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伯叔》父母,謂父之伯、叔兄、弟及妻,小功;堂姑,謂父之伯、叔姊妹在室,小功,出嫁,緦麻。族伯叔父母,謂父之再從兄、弟及妻,即父同曾祖兄弟,緦麻。
族姑,謂父之再從姊妹,即父同曾祖姊妹,在室緦麻,出嫁無服。
己身
兄弟謂己之親兄弟,期年兄弟妻,小功。
姊妹謂己之親妹;姊在室,期年出嫁;「大功堂兄弟」 ,謂己同祖伯叔兄弟;大功堂兄弟;妻,緦麻。
堂姊妹,謂同祖伯、叔姊妹在室大功出嫁小功。「再從兄弟」 ,謂父伯叔兄弟之子即同曾祖兄弟,小功;再從兄弟;妻,無服。
「再從姊妹」 ,謂父之伯叔兄弟之女,即同曾祖姊妹在室小功,出嫁緦麻。
「族兄弟」 ,謂三從兄弟,即同高祖兄弟緦麻族兄弟妻無服。
族姊妹,謂三從姊妹,即同高祖姊妹,在室緦麻,出嫁無服。
長子期年。長子婦期年。
眾子期年,眾子婦大功。
姪謂兄弟之子。期年,姪婦大功。
「姪女」 謂兄弟之女,在室期年出嫁大功。
「堂姪,謂同祖伯、叔兄弟之子,小功;堂姪婦,緦麻。堂姪女」 ,謂同祖伯、叔兄弟之女,在室,小功,出嫁緦麻。
「再從姪」 ,謂再從兄弟之子,即同曾祖兄弟之子緦麻。再從姪婦無服。
「再從姪女」 ,謂再從兄弟之女,即同曾祖兄弟之女,在室緦麻,出嫁無服。
嫡孫期年,嫡孫婦小功。
眾孫大功,眾孫婦緦麻。
姪孫謂兄弟之孫,小功;姪孫婦,緦麻。
「姪孫女」 謂兄弟之孫女,在室小功,出嫁緦麻。「堂姪孫」 ,謂同祖伯叔兄弟之孫,緦麻。堂姪孫婦無服。
「堂姪孫女」 謂同祖伯叔兄弟之孫女,在室緦麻,出嫁無服。
「曾孫」 ,謂孫之子緦麻,曾孫婦無服。
「曾姪孫」 謂兄弟之曾孫,緦麻;曾姪孫婦,無服。「曾姪孫女」 ,謂兄弟之曾孫女,在室緦麻,出嫁無服。
「元孫」 ,謂曾孫之子,緦麻,元孫婦無服。
凡嫡孫父卒,為祖父母承重,服斬衰三年。若為曾高祖父母承重,服亦同。《祖在》為祖母,止服杖期。
凡姑姊妹女、及孫女在室、或已嫁被出而歸、服並與男子同。出嫁而無夫與子者、為兄弟姊妹及姪、皆不杖期
凡男為人後者、為本生親屬孝服皆降一等。惟本生父母、降服不杖期。父母報服同
凡同五世祖族屬、在緦麻絕服之外、皆為袒免。親遇喪葬、則服素服、尺布纏頭
妻為夫族服制
夫高祖父母緦麻
夫曾祖父母緦麻
夫族曾祖父母無服
夫曾祖姑無服
夫祖父母:即夫之公婆大功;
夫伯叔祖父母,即夫之伯公、伯婆、叔公、叔婆,緦麻。
夫祖姑即夫之姑婆在室緦麻,出嫁無服;夫族伯叔祖父母,無服。
夫堂祖姑無服
舅姑「即公即婆,斬衰三年。」
夫伯叔父母,即夫伯伯姆姆、叔叔嬸嬸,大功;夫親姑,即夫之姑,小功。
夫堂伯叔父母緦麻
夫堂姑在室,緦麻,出嫁無服。
夫族伯叔父母無服
夫族姑無服
妻為夫斬衰三年;夫為妻齊衰杖期;父母在,不杖。
夫兄弟及妻,即夫兄曰「伯」 ,夫弟曰「叔」 ,小功;夫姊妹,即姑,小功。
夫堂兄弟及妻緦麻
夫堂姊妹緦麻
夫再從兄弟無服
夫再從姊妹無服
夫族兄弟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