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80 (1700-1725).djvu/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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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次收服。乃三桂既膺神殛,逆孫世璠猶復䲭張,踞六詔之一隅,延殘喘以拒命。朕惟賊患一日不除,則民生一日不靖」 ,策勵將士,屢趣師期。於是虎旅協心,進逼城下。賊眾計窮勢促,通款軍門,約日獻誠,兇渠授首。師克之日,市肆不擾,邊境宴如。捷書既至,上慰。

宗廟、

社稷之靈,下抒中外臣民之忿。神人胥悅,遐邇歡

「騰。念自變亂以來,軍民荼苦,如在水火。披堅執銳,卒歲靡寧。行齎居送,千里相望。被兵之地,既罹於鋒刃;供億之眾,復困於征輸。朕憫恤民艱,不忍輒加額賦。間施權宜之令,宜濟征繕之需,意在除殘,事非獲已。而身居宮寢之內,廑懷閭閻之依,中夜屢興,宵旰不暇。惄焉思治,廿載於茲。今群逆消平,疆域底定。悉剪」 歷年之蟊賊,永消異日之隱憂。用是蕩滌煩苛,維新庶政。大沛寬和之澤,冀臻熙皞之風。凡官吏軍民人等,有犯,除謀反叛逆、子孫殺祖父母、父母、內亂妻妾殺夫告夫、奴婢殺家長、殺一家非死罪三人、採生折割人、謀殺故殺、蠱毒魘魅毒藥殺人、強盜妖言十惡等,真正死罪不赦外,其謀反謀叛,犯人妻妾子女家產應入官,及父母祖孫兄弟牽連犯人應流徙,並「修造宮殿陵寢,工程不固,失陷城池,行間獲罪」 ,凡發掘墳塚者,亦在不赦。其餘自康熙二十年十二月十二日昧爽以前,死罪軍罪以下,已發覺未發覺,已結正未結正,咸赦除之。有以赦前事告訐者,以其罪罪之。《凡內外文武官員》,除《大計》軍政處分外,有因公詿誤,降級留任、罰俸革職戴罪住俸等項,並現在議革議降、議罰、戴罪住俸等項,著開復寬宥。凡貪官犯贓,罪應至死,與不應致死者,俱免罪,仍革職追贓,永不敘用。凡應追賠贓私,察果家產盡絕,力不能完者,准與豁免,其妻子亦免入官。流徙逃人事情,概准赦免。凡強盜雖同夥殺人,本人未經下手者,若自行投首,准與免罪。凡有叛逆謀死人強盜等罪,牽連對質候審監禁人犯,在獄年久,恐無辜致死,該部院、直省督撫確審,如無憑質對,情可矜疑者,即行奏請釋放。凡流徙人犯,在流徙處所身死,其妻子有願攜骸骨歸籍者,該地方官報明,該部,准其各回原籍。凡「潛踞山海不服者,如有率眾來歸,悉赦已往,仍量功議敘。及受逆賊偽劄,畏死逃避,今來投首者,亦著免罪。」 於戲!體覆載好生之德,秋肅必斷以春溫;法帝王更化之模,義正尢期於仁育。誕告天下,咸使聞知。

又十二月二十四日奉

《天承運》,

皇帝詔曰:「朕惟帝王,纘承鴻緒,首重尊賢,顯號洊加。」

彝章具在。矧式遏禍亂,耆定厥功。實稟誨育之恩,應極尊崇之典。比者逆賊吳三桂反叛,扇動多方。朕夙夜靡寧,肆張天討。仰承

聖祖母「昭聖慈壽恭簡安懿章慶敦惠溫莊康和仁宣。」

太皇太后

聖母仁憲恪順承惠純淑皇太后《懿訓》、次第剪滅。克奏

蕩平上慰

宗廟之靈。下拯生民之厄。非藉慈庇,曷克臻此。用《晉休》。

「稱,載揚盛德。」 謹告。

《天地》、

宗廟、

社稷。於康熙二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率諸王貝

勒文武群臣、恭奉冊寶加上

聖祖母慈壽恭簡安懿章慶敦惠溫莊康和仁宣太皇。

太后徽號曰

昭聖慈壽恭簡安懿章慶敦惠溫莊康和仁宣弘靖太

皇太后

聖母仁憲恪順誠惠純淑皇太后徽號曰、

仁憲恪順誠惠純淑端禧皇太后禮既備於

兩宮,澤宜敷於四海。凡官吏兵民人等有犯,除謀反

叛逆子孫殺祖父母、父母、內亂妻妾殺夫告夫奴婢殺家長、《殺一家非死罪三人》、採生折割人、謀殺故殺、蠱毒、魘魅、毒藥殺人、強盜、妖言十惡等,真正死罪不赦外,其謀反、謀叛犯人妻妾子女家產應入官者,及父母、祖孫、兄弟牽連犯人應流徙者,亦在不赦。並康熙二十年十二月二十日詔內所開不赦各款,仍照前詔遵行外,其餘自康熙二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昧爽以前,已發覺未發覺、已結正未結正,一應罪犯,亦俱照前詔咸赦除之。有以赦前事告訐者,以其罪罪之。於戲!慶洽宮闈,聿展因心之孝;恩覃中外,丕昭錫類之仁。布告天下,咸使聞知。

康熙二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