織絲,像世祖御容,越三年告成。
《察罕傳》:「察罕從孫立智、理威,大德十年,加湖廣行省 左丞。湖廣歲織幣上供,以省臣領工作,遣使買絲,他 郡多為奸利,工官又為刻剝,故匠戶日貧,造幣益惡。 立智、理威不遣使,令工視賈人有藏絲者擇買之,工 不告病,歲省費數萬貫,他郡推用之皆便。」
《名山藏》「臣《林記》」,「魏紳巡撫蘇松時大饑,多方賑濟,織 造工役之類,悉建議停止。」
《明外史曾鑑傳》:「『鑑,弘治十三年進工部尚書。孝宗在 位久,海內樂業,內府供奉漸廣。司設監請改造龍毯、 素毯一百有奇。鑑等言毯雖一物,然徵毛毳於山、陝, 採棉紗諸料於河南,召工匠於蘇、松,勞費百端,祈賜 停止』。不聽。」
《福州府志》:閩緞機故用五層。弘治間有林洪者,工杼 軸,謂吳中多重錦,閩織不逮,遂改機為四層,名為「改 機。」
《蘇州府志》:「萬曆二十九年六月,蘇州機戶捶死參隨 黃建節等。其年水災,絲價過昂,蘇民無積聚,多以絲 織為生,東北半城皆居機戶,織造太監孫隆帶管稅 事,四月中至蘇會計,五關之稅日縮,借庫銀以解,嚴 漏稅之禁。建節投為參隨,交通土棍湯莘等十二人, 擅自加徵,妄議每機一張稅三錢,訛言四起,有謂二」 家謀管一門者,有謂「每緞一匹稅五分,紗稅二分者, 有謂所織紗緞悉付圓妙觀用印,方准發買者。」眾聞 大懼,一時鬨聚,飛石擊死建節,盡燬莘等十二家。又 傳鄉紳某參議家人取利貸建節金,謀入用事,并掠 某參議家。然皆赤身,不持械,不搶物。守令曲諭乃解。 下令索首倡,有葛成者挺身應之官,奏聞,錮於獄。方 變作,隆走避申少師家二日,乘小舟走杭州。從此不 復至蘇,辭稅務,歸之。劉成機戶皆得免,專取盈商舟 矣。
《明外史李邦華傳》:「邦華巡按浙江,織造中官劉成卒, 命歸其事於有司,而別遣中官呂貴錄成遺貲。貴遂 嗾奸民紀光,詭稱機戶,詣闕保貴,代成督造。邦華極 論二人交關作奸罪,而光疏不由通政,亦不下內閣, 以中旨行之。邦華復三疏力爭,語極切至,皆不報。」
織工部雜錄
《述異記》:「南海中有鮫人室,水居如魚,不廢機織,其眼 泣則出珠。」
《問奇類林》:張九齡以忠亮大節事明皇。值千秋節,群 臣爭獻珍異,九齡獨上所為事鑑,號《千秋金鑑錄》,備 陳儆戒之意,蹇乎大臣風已。九皋其季也,為嶺南節 度使。楊貴妃寵盛,織繡之工專供妃院者至七百人, 中外爭獻器服,而九皋獨以所獻精靡加三品。吁,愧 乃昆矣。
《陝西通志》:「漢織室在未央宮,織作文繡,郊廟之服,有 令史。」
《蘇州府志》:「郡城之東,皆習機業織文曰緞,方空曰紗。 工匠各有專能,匠有常主,計日受直,有他故則喚無 主之匠代之,曰喚找無主者。黎明立橋以待,緞工立 花橋,紗工立廣化寺橋,以車紡絲者曰車匠,立濂溪 坊。什百為群,延頸而望,如流民相聚,粥後散歸,若機 房工作,減此輩衣食無所矣。每橋有行頭分遣。今織」 造府禁革,以其左右為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