋令出征,務屯耕以給軍餉。」庚子, 以河南屯田萬戶史權為江漢大都督,依舊戍守。十 二月壬寅,命陝蜀行中書省給綏德州等處屯田牛 種農具。

中統三年,設左右衛屯田。

按《元史世祖本紀》:「三年二月辛亥,詔諸道括逃軍還 屯田,嚴其禁。六月乙未,命婆娑府屯田軍移駐鴨綠 江之西,以防海道。十月丁卯,詔鳳翔府屯田軍隸兵 籍,仍屯田鳳翔。庚午,敕鞏昌府總帥汪惟正將戍青 居軍還屯田利州」按《兵志》:「古者寓兵於農,漢魏而 下,始置屯田,為守邊之計。有國者善用其法。則亦養 兵」息民之要道也。國初用兵征討,遇堅城大敵,則必 屯田以守之。海內既一,於是內而各衛,外而行省,皆 立屯田,以資軍餉。或因古之制,或以地之宜,其為慮 甚詳密矣。大抵勺陂洪澤,甘、肅、瓜、沙因昔人之制,其 地利蓋不減於舊和林、陝西、四川等地,則因地之宜 而肇為之,亦未嘗遺其利焉。至於雲南、八番、海南、海 北,雖非屯田之所,而以蠻裔腹心之地,則又因制兵 屯旅以控扼之,由是而天下無不可屯之兵,無不可 耕之地矣。故著其建置增損之概,而內外所轄軍民 屯田,各以次立焉。左衛屯田:世祖中統三年三月, 調樞密院二千人,於東安州南永清縣東荒土,及本 衛元占牧地,立屯開耕,分「置左右手屯田千戶所,為 軍二千名,為田一千三百一十頃六十五畝。」右衛 屯田:「世祖中統三年三月,調本衛軍二千人,於永清、 益津等處,立屯開耕,分置左右手屯田千戶所。」其屯 軍田畝之數,與左衛同。

中統四年,從河南統軍司請,蠲屯田民戍邊者。他徭 張晉亨請置屯於汴隄南北,從之。

按《元史世祖本紀》,四年七月戊戌,河南統軍司言,「屯 田民為保甲丁壯射生軍凡三千四百人,分戍沿邊 州郡,乞蠲他徭。」從之。八月甲寅,給鈔付劉整市牛屯 田。

按《續文獻通考》:「是年張晉亨戍宿州,首言汴隄南北 沃壤閒曠,宜屯田以資軍食。乃分兵列營,以時種藝, 選千夫長督勸之,期年皆獲其利。」

至元元年以益都衛軍屯田燕京又以石抹糺扎剌人屯田商州按元史世祖本紀元年正月癸巳以益都武衛軍千

人屯田燕京,官給牛具。八月己未,發萬戶石抹篐扎 刺所部千人赴商州屯田。

至元二年,詔諸路屯田: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年正月乙酉,以河南北荒田分 給蒙古軍種耕。三月丁亥。敕邊軍習水戰屯田。四月 庚寅。詔西川山東南京等路戍邊軍屯田。」五月丙寅。 命四川行院分兵屯田按《兵志》:南陽府民屯,「世祖 至元二年正月,詔孟州之東,黃河之北,南至八柳樹 枯河、徐州等處,凡荒閑地土,可令阿朮、阿剌罕等所 領」士卒,立屯耕種,并摘各萬戶所管漢軍屯田。 至元三年,徙歸化民於清州屯田。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三年六月,徙歸化民於清州 興濟縣屯田,官給牛具。」

至元五年。立河南屯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