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義,殷、周所以治也。上無德教,下無法,則任刑必誅。
劓鼻盈蔂,斷足盈車,舉河以西,不足以受天下之徒, 終而以亡者,秦王也。」非二尺四寸之律異所行,反古 而悖民心也。
《大論》
大夫曰:「呻吟槁簡,誦死人之語」 ,則有司不似文學。文學知獄之在廷後而不知其事,聞其事而不知其務。夫治民者,若大匠之斲斧斤,而行之中繩則止。杜大夫、王中尉之等,繩之以法,斷之以刑,然後寇止姦禁。故射者因勢,治者因法,虞、夏以質,殷、周以文,異時各有所施。今欲以敦朴之時,治抗弊之民,是猶遷延而「拯溺,揖讓而救火」 也。
《文學》曰:「文王興而民好善,幽厲興而民好暴,非性之 殊,風俗使然也。故商、周之所以昌,桀、紂之所以亡也, 湯武非得伯夷之民以治,桀紂非得蹠、蹻之民以亂 也,故治亂不在於民。孔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 無訟乎!無訟者難,訟而聽之易。夫不治其本而事其 末,古之所謂愚,今之所謂知,以箠楚正亂,以刀筆正』」 文,古之所謂「賊」,今之所謂賢也。
大夫曰:「俗非唐、虞之時,而世非許、由之民,而欲廢法以治,是猶不用檼栝斧斤,欲撓曲直枉也。故為治者不待自善之民,為輪者不待自曲之木。往者應少伯正之屬潰梁、楚,昆盧、徐、穀之徒亂齊、趙、山東、關內暴徒,保人阻險。當此之時,不任斤斧,折之以武,而乃始設禮修文,有似窮醫,欲以短鍼而攻疽,孔丘以禮說」 跖也。
《文學》曰:「殘材木以成室屋者,非良匠也;殘民人而欲 治者,非良吏也。故公輸子因木之宜,聖人不費民之 性。是以斧斤簡用,刑罰不任,政立而化成。扁鵲攻于 腠理,絕邪氣,故癰疽不得成形;聖人從事於未然,故 亂原無由生。是以砭石藏而不施,法令設而不用。斷 已然,鑿已發者,凡人也;治未形,睹未萌者,君子也。」
申鑒
《政體》
「君子以情用,小人以刑用。」榮辱者,賞罰之精華也。故 《禮》教榮辱以加君子,化其情也;桎梏鞭扑以加小人, 治其刑也。君子不犯辱,況于刑乎?小人不忌刑,況于 辱乎?若夫中人之倫,則刑禮兼焉。教化之廢,推中人 而墜于小人之域;教化之行,引中人而納于君子之 塗,是謂「章化。」
賞罰,政之柄也。明賞必罰,審信慎令,賞以勸善,罰以 懲惡。人主不妄賞,非徒愛其財也,賞妄行則善不勸 矣。不妄罰,非徒慎其刑也,罰妄行則惡不懲矣。賞不 勸謂之止善,罰不懲謂之縱惡。在上者能不止下為 善,不縱下為惡,則國治矣。是謂「統法。」
惟慎庶獄,以昭人情。天地之大德曰「生」,萬物之大極 曰「死。」死者不可以生,刑者不可以復。故先王之刑也, 官師以成之,棘槐以斷之,情訊以寬之,朝市以共之, 矜哀以恤之。刑斯斷,樂不舉,慎之至也。刑哉刑哉!其 慎矣夫!
惟稽五赦,以綏民中:一曰原心,二曰明德,三曰勸功, 四曰褒化,五曰權計。凡先王之攸赦,必是族也。非是 族焉,刑茲無赦。
《時事》
最凡有二十一首,其申重可舉者十有九事:五曰生 刑,而死者但加肉刑;六曰德刑,並用;七曰避讎有科。 肉刑,古也,或曰:「復之乎?」曰:「古者人民盛焉,今也至寡, 整眾以威,撫寡以寬,道也。復刑非務必也,生刑而極 死者,復之可也。自古肉刑之除也,斬右趾者死也,唯 復肉刑,是謂生死而息民。」
「問德刑並用,常典也。或先或後,時宜刑教不行,勢極 也。教初必簡,刑始必略,事漸也。教化之隆,莫不興行, 然後責備;刑法之定,莫不避罪,然後求密。未可以備, 謂之虛教,未可以密,謂之峻刑。虛教傷化,峻刑害民, 君子弗由也。設必違之教,不量民力之未能,是招民 於惡也,故謂之傷化;設必犯之法,不度民情之不堪」, 是陷民於罪也,故謂之《害民》。「莫不興行」,則一毫之善 可得而勸也,然後教備;莫不避罪,則纖介之惡可得 而禁也,然後刑密。
或問:「復讎,古義也。縱復讎可乎?」曰:「不可。」曰:「然則如之 何?」曰:「有縱有禁,有生有殺,制之以義,斷之以法,是謂 義法並立。」曰:「何謂也?」曰:「依古復讎之科,使父讎避諸 異州千里,兄弟讎避諸異郡五百里,從父從兄弟讎 避諸異縣百里。弗避而報者,無罪,避而報之殺。犯王 禁者,罪也;復讎者,義也。以義報讎,從王制,順也;犯制」, 逆也;以逆順生殺之,凡以公命行止者,不為弗避。
黃憲外史
《平刑》
蜀王問徵君曰:「今廷尉平乎?」徵君對曰:「夫平刑者必 先平其心,是以刑清而人說。今之為廷尉者,刑不當 其罪,罰不當其過,以貨為權衡而折刑于民,民以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