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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開弓勢前後分陰陽,箭出門時一點功,平準狠去 何用忙。」

曰平、曰準、曰狠,三者射之方也。

夫「善事者必利器」,斯則知其端倪矣。

辨的第二

夫箭稱百步之威,所謂殺人於百步之外者也,故其 效在於中人,而所習先於破的。

的者,箭之侯,世俗通呼為「把子。」

《諺》曰:「箭無落頭,不知遠近,是名野矢。」

落頭謂落矢之所至。如射的者至的、射人者至人是也。「野矢」 謂不經師授,放縱無法。

故的分遠近,而前手應之。

如把子八十步,前手與前肩對;把子一百步,則前手與「眼」 對;把子一百三四十步,則前手與「眉」 對;其最遠至一百七八十步,則前手必與「帽頂」 對矣。

目力審真氣至意注。

《二目》審顧不真,則箭發倉忙無準矣。

由近及遠,漸習精求。

善學射者,其的必始於一丈,百發百中。寸以加之,漸至於百步,亦百發百中,是為術成,此不易之法也。凡把子五十步近者,前手下前肩二寸,直對把子中射之;把子三十步者,前手與左胯對,正望把子根底射之。

故學射之初,必滿拽而遠發,寧高而過,勿低而不及。 能及遠矣,然後自近求準,毋畫地以自局焉。

初學者曾未開弓,便止射二三十步,如此是自局也,豈能遠耶?

《法》曰:「莫患弓軟,服當自遠。莫患力羸,引之自伾。」

弓之力強勁曰「硬」 ,力小而弱曰軟。服者久而習熟之謂也。羸猶弱也。伾,有力也。

夫「力勝於弓」,則氣和而命中。及其升高俯壑,隨地勢 之低昂,必移的以習之,縱橫曳擲,發無遺矢矣。

言預習之閑,以需臨敵進退之熟也。

《戚將軍》曰:「對敵射箭,惟膽大力定,勢險節短,則人莫 能避矣。」

凡臨敵必挽弓矢,且勿滿拽,且勿輕發,只四平架手立定,以養其勢。必待將近數十步計之,一發必中,必能殺敵。又或患將切身,或為賊先鋒,然後一發而中,收功十倍矣。

蓋弓矢,長兵也,長兵短用焉。力百步者,五十步而後 發;力五十步者,二十五步而後發。長則謂之勢險,短 則謂之節短也。

《力百步》謂力可至百步也。力量倍而半用其力,則勢有餘而無錯失之患。

故馬戰射敵,射其大者,不必的於射人。《語》曰:「射人先 射馬,擒賊先擒王。」所以論其要也。嘗觀時俗嗤武舉 試圍之箭曰「功名箭」,謂其徒能博第,而不足以臨敵 也。於戲!士取功名何為哉?

明彀第三

《孟子》曰:「羿之教人射,必至於彀,學者亦必至於彀。」又 曰:「羿不為拙射變其彀率。」彀率者,盈滿之謂也,蓋鏃 與弝齊為滿。

弝弓弝也

半弝之間,謂之「貫盈。」明乎盈滿之旨,不以目而以指。 是故拽弦扣矢之節,屈壓撒放之方,古人祕妙,可以 意授矣。

凡射必大指壓中指弝弓,此至妙之古法須以大指上一指節,探過中指上一節,大指與中指並平攢緊,中指屈要平,大指要微屈,二指靠弓弝平屈無名指與小指,要十分屈十分緊,自肩至肘,與手要直如箭。若一節彎屈,骨節不對,便無力不勁也。後手以二指勾大指上一節,二指要斜靠箭扣指頂,下垂箭扣搭宜最正,稍上亦可,若搭下,恐箭多上起而不直前也。「拽弓未滿時,前後手且少用力,至箭鏃方進弓弛之時,前後手掌十指並加力上緊,審固撒放之。」

《法》曰:「鏃不上指,必無中理;指不知鏃,同於無目。」

此「指」 字乃是左手中指之末。知鏃者,指末自知鏃到,不假於目也。必指末知鏃,然後為滿。必箭箭皆知鏃,方可言射。

「把持定而知鏃」,則無打袖搖指之患。

凡打袖,皆因把持不定。凡矢搖而弱者,皆因鏃不上指故也。

「箭有脫弝之射」者,名家也,非初學可語。

《脫弝》,箭名,射之號也。其鏃進過虎口,審顧而發,為勢甚險,觀者竦心,此非初學可能,然當效法之習之,久而自能也。

然有志之士,縱不能過,何可不及?不及者,非力不足 也,不努力之故也。人不努力,百事無成,豈獨射藝乎 哉?故曰:「中道而立,能者從之。」

正志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