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道路之舟車《轚互》者,敘而行之。
鄭鍔曰:「轚者相值而礙也,互者交互而不行也。推車于陸,行舟于水,阻隘之地,偶相值而有轚互之阻。人有爭先之心,必無相遜之理,因其先後至之敘,以次而行之 。」 鄭康成曰:「車有轘轅、抵閣,舟有砥柱之屬 。」 劉執中曰:「掌其先後、貴賤、老幼、往來,以為其行之敘而通之,故有爵有節者,得以辟之而不滯也。」
凡有節者及有爵者至,則為之辟。
鄭鍔曰:「執節而來者,奉王命之使,有爵之人皆王朝之臣,至于其地則為之辟,既以尊王臣之來,又以見貴貴之理 。」 王昭禹曰:「有節者至則欲達之而無留難,有爵者至則在所承而無敢慢,故皆為之辟行人使避焉。然則野廬氏其徒百有二十人,則使其徒為之辟也。」
禁「野之橫行者」「徑踰者。」
鄭鍔曰:「田野之中有町畦焉,皆禾稼之地,苟或橫行則踐人之田而害其穡事。有隄渠焉,皆防水之處,苟或徑踰則決人之水而壞其隄防,此爭端之所由起,不可以不禁 。」 鄭康成曰:「皆為防奸也。橫行妄由田中,徑踰射邪趨疾越隄渠也。」
「凡國之大事,比修除道路」者。
賈氏曰:「大事謂若征伐巡守、田獵,郊祀天地,王親行所經,並須修除道路及修廬,校比民夫,使有功效 。」 王昭禹曰:「治其壞謂之修,去其穢謂之除。有修除道路者,《野廬氏》則比較其人之數,所以防患也 。」 鄭鍔曰:「道路圮壞則車馬不通,固有修除之人,此則校而比之,使無圮茀之虞。」
掌凡道禁。
鄭鍔曰:「道必有禁,此則掌其犯禁者,則王國大事肅然而無譁矣 。」 王昭禹曰:「若《修閭氏》所謂以兵革趨行者與馳騁于國中者是也。然野廬氏所禁者在野之道,修閭氏所禁者在國之道。」
邦之大師,「則令埽道路,且以幾禁行作不時者、不物 者。」
王氏曰:「言國之大事,在國中而已;邦之大事,則通國野焉 。」 王昭禹曰:「令埽道路,所以致潔 。」 鄭鍔曰:「國大用師,道路之行,欲無荒穢不祥之事。苟于是時,不當行而行,不當作而作,失早晚之時,非所當衣而衣之,非所當操而操之,非其物而有異常之狀,皆奸人之為寇盜者也。微伺而幾察之,以防變也。周之制,於田野」 之道,十里之遠,設官以治其廬舍,禁止奸盜,如此之嚴,則道不拾遺,豈不宜哉?後世「十里有亭,亭必有長」 ,其法亦出于此,惜夫不復修也。
漢
文帝二年以馬給傳置
按:《漢書文帝本紀》:二年十一月詔曰:「太僕見馬遺財 足,餘皆以給傳置。」
〈注〉「置」者,置傳驛之所,因名置也。
昭帝元鳳二年詔省乘輿馬及苑馬補三輔傳馬
按:《漢書昭帝本紀》:元鳳二年六月詔曰:「朕閔百姓未 贍,頗省乘輿馬及苑馬,以補邊郡三輔傳馬」
後漢
世祖建武十三年治飛狐道諸亭障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王霸傳》,「建武十三年, 與杜茂治飛狐道,堆石布土,築起亭障,自代至平城 三百餘里。」
建武十四年,治「西河等諸堡壁。」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馬成傳》,「建武十四年, 代驃騎大將軍杜茂繕治障塞,自西河至渭橋,河上 至安邑,太原至井陘,中山至鄴,皆築堡壁,起烽燧,十 里一候。」
建武 年,置桂陽三縣亭傳郵驛。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衛颯傳》,「颯遷桂陽太 守。含洭、湞陽、曲江三縣,去郡遠者或且千里,吏事往 來,輒發民乘船,名曰傳役。每一吏出,徭及數家,百姓 苦之。颯乃鑿山通道五百餘里,列亭傳,置郵驛,於是 役省勞息。」
後主建興十四年張嶷通旄牛舊道復古亭驛
按《蜀志後主傳》不載。 按《張嶷傳》:「建興十四年,除嶷 為越巂太守。郡有舊道,經旄牛中至成都,既平且近, 自旄牛絕道已百餘年,更由安上,既險且遠。嶷遣左 右齎貨幣賜狼路,路乃率兄弟妻子悉詣嶷,嶷與盟 誓,開通舊道,千里肅清,復古亭驛。」
唐
唐制,「驛傳掌於駕部。」
按:《唐書百官志》:「兵部、駕部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輿 輦、車乘、傳驛、廄牧、馬牛雜畜之籍。凡給馬者,一品八 匹,二品六匹,三品五匹,四品、五品四匹,六品三匹,七 品以下二匹。給傳乘者,一品十馬,二品九馬,三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