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80 (1700-1725).djvu/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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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仍舊。今日後如更有創立新宅,及屋室高大者,並 委御史臺糾彈,必嚴加黜責。」御「史臺所置六察,分糾 百司,比來因循,鮮能舉職。起今以後,諸司如有身名 偽濫,隱盜官錢,及違法等事,他處發覺者,監察御史 並當貶斥。」考課之法,前王所重,蓋以綜覈吏理,勵精 政途,名實苟違,將何沮「勸?宜准故事,置內外知考使, 兼令中書舍人、給事中各一人監考。」百姓困窮,弊由 奸吏,政苟不擾,「人皆自安。其司農寺宮供內及諸廚 冬藏菜,並委本寺自供,其菜價仍委京兆府約每年 時價支付,更不得配京兆府和市。其諸陵守當夫,宜 委京兆府以價直送陵司,令自顧召,並不得差配百 姓。應寒食雜差配,及樹裁修橋柴木選場棘等,便於 本戶稅錢內剋折,不得更令和市。」天下諸州府,應納 「義倉及諸色斛㪷,《二合耗》外,切宜禁斷。仍委度支鹽 鐵分巡院及出使郎官切加訪察。其義倉斛㪷先有 借用處,委戶部勾當,並須及時填足。文武常參官及 諸州府長官子為父後者,賜勳兩轉,應緣冊禮行事 官,賜爵加階加勳,并賜物有差。魯王府官未經進改 者,量與進改。其皇太子侍讀,宜委中書門下精選二 人,具名聞奏。」天下孝子順孫,先旌表門閭者,及高年 廢疾者,委所管州縣各加存恤。

太和八年二月庚寅以疾愈降死罪以下十二月己 卯降京畿死罪以下。

按:《唐書文宗本紀》云云。

按《冊府元龜》,「太和八年二月庚寅詔曰:『朕祇若天命, 纘承睿圖,正統紀以清四方,序彝倫以貞百度,慄慄 寅畏,於茲九年。雖儉己飭躬,推誠育物,懼有未至,不 遑晏寧。屬節氣交時,疾恙嬰體,列聖垂祐,涉旬復初。 既上慶於兩宮,宜覃恩於兆庶,思與寰宇,同茲福祥。 自太和八年二月九日昧爽已前,天下應犯死罪降 徒,流已下罪遞減一等』。」惟官典犯贓,及諸色所繇,破 用官物,故殺人十惡等罪,不在此限。左降官流人,宜 准去年八月九日敕,即與處分。為政之要,必在去煩, 厚下之恩,莫先己責。應度支戶部鹽鐵,積欠錢物,或 囚繫多年,資產已盡,或本身淪沒,展轉攤徵。簿書之 中,虛有名數;囹圄之下,嘗積滯冤。言「念於斯,所當矜 恤。其度支戶部鹽鐵,應有懸欠,委本司具可徵放數, 條流聞奏,不得容留奸濫。京諸司使食利錢,已納利 計五倍已上者,本利並放。其有攤徵保人納利兩倍 已上者,其本利亦並放免。」京邑之內,本無榷酤,屬貞 元用兵之後,費用稍廣,始定店戶等第,令其納榷。況 萬戶所聚,私釀至多,「禁令既不可施,榷利自無所入, 從立課額,殊非惠人。其長安、萬年兩縣見徵榷酒錢 一萬五千一十貫八百文,若先欠者,並宜放免。其榷 酒錢起今亦宜停此」者。滄寇干紀,稽誅數年,諸道興 師,並獻戎捷,時方討叛,難議釋縛,免死戍邊,已有恩 貸。令「滄州一道,久被朝章,念其懷土之心,必有向隅 之歎,俾之遂性,用洽優恩。其諸道所送滄州將健配 流,及邊鎮營田役死者,並委諸道據見在人放歸本 管。如有已效軍職,及自有生業不願去者,亦任便住。」 《董昌齡》自邕州累平溪洞,兵威所向,首惡皆擒,言念 蒼生,無非赤子,況在荒徼,尤當撫循。其溪洞如有未 歸附者,向後非因侵擾,更不用進討,仍加「存撫,各使 懷安。所獲黃洞百姓,並分配側近州縣,令自營生,不 得沒為奴婢,將充賞給。如原是奴婢者,即任充賞。」南 海蕃船,本以慕化而來,固在接以恩仁,使其感悅。如 聞比年長吏,多務徵求,嗟怨之聲,達於殊俗。況朕方 寶勤儉,豈愛遐琛。深慮遠邇未安,率稅猶重,恩宥矜 恤,以示綏懷。其嶺南福建「及揚州蕃客,宜委節度觀 察使,除舶腳收市進奉外,任其來往,自為交通,不得 重加率稅。天下諸州府,如有冤滯未申,宜委御史臺 及出使郎官察訪聞奏。朕百靈所祐,獲遂痊和,虔奉 神休,敢忘昭報。其五岳四瀆天下名山大川,委所在 長吏致祭,仍豐潔以副精誠。朕以寡德,上承丕構,宗 社流慶,元穹葉靈,微恙𠍴和,旋就康復。渥澤思及於 人瘼,儆戒先自於朕躬。俾我華夷,共歡富壽,中外臣 庶,宜體予懷。」十二月己卯,詔曰:「王者愛人如身,推己 及物,恤其寒燠之苦,適其舒慘之宜,俾協太和,用臻 至理。朕恭默思道,憂勤在懷,時屬嚴沴,念深徽纆。當 霜雪之候,滯囹圄之中,饋餉為勞,逮捕斯擾,沍寒所 迫,愁難必多,惻然疚心,思有矜降。宜布在寬之令,使 無留獄之嗟。應京百司及畿內諸縣,見禁囚徒,應犯 死罪,特降從流,流已下者遞減一等。如欠官錢,情非 巨蠹,責保填納,不要禁繫。惟故殺人者,及官典犯贓, 不在此限。仍委京兆府及諸司官長,制下日當速疏 決聞奏。」朕司牧黎元,存誠寰宇,況封甸殷廣,京師浩 擾,憫觸法以罹辜,式加恩而宥罪,庶亡無告,寧失不 經。宣示中外,令知朕意。

太和九年十二月丁亥降京師死罪以下。

按:《唐書文宗本紀》云云。

按《冊府元龜》,「太和九年十二月丁亥詔曰:『朕以翼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