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80 (1700-1725).djvu/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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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祖先墳塋,亦仰准此交付。負國者天地不容,為逆者

人神共怒。永惟盻饗,實有感通。昨出師之時,將帥虔 禱,頗聞陰祐,成此戰功。唐衛國公宜封《靈顯王》,其餘 鄭州并氾水管內神祠,宜令長吏差官點檢,如有隳 損處,便委量事修葺,貴伸嚴飾,以答陰功。五嶽承天, 四瀆紀地,自正當陽之位,未伸望秩之儀。宜令差官, 遍往告祭,兼下逐州府,量事修崇。所有近廟山林,仍 宜禁斷採樵。降黜之科,既然不濫,洗滌之道,足使自 新。應自創業已來降黜者,並可放還。兵興已來,邊疆 多事,或因擄掠,或偶滯留,歲序遷移,家鄉迢遞。魚腸 鴈足,嘗懸骨肉之恩;月夕霜天,必起桑榆之思。宜令 收贖,俾遂歸還。自梁朝後唐以來,前後奉使,及北京 沿邊管界,虜掠往向北人口,宜令官給錢物,差使齎 持往彼,一一收贖,放歸本家。興兵動眾,蓋殄元兇,伐 罪弔民,須安兆庶。應內府管界內今年夏稅,近指揮 只徵五分,今以方駐兵師,無不勞役,並宜蠲放。」於戲! 顧惟薄德,屬此多艱,敢忘御朽之規,思廣納污之道。 爰敷渙汗,貴洽蒸黎。更在中外輔臣,文武列辟,同扶 寡昧,以致隆平。告報寰區,宜體朕懷。

天福三年秋九月己酉,赦范延光己巳,赦魏州蠲民 租。冬十月戊戌,大赦。

按:《五代史晉高祖本紀》云云。

按《冊府元龜》:天福三年九月己巳,敕魏府城內馬步 諸軍將校員寮節級、軍將長行及參佐官員僧道百 姓等:「朕以范延光是明宗舊臣,與朕素敦分義,因開 懷而捨釋,果瀝懇以歸明,君臣之義宛然,金石之言 無改。亦由諸軍將士,參佐職員,同輸歸向之誠,共感 懷柔之道。備觀忠孝,深所嘆嘉。將遍示於渥恩,宜先 行於慰撫,表予大信,安爾眾心。應在城官員將校,長 行今日已前,罪無輕重,一切不問。」范延光已除授鄆 州節度使,賜鐵券,封本郡王;孫漢威等將校,等第除 授防禦團練刺史,已各別行制敕,命使往彼宣賜恩 命,仍令各取便路赴任。恩命未到間,仍且委薛霸充 都巡檢使,喬謹充副巡檢使。范延光「赴任後,即可取 便路發赴所任。其餘將帥及參佐官吏隨職員,並一 一分析名銜奏聞,當議各加渥澤。其應在城馬步軍 將廳子指揮散員親從左右義勇先鋒,并入馬直有 馬步人神勇弩手鄭韜、張進手下兵士,并薛霸王建 遣諸色將校衙隊名額軍都,並陞為侍衛親軍排連。 所有今年冬衣見闕綿數,已指揮楊光遠收寨內綿, 勘會俵散。應有先被張從賓脅從符彥饒驚擾,及衛 州、黎陽陷失,因茲走入及隔過官員使臣將士等,兼 自興師以來,前後離背軍都住彼者,並不問罪,其官 員使臣等並與錄任,其將士等各與依舊請受諸軍 收管。如有入城後遷轉職名者,便據見守職名支給 請受。如有諸色人輒敢恐動,並當深罪。在城將校及 諸色官員,應有物業為人請射者,並許給還,依舊為 主。先有抽入城義軍,並放歸本家。如是已配在諸軍 者,各隨本人所願。如願在軍者,即依舊收管,願歸農 者即放歸本家。所有府城四面人戶,三十里內與放 二年秋夏租稅,三十里外委逐縣令佐專切點檢,如 實曾經砍伐桑柘,毀折屋舍者,分析申奏,盡與蠲放 租稅。切仰招攜,速令歸業。應九月二十五日已前因 事被殺之家,不得更有論訟及相讎報妻孥家產已 配沒者,並給還。如有自去年七月十九日後來,曾經 在城將校及諸色人請射合干等,或為配率柴薪,或 為自要供燒毀折卻者」,只「『據九月二十五日後見在 者舍宇交割。其有已破除卻,間未數日,不得更有論 索。如內有屬官舍宇,亦仰准此指揮。應自去年七月 十九日已前,有諸色商旅,或城內與城外親情相識, 應是寄留諸色錢物羊馬牛畜等,或經括率,或以沒 納入官,或破罄盡,不計是何公私官員寄付,並不許 更有論索』。如敢以赦前事相告言及相讎報者,以其 罪罪之。」朕方啟基扃,務安華夏,每推誠而待物,日仗 信以懷來。《布茲誓言》,質諸天地。天雄軍節度副使朝 請大夫、檢校刑部尚書、賜紫金魚袋刑部李式可中 大夫、檢校尚書右僕射、亳州團練使。金紫光祿大夫、 檢校司徒、貝州刺史孫漢威,可檢校太保、隴州「防禦 使、天雄三城都巡檢使、檢校戶部尚書薛霸可檢校 司空、衛州刺史;天雄軍馬步都指揮使、檢校工部尚 書王建可檢校司空、虢州刺史;《天雄軍內外馬軍都》 指揮、檢校戶部尚書樂元福可檢校司空、深州刺史; 《天雄軍內外步軍都》指揮使、檢校兵部尚書、繡州刺 史元霸可檢校司空、隨州刺史」李式,本延光舊客,歷 數鎮從之。薛霸,延光妻弟,自餘皆同惡相濟之腹心 也。十月戊戌,敕曰:「天有四時,首布陽和之命;君臨萬 國,先弘曠蕩之恩。所以垂眚肆之文,則周基遠大;示 寬仁之詔,則漢業興隆。朕猥以眇躬,獲膺大寶,顧惟 涼薄,每懼顛躋。旰食宵衣,恐一夫之失所;臨深履薄, 憂庶政之未孚。雖粗致小康,而未臻大化。一昨災躔 沙鹿,兵駐銅臺,擐甲執兵,頗勞師旅,飛芻輓粟,重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