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80 (1700-1725).djvu/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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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遭讒搆。逃一生於萬死,徑赴闕庭;梟四罪於九衢, 幸安區宇。將延漢祚,擇立劉宗。徵命已行,軍情忽變, 朕以眾庶所迫,逃避無繇,扶擁至京」,尊戴為主。重以 中外勸進,方嶽推崇,黽勉雖順於群心,臨御實慚於 涼德。改元建號,祇率於舊章;革故鼎新,宜覃於霈澤。 朕本姬室之遠裔,虢叔之後昆,積慶累功,格天光表。 盛德既延於百世,大命復集於眇躬。今建國宜以「大 周」為號,改乾祐四年為廣順元年。自正月五日昧爽 已前,應天下見禁人「等,罪無輕重,已發覺未發覺,已 結正未結正,常赦所不原者,咸赦除之。」故漢樞密使 楊邠、侍衛都指揮使史弘肇、三司使王章等,以勞定 國,盡節致君,千載逢時,一旦同命,悲感行路,憤結重 泉,雖尋雪於沉冤,宜更申於漏澤。並可加等追贈,備 禮歸葬,喪事官給,仍訪子孫敘用。其餘同遭枉害者, 亦以「追贈。」馬步都軍將士等,戮力協誠,輸忠效義,先 則平持內難,後乃推戴朕躬。言念勳勞,所宜旌賞。其 員寮將士等,各與等第,超加恩命,仍賜功臣名號,已 有功臣名號者別與改賜。應左降官量加敘錄。亡官 失爵之人,宜與齒用。配流徒役人並許放還,已歿者 任從歸葬。所有杜仲威、李守貞、王景崇、趙「思綰賓幕 元隨親戚及諸色人,先因懼罪至今逃匿者,並可放 還,任自取便。昨者犯罪人蘇逢吉、劉銖、閻晉卿、李業、 侯贊、聶文進、郭允明及同時犯罪人等,家族骨肉,先 已釋罪疏放。其逐人所有親戚及門客元隨職掌在 諸處者,切慮尚抱憂疑,今並釋放,所在不得更有恐 動。內有手下先管莊田錢穀人等」已下三司點檢磨 勘了日,一任逐便。諸處有犯罪逃亡之人,及山林草 寇等,咸許自新,一切不問。各還鄉里,自務營生,仍仰 所在切加安恤。所繇節級,不得衷私,妄有恐動。如赦 到後一月不歸本業者,復罪如初。內外文武臣寮致 仕官諸軍將校隨使職員,及前任藩侯郡守文武朝 列前內諸「司使副使、前禁軍指揮使、前資行軍副使 等,各與等第加恩。應見任文武臣寮內諸司使、諸道 行軍副使、藩方馬步軍都指揮使,如父母在未有恩 澤者,即與恩澤,如亡歿未曾追封贈者,亦與封贈,已 封贈者更與封贈。晉漢以來,兵革屢動,賦役煩併,黎 庶瘡痍,鰥寡孤惸,不能自濟,為人父母,莫不憫傷。應 天下州縣,所欠乾祐元年二月已前夏秋殘稅,及派 徵物色,并三年夏稅諸色殘欠,並與除放。所有澶州 已來,大軍經過之時,沿路人戶,恐有蹂踐,兩邊共二 十里,并乾祐三年殘欠秋稅並放。應河北沿邊州縣, 自去年九月後來,曾經契丹蹂踐處,其人戶應欠乾 祐三年終已前積年殘欠諸色稅物,並與除放,仍委 逐處長吏倍加存撫。至於防守邊塞,優卹疲羸,利害 之事,各宜條奏。自前或有拒扞契丹,顯立功勞,及將 吏之中有歿於王事者,具名以聞,當議酬獎。應係三 司主持錢穀敗闕場院官,取乾祐元年終以前徵納 外,累經較科,灼然無抵當者,委三司分析開奏,別候 指揮。」秋夏徵科。「舊有規制。如聞諸道州府別立近限 催驅,或逼蹙過深,轉致供輸不易,至使蠶欲老而求 絲債,禾未熟而取穀錢,但無逋懸,何須急暴!應天下 百姓納稅租,並取省限內納畢,不在促限徵督。如是 軍期急速,即不拘此例。訪聞諸處人戶逃移在外者, 自前省司雖累行招攜,多未歸復。兼知逃戶稅賦,攤 配居人,公私之間,未甚允當。念其疾苦,嘗軫於懷。宜 令所司商量,別行條貫,庶使逃移者即歸鄉土,見居 者漸遂舒蘇,免困生靈,以副勤恤。藩侯郡守,寄任非 輕,立政之先,養民為本,每及徵賦,尤要徇公。其逐處 倉場庫務,宜令節度使刺史專切鈐轄掌納官吏,一 依省條指揮,不得別納斗餘秤耗。舊來所進羨餘物 色,今後一切停罷。朕早在藩鎮,嘗戒奢華,今御寰區, 尢思節儉。況國家多事,帑藏甚虛,將緩憂勞,所宜省 約。應乘輿服御之物,不得過為華飾。宮闈器用,並從 樸素;太官嘗膳,一切減損。諸道所有進奉,比助軍國 支費。其珍巧纖華,及奇禽異獸鷹犬之類,不得輒有 貢獻。諸無用之物,不急之務,並宜停罷。帝王之道,德 化為先,崇飾虛名,朕所不取。苟致治之未洽,雖多端 以奚為。今後諸道所有祥瑞,不得輒有奏獻。古者用 刑,本期止辟,今茲作法,義切禁非。蓋承弊之時,非猛 則姦兇難制;及知勸之後,在寬則典憲得宜。相時而 行,庶臻中道。今後應犯盜贓及和姦者,並依晉天福 元年已前條制施行。應諸處犯罪人等,除反逆罪外, 其餘罪並不得籍沒家產及骨肉,一依《格令》處分。」天 下諸侯,皆有親較,自可慎擇委任,當必克勤,參裨「朝 廷選差,理或未當,宜矯前失,庶協通規。其先於在京 諸司差軍將充諸州郡元從都押牙孔目官內知客 等,並可停廢,仍勒卻還舊處職役,設官分職,具列司 存,離局侵權,誠為紊撓。今後諸司公事,並須各歸局 分,不得越次施行。朝廷之務,顯有舊章,職官具存,安 可廢墜。如聞自前諸司公事,多有壅滯,今後並可速 疾舉行。國之大事,在祀為先,苟爽吉蠲,深為瀆慢。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