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鼓,在西階之東,南面。
〈注〉言「面」者,國君於其群臣,備三面爾,無鐘磬,有鼓而已。其為諸侯,則軒縣。
《簜》在建鼓之間。
〈注〉簜,竹也。謂笙簫之屬,倚於堂。
《鞀》,倚於頌磬,西紘。
〈注〉鞀,如鼓而小,有柄。賓至,搖之以奏樂也。紘,編磬繩也。設鞀於磬西,倚於紘也。《王制》曰:「天子賜諸侯樂,則以柷將之;賜伯子男樂,則以鞀將之。」
厥明,司宮尊于東楹之西,兩方壺,膳尊兩甒在南,有 豐。冪,用錫若絺,綴諸箭蓋。幂加勺,又反之,皆元尊,酒 在北。
〈注〉「膳,尊君尊也。後陳之,尊之也。豐以承尊也。」說者以為若井鹿盧,似豆大而卑矣。幂,覆尊巾也。錫,細布也。絺,細葛也。箭,篠也。為幂,蓋卷辟綴於篠,橫之也。又反之為覆勺也。皆元尊。二者皆有元。酒之尊,重本也。酒在北,尊統於君,南為上也。唯君面尊,言專惠也。今文錫或作緆,絺或作綌。古文箭作晉
尊。士旅食於西鑮之南,北面,兩圜壺。
〈注〉《旅》,眾也。士眾食,未得正祿,謂庶人在官者。圜壺,變於方也。賤無元酒。
又尊于大侯之乏。東北兩壺獻酒。
〈注〉為隸僕人,巾車糝侯,豻侯之獲者。獻讀為沙,沙酒濁,特泲之,必摩沙者也。兩壺皆沙酒。《郊特牲》曰:「汁獻涗于醆,酒服不之尊,俟時而陳於南,統於侯,皆東面。」
設洗于阼階東南,罍水在東,篚在洗西南,陳設膳篚 在其北,西面。
〈注〉或言「南陳」,或言「西面」,異其文也。
又設洗于獲者之尊西北,水在洗兆,篚在南,東陳。
〈注〉亦統於侯也。無爵,因服不也。有篚,為奠虛爵也。服不之洗,亦俟時而陳於其南。
「小臣設公席于阼階上,西鄉。」《司宮》「設賓席於戶西,南 面,有加席。卿席賓東,東上。小卿賓西,東上。大夫繼而 東上。若有東面者,則北上。席工于西階之東,東上。諸 公阼階西,北面,東上。」
〈注〉唯賓及公席布之也,其餘樹之於位後耳。小卿命於其君者也。席于賓西,射禮辨貴賤也。諸公大國,有孤卿一人,與君論道,亦不典職如公矣。
官饌。
〈注〉百官各饌其所當共之物。
羹定。
〈注〉烹,肉熟也。《射義》曰:「諸侯之射也,必先行燕禮。燕禮牲用狗。」
射人告具于公。公升,即位于席,西鄉。小臣師納諸公 卿大夫,諸公卿大夫皆入門右,北面東上。士西方,東 面北上。大夫在于侯之東北,北面東上。士旅食者在 士南,北面東上。小臣師從者在東堂下,南面西上。
〈注〉大夫在于侯東北,士旅食者在士南,為有侯故入庭深也。小臣,師正之佐也。正相君出入,君之大命。〈疏〉釋曰。自此盡「少進。」論群臣立位之事。
公降,立于阼階之東南,南鄉。小臣《師詔》揖諸公卿大 夫,諸公卿大夫西面北上,揖大夫,大夫皆少進。
〈注〉詔,告也。變爾言「揖」,亦以其入庭深也。上言「大夫」,誤衍耳。
《大射》,「正擯。」
〈注〉大射正,射人之長。〈疏〉釋曰:自此盡「門外北面」,論請立賓之事。大射正對射人為長,若小臣正對小臣師亦為長。
擯者請賓,公曰:「命某為賓。」
〈注〉某大夫名。
擯者命賓,賓少,進禮辭。
〈注〉命賓者東面南顧辭,辭以「不敏。」
《反命》。
〈注〉以賓之辭告於君。
又命之。賓再拜稽首受命。
〈注〉又復。
擯者反命。賓出,立於門外,北面。公揖卿、大夫,升,就席。 小臣自阼階下北面,「請執幂者與羞膳者。」
〈注〉請士可使執君兩甒之幂,及羞脯醢,庶羞於君者。方圜壺。獻無幂。〈疏〉釋曰:自此盡「公卿」者,論卿大夫庭位及請執幂之事。
乃命執幂者。執冪者升自西階,立于尊南,北面東上。
〈注〉命者於西階前,以《公命》命之。東上,執元尊之幂,為上羞。膳者從而東,由堂東升自北階,立於房中,西面,南上。不言命者,不升堂,略之。
膳宰請羞於諸公卿者。
〈注〉《膳宰》請者,異於君也。
擯者納賓,賓及庭,公降一等揖賓,賓辟。
〈注〉及,至也。《辟逡遁》,不敢當盛。〈疏〉釋曰:自此盡「賓答拜」,再論主人延賓拜至及獻賓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