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79 (1700-1725).djvu/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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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宣帝本紀》,五鳳三年春三月,行幸河東,祠后 土。詔曰:「往者匈奴數為邊寇,百姓被其害。朕承至尊, 未能綏安匈奴,虛閭權渠單于請求和親,病死,右賢 王屠耆堂代立。骨肉大臣立虛閭權渠單于子為呼 韓邪單于,擊殺屠耆堂諸王並自立,分為五單于,更 相攻擊,死」者以萬數,畜產大耗什八九,人民飢餓,相 燔燒以求食,因大乖亂。單于閼氏子孫昆弟及呼遫 累單于、「名王、右伊秩訾、且渠當戶以下,將眾五萬餘 人來降歸義。單于稱臣,使弟奉珍朝賀正月。北邊晏 然,靡有兵革之事。朕飭躬齊戒,郊上帝,祠后土,神光 並見,或興於谷,燿燭齊宮,十有餘刻,甘露降,神」爵集, 已詔有司告祠上帝宗廟。三月辛丑,鸞鳳又集長樂 宮東闕中樹上,飛下止地,文章五色,留十餘刻,吏民 並觀,朕之不敏,懼不能任,婁蒙嘉瑞,獲茲祉福。《書》不 云乎?「雖休勿休,祗事不怠」,公卿大夫其勖焉。減天下 口錢,赦殊死以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大酺 五日,賜鰥寡孤獨高年帛。

甘露二年正月赦天下

按《漢書宣帝本紀》:甘露二年「春正月,詔曰,迺者鳳皇, 甘露降集,黃龍登興,醴泉滂流,枯槁榮茂,神光並見, 咸受禎祥。其赦天下,減民算三十,賜諸侯王、丞相、將 軍、列侯、中二千石金錢各有差,賜民爵一級,女子百 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

元帝初元元年正月赦天下

按《漢書元帝本紀》,初元元年「春正月辛丑,孝宣皇帝 葬杜陵,賜諸侯王、公主、列侯黃金,吏二千石以下錢 帛各有差,大赦天下。」

初元二年三月赦天下。

按《漢書元帝本紀》,初元二年「春三月詔曰:蓋聞賢聖 在位,陰陽和,風雨時,日月光,星辰靜,黎庶康寧,考終 厥命。今朕恭承天地,託於公侯之上,明不能燭,德不 能綏,災異並臻,連年不息。乃二月戊午,地震於隴西 郡,毀落太上皇廟殿壁木飾,壞敗豲道縣城郭官寺 及民室屋,壓殺人眾,山崩地裂,水泉涌出,天惟降災, 震驚朕師,治有大虧,咎至於斯。夙夜兢兢,不通大變, 深惟鬱悼,未知其序。間者歲數不登,元元困乏,不勝 飢寒,以陷刑辟,朕甚閔之。郡國被地動災甚者,無出 租賦,赦天下。有可蠲除減省,以便萬姓者,條奏,毋有 所諱。」

初元三年四月赦天下。

按《漢書元帝本紀》,初元三年夏四月乙未晦,茂陵白 鶴館災。詔曰:「迺者火災降於孝武園館,朕戰栗恐懼, 不燭變異,咎在朕躬,群司又未肯極言朕過,以至於 斯,將何以寤焉?百姓仍遭凶阨,無以相振,加以煩擾 虖苛吏,拘牽虖微文,不得永終性命,朕甚閔焉。其赦 天下。」

初元四年三月赦汾陰徒。

按《漢書元帝本紀》:「初元四年春三月,行幸河東,祠后 土,赦汾陰徒,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高年 帛,行所過,無出租賦。」

永光元年正月赦雲陽徒三月赦天下

按《漢書元帝本紀》:「永光元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 畤,赦雲陽徒,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高年帛,行 所過,無出租賦。三月詔曰:五帝三王,任賢使能,以登 至平,而今不治者,豈斯民異哉?咎在朕之不明,亡以 知賢也。是故壬人在位,而吉士壅蔽。重以周秦之弊, 民漸薄俗,去禮義,觸刑法,豈不哀哉!由此觀之,元元」 何辜?其赦天下,令「厲精自新,各務農畝,無田者皆假 之貸種,食如貧民。」

師古曰:「此皆謂遇赦新免罪者也,故云如貧民。」

永光二年二月,大赦天下,六月,大赦天下。

按《漢書元帝本紀》,永光二年春二月詔曰:「蓋聞唐虞 象刑而民不犯,殷周法行而姦軌服。今朕獲承高祖 之洪業,託位公侯之上,夙夜戰栗,永惟百姓之急,未 嘗有忘焉。然而陰陽未調,三光晻昧,元元大困,流散 道路,盜賊並興,有司又長殘賊,失牧民之術,是皆朕 之不明,政有所虧。咎至於此,朕甚自恥,為民父母若 是之薄,謂百姓何!」其大赦天下。夏六月,詔曰:「間者連 年不收,四方咸困,元元之民,勞於耕耘,又亡成功;困 於饑饉,亡以相救。朕為民父母,德不能覆,而有其刑, 甚自傷焉。其赦天下。」

永光四年二月赦天下。

按《漢書元帝本紀》:永光四年春二月詔曰:「朕承至尊 之重,不能燭理百姓。」婁婁讀曰屢遭凶咎,加以邊竟。竟讀曰境 不安,師旅在外,賦斂轉輸,元元騷動,窮困亡聊,犯法 抵罪。夫上失其道,而繩下以深刑,朕甚痛之。其赦天 下,所貸貧民勿收責。

建昭二年夏四月赦天下

按:《漢書元帝本紀》云云。

建昭四年正月。以誅郅支單于。告祠郊廟。赦天下 按《漢書元帝本紀》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