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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祥刑典

 第一百七十七卷目錄

 赦宥部彙考十三

  明太祖洪武二則 成祖永樂四則 仁宗洪熙一則 宣宗宣德一則 英宗正統二則

   代宗景泰二則 英宗天順一則 憲宗成化一則 孝宗弘治二則 武宗正德一則

  世宗嘉靖一則 神宗萬曆一則

皇清順治三則 康熙二十四則

祥刑典第一百七十七卷

赦宥部彙考十三

太祖洪武七年十一月壬戌詔分別應赦諸人

按:《明大政紀》云云。

洪武三十一年閏五月辛卯,皇太孫即皇帝位,以明 年為「建文元年」,大赦天下。

按:《明大政紀》云云。

成祖永樂三年六月令文官犯杖罪再犯仍宥

按《明大政紀》:永樂三年六月丁亥,大理寺卿呂震言, 「近例文官犯杖罪者,記罪還職,停俸三月,蓋欲使之 改過自新,請令有再犯者論如律。」上命再犯仍宥之, 三犯如律。

永樂十一年正月辛巳朔,敕諭奸黨,「齊、黃等,遠親未 拿者悉皆宥之,有來告者勿論。」

按:《明大政紀》云云。

永樂十九年正月,大赦。

按《明大政紀》:「永樂十九年正月戊辰,大赦天下。詔曰: 『朕荷天地祖宗之祐,繼承大統,統馭萬方,祗勤撫綏, 夙夜無間。乃者倣成周卜洛之規,建立兩京,為子孫 永遠帝王之業。爰自經營以來,賴天下臣民殫心竭 力,趨事赴工。今宮殿告成,朕御正朝,祗事天地宗社, 眷懷黎庶,嘉與維新,弘敷寬卹之仁,用洽好生之德』。」 大赦天下。

永樂二十二年,皇太子即位,大赦。

按《明大政紀》:「永樂二十二年八月丁巳,皇太子即皇 帝位,朝群臣,大赦天下。以明年為洪熙元年。」

仁宗洪熙元年六月庚戌皇太子即皇帝位頒詔大赦天下以明年為宣德元年

按:《明大政紀》云云。

宣宗宣德十年正月赦天下二月赦天下

按《明大政紀》,「宣德十年正月壬午,皇太子即皇帝位, 詔赦天下,以明年為正統元年。二月壬子,上兩宮尊 號,尊聖祖母皇太后張氏為太皇太后,聖母皇后孫 氏為皇太后,封皇弟祁鈺為郕王,詔赦天下。」

英宗正統六年十一月詔定都北京除行在之稱上御奉天殿朝群臣大赦天下

正統十四年六月丙辰,南京宮殿災,詔赦天下。九月 癸未,郕王即皇帝位,遙尊帝為太上皇帝,詔赦天下。 改明年為「景泰元年。」

按:以上俱《明大政紀》云云。

代宗景泰元年八月上皇回京大赦

按《明大政紀》:「景泰元年八月丙戌,百官迎上皇於安 定門。上皇自東安門入,上迎拜,上皇答拜,各述授受 之意,推遜良久,乃送上皇至南宮,陞座,群臣就見而 退,大赦天下。」

景泰三年五月,立皇太子,大赦。

按《明大政紀》:「景泰三年五月甲戌,廢上皇長子皇太 子見深為沂王,出就沂邸。立皇太子見濟為皇太子, 生母杭氏為皇后,廢皇后汪氏居別宮,大赦天下。」

英宗天順元年正月壬午上皇復位詔改景泰八年為天順元年大赦天下七月丙寅承天門災上下詔責躬大赦天下

按:《明大政紀》云云。

憲宗成化二十三年九月初六日壬寅皇太子即皇帝位詔赦天下以明年為弘治元年

按:《明大政紀》云云。

孝宗弘治五年三月冊立皇長子為皇太子大赦天下

按:《明大政紀》云云。

弘治十八年五月壬辰,皇太子即皇帝位,詔以明年 為「正德元年」,大赦天下。

按:《明大政紀》云云。

武宗正德六年四月令審囚矜疑者末減釋之

按《明大政紀》:「正德六年四月,命太監張永同刑部尚 書何鑑、右都御史王鼎、大理寺卿張綸審囚,凡矜疑 閱實者,奏聞,從末減釋之。」

世宗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壬子皇子裕王即皇帝位大赦天下以明年為隆慶元年

按:《明大政紀》云云。

神宗萬曆四十八年八月光宗即位大赦天下

按《明通記》:「萬曆四十八年八月丙午朔,帝登極,詔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