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61 (1700-1725).djvu/91

此页尚未校对

求索百端,皆出養馬之家,人多逃竄,職此之由。可依 舊設回馬官,使者食料皆官給之,歲終會計,均賦於 民』。」

元光元年禁非邊關急速事無馳傳

按《金史宣宗本紀》:元光元年正月「甲寅,禁非邊關急 速事無馳傳,有濫乘者,州縣竟白省部,四方館從御 史臺,外路從分按御史治之。」

元設各省站赤。

按《元史兵志》:「中書省所轄腹裡各路站赤,總路一百 九十八處,陸站一百七十五處,馬一萬二千二百九 十八匹,車一千六十九輛,牛一千九百八十二隻,驢 四千九百八頭。水站二十一處,船九百五十隻,馬二 百六十六匹,牛二百隻,驢三百九十四頭,羊五百口。 牛站二處,牛三百六隻,車六十輛。」

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所轄,總計一百七十九處, 該一百九十六站:陸站一百六處,馬三千九百二十 八匹,車二百一十七輛,牛一百九十二隻,驢五百三 十四頭;水站九十處,船一千五百一十二隻。

遼陽等處行中書省所轄,總計一百二十處,馬六千 五百一十五匹,車二千六百二十一輛,牛五千二百 五十九隻,狗站一十五處,元設站戶三百,狗三千隻, 後除絕亡倒死外,實在站戶二百八十九,狗二百一 十八隻。

「江浙等處行中書省所轄,總計二百六十二處,馬站 一百三十四處,馬五千一百二十三匹,轎站三十五 處,轎一百四十八乘,步站一十一處,遞運夫三千三 十二戶,水站八十二處,船一千六百二十七隻。 江西等處行中書省所轄,總計一百五十四處,馬站 八十五處,馬二千一百六十五匹,轎二十五乘,水站 六十」九處,船五百六十八隻。

湖廣等處行中書省所轄,總計一百七十三處:陸站 一百處,馬二千五百五十五匹,車七十輛,牛五百四 十五隻,坐轎一百七十五乘,臥轎三十乘;水站七十 三處,船五百八十隻。

陝西行中書省所轄八十一處,陸站八十處,馬七千 六百二十九匹;水站一處,船六隻。

四川行中書省所轄,陸站四十八處,馬九百八十六 匹,牛一百五十頭;水站八十四處,船六百五十四隻, 牛七十六頭。

雲南諸路行中書省所轄站「赤七十八處,馬站七十 四處,馬二千三百四十五匹,牛三十隻;水站四處,船 二十四隻。」

甘肅行中書省所轄三路:脫脫禾孫馬站六處,馬四 百九十一匹,牛一百四十九頭,驢一百七十一頭,羊 六百五十口。

太宗元年立驛傳又敕諸牛鋪馬站置漢車米倉

按《元史太宗本紀》,元年八月立驛傳。 按《兵志》:「太宗 元年十一月,敕諸牛鋪馬站,每一百戶置漢車一十 具,各站俱置米倉。站戶每年一牌內納米一石,令百 戶一人掌之,比使臣每日支肉一斤,麪一斤,米一升, 酒一瓶。」

太宗四年,諭「使臣無文字牌面,不給驛馬。」

按《元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兵志》:四年五月,諭隨路 官員并站赤人等,「使臣無牌面文字,始給馬之驛官 及元差官皆罪之。有文字牌面而不給驛馬者,亦論 罪。若係軍情急速,及送納顏色、絲線、酒食、米粟、段匹、 鷹隼,但係御用諸物,雖無牌面文字,亦驗數應付車 牛。」

憲宗元年六月詔諸王馳驛許乘三馬遠行亦不過四

按:《元史憲宗本紀》云云。

世祖中統元年詔隨處官司設傳遞鋪驛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兵志》:古者置郵而傳命, 示速也。元制設急遞鋪以達四方文書之往來,其所 係至重,其立法蓋可考焉。世祖時,自燕京至開平府, 復自開平府至京兆,始驗地里遠近,人數多寡,立急 遞站鋪。每十里或十五里、二十五里則設一鋪,於各 州縣所管民戶及漏籍戶內,僉起鋪兵。中統元年,詔 隨「處官司設傳遞鋪驛,每鋪置鋪丁五人,各處縣官 置文簿一道付鋪,遇有轉遞文字,當傳鋪所即注名 件、到鋪時刻及所轄轉遞人姓名置簿,令轉送人取 下鋪押字,交收時刻還鋪。本縣官司時復點刷,稽滯 者治罪。其文字本縣官司絹袋封記,以牌書號,其牌 長五寸,闊一寸五分,以綠油黃字書號。」若係邊關急 速公事,用匣子封鎖,於上重別題號,及寫某處文字、 發遣時刻,以憑照勘遲速。其匣子長一尺,闊四寸,高 三寸,用黑油紅字書號。已上牌匣,俱係營造,小尺,上 以《千字文》為號。仍將本管地境置立鋪驛,卓望地名, 遞相傳報。鋪兵一晝夜行四百里,各路總管府委有 俸正官一員,每季親行「提點,州縣亦委有俸末職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