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65 (1700-1725).djvu/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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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回萌矣,法廢則禍亂滋矣。亡國非無令也,患于令煩

而不行;敗軍非無禁也,患于禁設而不止,故眾慝彌 蔓而不黷其上。夫賞貴當功而不必重,罰貴得罪而 不必酷也。鞭扑廢于家,則僮僕怠惰;征伐息于國,則 群下不虔。愛待敬而不敗,故制禮以崇之;德須威而 久立,故作刑以肅之。《班倕》不委規矩,故方員不戾於 物;明君不釋法度,故機詐不肆。其巧唐虞,其仁如天, 而不原四罪;姬公友于兄弟,而不赦二叔。仲尼之誅 正卯,漢武之殺外甥,垂淚惜法,蓋不獲已也。故誅一 以振萬,損少以成多。方之櫛髮,則所利者眾;比於割 疽,則所全者大。是以灸刺慘痛而不可止者,以痊病 也;刑法凶醜而不可罷者,以救弊也;六軍如林,未必 皆勇;排鋒陷火,人情所憚。然恬顏以勸之,則投命者 尟,斷斬以威之,則莫不奮擊。故役歡笑者不及叱咤 之速,用誘悅者未若刑戮之齊。是以安于感深谷而 嚴其法,衛子疾棄灰而峻其辟。夫以其所畏,禁其所 翫,峻而不犯,全民之術也。明病之術者,杜未生之疾; 達治亂之要者,遏將來之患。若乃以輕刑禁重罪,以 薄法衛厚利,陳之滋章,而犯者彌多,有似穿穽以當 路,非仁人之用懷也。善為政者,必先端此以率彼,治 親以整疏,不曲法以行意,必有罪而無赦。若石碏之 割愛以威親,晉文之忍情以斬頡,故仁者為政之脂 粉,刑者御世之轡策。脂粉非體中之至急,而轡策須 臾不可無也。肅恭少怠,則慢惰「已至;威嚴暫弛,則群 邪生心。當怒不怒,姦臣為虎;當殺不殺,大賊乃發。水 久壞,河山起,咫尺尋,木千丈,始于毫末。鑽燧之火,勺 水所滅;鵠卵未孚,指掌之所靡。及其乘衝飆而燎巨 野,奮六羽以凌朝霞,則雖智勇,不能制也。」故明君治 難於其易,去惡于其微,不伐善以長亂,不操柯而猶 豫焉。然則刑之為物,國之神器,君所自執,不可假人, 猶長劍不可倒提,巨魚不可脫淵也。乃崇替之所由, 安危之源本也。田常之奪齊,六卿之分晉,趙高之弒 秦,王莽之篡漢,履霜逮冰,由來漸矣。或永歎于海濱, 或拊心乎望夷,禍延宗祧,作戒將來者,由乎慕虛名 於往古,忘實禍于當己也。或曰:「刑辟之興,蓋存叔世。」 立人之道,唯仁與義。我清靜而民自正,我無欲而民 自樸。烹鮮之戒,不欲其煩。寬以愛人則得眾,悅以使 人則下附。故孟子以體仁為安,楊子雲謂申韓為屠 宰。夫繁策急轡,非造父之御;嚴刑峻罰,非三五之道。 故有虞手不指揮,口不煩言,恭己南面,而治化雍熙 矣。宓生政以率俗,彈琴詠詩,身不下堂,而漁者霄肅 矣。必能厚惠薄斂,救乏擢滯,舉賢任才,勸穡省用,招 攜以禮,懷遠以德,陶之以成均,治之以庠序,化上而 興善者,必若靡草之逐驚風,洗心而革面者,必若清 波之滌輕塵,朝有德讓之群后,野無犯禮之軌躅,圜 土可以虛蕪,楚革可以永格,何必賞罰可以為國乎? 《抱朴子》答曰:《易》稱「明罰敕法,《書》有哀矜折獄,爵人于 朝,刑人于市,有自來矣,豈從叔世?多仁則法不立,威 寡則下侵上。夫法不立則庶事汨矣,下侵上則逆節 萌矣。至醇既澆于三代,大樸又散于秦漢,道衰於疇 昔,俗薄乎當今,而欲結繩以整姦欺,不言以化狡猾, 委轡策而乘奔馬于險塗,舍柁櫓而汎舟以凌波,盤 旋以逐走盜,揖讓以救炎火,斬晁錯以卻七國,舞干 戈以平赤眉,未見其可也。蓋三皇步而五帝驟,霸王 以來,載馳載騖。」當其弊也,吏欺民巧,寇盜公行,髡鉗 不足以懲無恥,族誅不能以禁覬覦,重目以廣視,累 耳以遠聽,抗燭以理滯事,焦心以息姦原。而猶市朝 有呼嗟之音,邊鄙有不聞之枉,作威作福者,或發乎 瞻視之下;凶家害國者,或搆乎蕭牆之內。欲以太昊 之道,治偷薄之俗;以畫一之歌,救鼎湧之亂,非識因 革之隨時,明損益之變通也。所謂「刻舟以摸遺劍,參 天而射五步;摜犀兕之甲,以涉不測之淵;衿卻寒之 裘,以禦鬱隆之暑。」踵之解結,頤之搔背,其為《憒憒》,莫 此之劇矣。但當先令而後誅,得情而勿喜,使伯氏無 怨於失邑,虞芮知恥而無訟耳。若強暴掩容,操繩而 不憚,誘于含垢,草蔓而不除,恃藏疾之大言,忘膏肓 之近急,何異焦喉之渴切身,而遙指滄海于萬里之 外。滔天之水已及,而方造舟於長洲之林,安得免夸 父之禍,脫淪水之害哉?世人薄申、韓之實事,嘉《老》《莊》 之誕談,然而為政莫能錯刑,殺人者原其死,傷人者 赦其罪,所謂「土柈瓦胾,無救朝饑」者也。道家之言,高 則高矣,用之則弊,遼落迂闊,譬猶干將不可以縫線, 巨象不中使捕鼠,金舟不能淩陽侯之波,玉馬不任 騁千里之跡也。若行其言,則當燔桎梏,隳囹圄,罷有 司,滅刑書,鑄干戈,平城池,散府庫,毀符節,撤關梁,掊 衡量,膠離朱之目,塞子野之耳,汎然不係,反乎天牧, 不訓不營,相忘江湖。朝廷闃爾,若無人民,則至死不 往來,可得而論,難得而行也。俗儒徒聞周以仁興,秦 以嚴亡,而未覺周所以得之不純仁,而秦所以失之 不獨嚴也。昔周用肉刑,刖足劓鼻,盟津之令,後至者 斬;畢力賞罰,誓有孥戮,考其所「為,未盡仁也。」及其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