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祥刑典
第十卷目錄
祥刑總部藝文三
上殿劄子 宋包拯
再請選轉運提刑 前人
請不用苛虐之人充監司二首 前人
請令提刑親案罪人 前人
論疏決 前人
省試刑賞忠厚之至論 蘇軾
刑政疏 前人
三法求民情賦 前人
舜典象刑說 朱熹
戊申延和奏劄一 前人
延和奏劄二 前人
與葉提刑 前人
論漢刑 馬端臨
請除非法之刑 錢易
求致治之原疏 明曹荃
求言省刑疏 黃道周
刑禮論 葉良佩
刑制 何喬新
祥刑總部藝文四〈詩〉
正旦上司憲府詩 北周庾信
賦得慎罰詩 唐虞世南
移禁司刑詩 沈佺期
祥刑總部選句
祥刑典第十卷
祥刑總部藝文三
《上殿劄子》宋·包拯
臣竊見「冬春以來,天下旱乾為虐,而陛下避殿徹膳, 累下詔書,勤求直言,疏理刑獄,寬省民力,雖古之聖 帝明王,責躬罪已,無此之甚焉。故詔音所至,甘澤隨 降,和氣應于上,民心悅于下,天意聖德,合若符契。當 上穹眷祐之如是,則陛下尤宜勵精求治,以答殊貺。」 臣聞法令者,人主之大柄,而國家治亂安危之所繫 焉,不可不慎。緣近歲以來,賞罰之典或尚因循,且人 知法令之不足信,則賞罰何以沮勸乎?昔唐文宗問 宰相李石:「天下何以易治?」李石對以「朝廷法令行則 易治。」誠哉,治道之要,無大于此。伏望陛下臨決大政, 信任正人,賞者必當其功,不可以恩進;罰者必當其 罪,不可以幸免。邪佞者雖近必黜,忠「直者雖遠必收。 法令既行,紀律自正,則無不治之國,無不化之民,在 陛下力行而已。」亢旱之災,天之常數,固不足貽陛下 深憂,惟陛下留神省察。
《再請選轉運提刑》前人
臣伏見諸路轉運使并提點刑獄,自來朝廷凡有差 除,皆以資序敘遷,或用臣僚薦舉,間容濫進,未甚得 人,致一方之民,必受其害。如李熙輔、張經等,居按察 之任,當一路之重,不能遵守詔敕,振舉職業,而挾私 逞憾,無所畏憚,妄構刑獄,恣行超攝。雖已衡替,未足 懲戒。各乞重行黜降,以警將來。所有宣州廖詢、秀州 邊瑀不公事跡,中外傳聞,昨因安撫奏劾,方此彰露, 而本路提轉殊失按舉,居職不稱,合正朝典。臣欲望 聖慈,應今後差轉運使、提點刑獄臣僚,並請選素有 才能、公直廉明之人充職,不以資序深淺為限,則逐 路得人,而官吏有所凜畏矣。
《請不用苛虐之人充監司》前人
「臣竊見諸道轉運司自兼按察及置判官以來,并提 點刑獄等體量部下官吏,章疏相繼,頗傷煩碎。兼聞 審刑院、大理寺近日奏案尢多倍于往年,況無大段 罪名,並是掎摭微累,不辨虛實,一例論奏。孤弱無援 者則按以深文;權勢豪猾者則縱而不顧。內則徇一 身之利以殖其私,外則竊振職之名以圖其進。效尢」 無恥,惟恐不及。至有公清守節之人,或不曲事左右, 為眾所嫉者,即被加誣,構成其罪。遂使守己之士或 負終身之玷,可不痛惜哉!且治平之世,明聖之君必 務德澤,罕用刑法。故《董仲舒》曰:「陽為德,為春夏,當和 煦發生之時;陰為刑,為秋冬,在虛空不用之處。」以此 見天任德不任刑也。王者亦當上體天道,下為民極, 故不宜過用重典,以傷德化。昔暴世法網凝密,動罹 酷害,不下其命,卒致潰亂。《老子》曰:「其政察察,其民缺 缺;其政悶悶,其民淳淳。」臣願聖明鑒于此言而無忽 焉。方今民力凋殘,國用窘迫,若乃專用刻薄好進之 吏,則民不聊生,竊恐非國家之福也。雖朝廷累降詔 命約束,罕或遵稟,此「弊不去,為患寖深。欲望聖慈宣 諭執政大臣,應轉運、提刑等,並令精選廉幹中正之 人,以充其職,苛細矯激之輩,屏而不用,天下幸甚。」
又
臣先曾上言,「以諸道轉運使自兼按察及置判官以 來,并提點刑獄等體量部下官吏,頗傷煩碎。兼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