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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過以示仁,理大罪而明義,則畏愛悅服之化,闇然 而日彰于天下矣。

《刑禮道》迭相為用

問:「聖人之致理也,以刑糾人惡,故人知勸懼;以禮道 人情,故人知恥格;以道率人性,故人反淳和。三者之 用,不可廢也。」意者將偏舉而行耶?將並建而用耶?從 其宜,先後有次耶?成其功,優劣有殊耶?然則相今日 之所宜,酌今日之所急,將欲致理,三者奚先?

《對》
前人

對:「臣聞人之性情者,君之土田也。其荒也則薙之以 刑,其闢也則蒔之以禮,其植也則穫之以道。故刑行 而後禮立,禮立而後道生,始則失道而後禮,中則失 禮而後刑,終則修刑以復禮,修禮以復道。故曰:刑者 禮之門,禮者道之根。知其門,守其根,則王化成矣。」然 則王化之有三者,猶天之有兩曜,歲之有四時,廢一 不可也,並用亦不可也,在乎舉之有次,措之有倫而 已。何者?夫刑者可以禁人之惡,不能防人之情;禮者 可以防人之情,不能率人之性;道者可以率人之性, 又不能禁人之惡。循環表裡,迭相為用。故王者觀理 亂之深淺,順刑禮之後先。當其懲惡抑淫,致人于勸 懼,莫先于刑;划邪窒欲,致人于恥格,「莫尚于禮;反和 復朴,致人于敦厚,莫大于道。是以衰亂之代,則弛禮 而張刑;而平定之時,則省刑而弘禮;清淨之日,則殺 禮而任道。亦如祁寒之節,則疏水而俯火;徂暑之候, 則遠火而狎水。順歲候者,適水火之用;達時變者,得 刑禮之宜。」適其用,達其宜,則天下之理畢矣,王者之 化成矣。將欲較其長「短,原其始終,順其變而先後殊, 備其用而優劣等,離而言之則異致,合而理之則同 功。其要者,在乎舉有次,措有倫,適其用,達其宜而已。 方今華夷有截,內外無虞,人思休和,俗已平康,是則 國家殺刑罰之日,崇禮樂之時,所以文易化成,道易 馴致者,由得其時也。今其時矣,伏惟陛下措而不失 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