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81 (1700-1725).djvu/38

此页尚未校对

漢高祖七年,民產子,復勿事二歲。

宣帝地節四年「諸有大父母、父母喪者勿繇事使得 收斂送終盡其子道。」

臣按:地節之詔即推廣《王制》「父母之喪三年不從政」 之意,高帝七年令民產子復勿事二歲,豈非古人保胎息之遺意歟?漢世去古未遠,愛養元元之心猶有三代餘風,已死也而憫其喪,未生也而保其胎,人君以此為政,則其國祚之長,豈不宜哉?

工作之用

《易》曰:「備物致用,立成器以為天下,利莫大乎聖人。」

臣按:天下之物無一不起於聖人,是雖一耒耜之末、一門戶之微,凡所以為利於天下者皆有所取象而非無所本也。

「作結繩而為網罟,以佃以漁」,蓋取諸《離》。「斲木為耜,揉 木為耒,耒耜之利,以教天下」,蓋取諸《益》。「斷木為杵,掘 地為臼,臼杵之利,萬民以濟」,蓋取諸《小過》。

臣按:聖人制器尚象凡十三卦,此特錄其三卦者工作之器爾。

《書》:帝曰:「疇若予工?」僉曰:「垂哉!」帝曰:「俞,咨!垂汝共工。」

臣按:工而謂之若,若者順其理而治之也,先儒謂「守法信度,因聖人創作之制而持循之」 ,此之謂若。所謂因萬物自然之理而為之,行其所無事之智焉耳,後世之工作為淫巧以蕩上心,豈所謂若哉?

《周禮》:「太宰以九職任萬民,五曰百工,飭化八材。」

臣按:周太宰以九職任萬民而必謹於百工,「飭化八材」 者,以民生日用、衣服、器械之所由出也,工而謂之百,不止一工也。飭者修治以為器,化者變轉以為用。

《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或坐而論道,或作 而行之,或審曲面勢以飭五材,以辨民器,或通四方 之珍異以資之,或飭力以長地財,或治絲麻以成之。 坐而論道謂之王公,作而行之謂之士大夫;審曲面 勢以飭五材,以辨民器,謂之百工;通四方之珍異以 資之,謂之商旅;飭力以長地財,謂之農夫;治絲麻以」 成之,謂之《婦功》。

臣按:國有六職者,即所謂王公、士大夫、百工、商旅、農夫婦功也,所謂職者通上下言,猶所謂職業云,非專言官職之職也。作《記》者述百工之事,因舉其通功易事者凡有六焉,蓋無是五者則百工所飭之五材、所辨之民器亦無所用之也。

「智者創物,巧者述之守之,世謂之工。」百工之事,皆聖 人之作也。爍金以為刃,凝土以為器,作車以行陸,作 舟以行水,此皆聖人之所作也。天有時,地有氣,材有 美,工有巧,合此四者,然後可以為良。材美工巧。然而 不良,則不時,不得地氣也。

臣按:《易》曰「備物致用,立成器以為天下,利莫大乎聖人」 ,是則天下之器用無一而非聖人之所造始也。智者於其間特因其類而創為之,而巧者又從而述之耳。夫天生五材,民並用之,有一器之作則有一器之用,有一器之用則有一器之利,不徒作也,苟有器而無用、有用而無利,秏材物於無用、費民力於無益,聖人所不作者,則智者必不創,巧者必不述也。苟肆其私意,而作淫巧於用器常度之外,此聖王之法所必誅而無赦者。

凡攻木之工七,攻金之工六,攻皮之工五,設色之工 五,刮摩之工五,摶埴之工二,攻木之工:輪、輿、弓、廬匠、 車、梓。攻金之工:築、冶、鳧、栗、段、桃。攻皮之工:函、鮑、韗、韋、 裘。設色之工:畫、繢、鐘、筐、㡛,刮摩之工:玉、楖、雕、矢、磬,摶 埴之工:陶、旊。

臣按:先儒謂天生五材,水、火、金、木、土也,加之以皮玉設色則為八材九職,所謂「百工飭化八材」 是也,水、火之材則運用此六者而成之。

有虞氏上陶,夏后氏上匠,周人上輿,故一器而工聚 焉者車為多。

臣按:《疏》謂此一段論四代所尚不同之事,遂專據周所尚言之,直至篇終。一車之作,有輪人、有輿人,有車人,又有輈人,是車之工最多,以周所尚在此也。夫歷代各有所尚,夏尚忠,商尚質,周尚文,後之所尚者乃所以矯前代之失也。然矯其失而或過於專一,而其流之弊又不能無偏焉,此聖人為制所以必因時制宜,損過以就中,非但施於禮樂政事者為然,則雖一器之末,亦莫不寓意於其中也。此先王之世所以「事皆得中而無過舉」 歟?

《禮記》:「天子之工六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獸工、草工, 典制六材。」

臣按:《曲禮》所記六工與《考工記》大同小異,先儒謂此為殷制,然所稱之名雖異而所治之事則同:土工即摶埴之工,金工即攻金之工;石工,刮摩之工也;木工,攻木之工也;獸工,攻皮之工也;草工蓋設色之工歟?

《月令》:「孟春之月,其器疏以達。孟夏之月,其器高以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