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81 (1700-1725).djvu/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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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可以為亡也。夫《周官》言司空「掌邦土,居四民,時地利」 ,凡經言田萊溝洫、都邑涂巷者,非邦土而何?農工商賈井里室廬者,非居民而何?桑麻穀粟之所出,山澤林麓之所生,非地利而何?及攷《小宰》言六官設屬,各有六十。今治官之屬六十有三,教官之屬七十有九,禮官之屬七十有一,政官之屬六十有六,意者秦火之餘,簡編脫落,司空之屬,或錯雜五官之中,先儒莫之能辨,遂以《考工記》補之,其實《司空》一官,未嘗亡也。夫《考工記》可以補《周官》者,非三十工之制有合周之遺法也。獨《考工》之序,其議論有源委,非深於道者莫能之。夫論百工之事,不止於工上立說上,而本於王公士大夫,則知工雖末技,非王公發明乎是理,士大夫推而行之,其藝固不能以自成,下而及於商旅農婦,則知工雖有巧,非商旅之懋遷貨賄,農夫之飭力地財,婦工之化治絲麻,其材於何而取給也?創此者有知,述此者有巧,業則傳於世,守功則歸於聖,人工何嘗獨立於天地間,能使器利用便乎?唯此等議論近古,足以發明《聖經之祕,此所以取而為〈補亡〉》之書也。如捨此而索於制度之末,則論周人上輿,奚及乎「上梓」 、「上匠」 之制?論周人明堂,奚取乎「世室重屋」 之制?言「溝洫澮川」 ,非遂人之制也;言「旄旗旟旐」 ,非司馬、司常、巾車之制也。其他纖悉,有不可盡信者甚多,概以為周家之制度,豈其然乎?

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鄭鍔曰:「王、公、士、大夫固可謂國之職,百工、商、旅、農、夫、婦功分各不同,貴賤殊等,乃大宰所授九職中之四者而已,詎可取並列而為六耶?《記考工》者將言百工之事為甚重,故以六職之大,而司空之職有百工之事,亦得參與其中,則百工不可以為賤藝而忽之,故取考工之事以足六職之名,非以農、工、商、旅與王公」 並肩,無復等降也。

坐而論道,謂之「王公。」作而行之,謂之《士大夫》。審曲面 埶,以飭五材,以辨民器,謂之《百工》。

鄭康成曰:「五材各有工,言百,眾言之也 。」王昭禹曰:「五材者,民器資之以有成也。一材不可闕,一器不可廢,則百工之事烏可後哉?」然欲辨民器,必先乎飭五材,欲飭五材必先乎審曲、面埶,惟窺理所在然後能審曲,惟正體所向然後能面埶。五材,天之所生,必致力以修飭之,然後可以為民器。若飭木而為舟車弓廬之屬,飭金而為量鼎劍削之屬,飭土而為甗甑簋,之屬,飭水火而運用之,以成乎眾材之屬,飭材以為器,而民器各有宜焉,不可以不辨。其為輪也,辨其高下之地;其為弓也,辨其安危之人;其為庛也,辨其地之堅柔;其為劍也,辨其士之上下。故曰「以辨民器。」

通四方之珍異以資之,謂之「商旅」;飭力以長地財,謂 之「農夫」;治絲麻以成之,謂之《婦功》。

王昭禹曰:「六職之序,王公制法以示百工者也,士、大夫行法以治百工者也,商旅通物以資百工者也,農夫長財以養百工也,嬪婦化治以成百工也。故王公、大夫之序在百工之上,商旅、農婦功之序在百工之下。」

「粵無鎛,燕無函,秦無廬,胡無弓車?」粵之無鎛也,非無 鎛也,夫人而能為鎛也。「燕之無函也」,非無函也,夫人 而能為函也。「秦之無廬也」,非無廬也,夫人而能為廬 也。胡之無弓車也,非無弓車也,夫人而能為弓車也。

趙氏曰:「粵、燕、秦、胡,地名也;鎛、函、廬,弓車器名也。鎛,治田之器。粵地塗泥,多草薉,而山出金錫,鑄冶之業,田器尤多。以《職方氏》考之,揚州即粵地也,其利金、錫、竹箭,則粵多金錫,信矣。」 函,甲冑之屬。燕近強胡,習作甲冑,則燕地之人能為函也;廬,戈戟之柲,即廬人為廬器也。如今鎗刀之柄,以木之堅強者為之;秦多細木,「善作矜柲」 是也。弓車,射乘以攻戰之器,匈奴無屋宅田獵畜牧,逐水草而居,皆知為弓車是也。人之為藝,必有所短而後見所長,有所拙而後見所巧,今舉國皆能之,所以云「無。」 《新義》云:「段氏為鎛器,函人為甲,廬人為廬器,弓人為弓,車人為車。」 《考工》所以有是五工者,謂人不皆能,故設工以為之。至於粵、燕、秦、胡夫人皆能之,故曰「無。」 非無其工,乃無其名也。

知者創物,巧者述之守之,世謂之「工。」

趙氏曰:「此段是推原制器本末先後之序,無所不通之謂智。惟智者明物燭理,所以世間原無此器。智者以心思之妙,理致之精,自我創出來。巧,謂工之巧者,見智者之創,體立而不備,法具而未詳,以其心術之巧,又依舊制上繼述而增修之。創是開端造始之意,述是繼述不作之意。巧者因仍增益之功,至於自祖」 及孫,世世守而勿失,如「函人之子常為甲,弓人之子常為弓」 之類。流傳愈久,則技藝愈精,然後謂之工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