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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一月還之。」皆頓首謝,及期無敢違。

《遼史食貨志》。「聖宗乾亨十三年,詔諸道置義倉。歲秋 社民隨所獲戶出粟庤倉。社司籍其目。」

沿邊諸州,各有「和糴倉。」

《雁門野說》:開寶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夜半,金陵城 陷,大將軍入,予六歲矣,父母昆弟十三人空宅號泣 而出,未知藏匿之所。天漸明,行至廣濟倉東北角姑 之子張成家,成見予父母,泣且言:「兵至矣,去將安適? 此有梯,可踰垣入倉,大軍若來,必不燒倉。成家老小 幸相隨而度,度訖毀梯,勿使人覺。父異其言,骨肉由」 是皆入。既而成欲去梯,父曰:「不可也,我與汝即免,後 人何從?但留之,俾來者得踰垣,則眾皆濟矣。」於是果 有人沿梯而上,復有驚肩臼而登者,父乃與仲氏取 廥中官梯兩隻擲於外。至卯辰間,大軍既入,火照臺 城。少頃,果有百餘甲士,持赤幟立於牆外,實守倉敖。 是則張成所謀,蓋得濟者眾,由我父不使去梯而又 益之也。二十八日《招安》,城中多被殺傷,惟此間老幼 近二十人獲全云。

《賢奕王武恭公知定州》。是時契丹主在燕京,朝廷發 兵屯定州者幾六萬人。一旦倉中給軍糧,軍士以所 給米黑,諠譁紛擾,監官懼,逃匿。公自入倉視之,乃使 召專副問曰:「昨日我不令汝給二分黑米、八分白米 乎?」曰:「然。」「然則汝何不先給白米,後給黑米?此輩見所 得米黑,以為所給盡如是,故諠耳。」專副對曰:「然某之 罪也。」公叱從者,杖專副人二十。又呼四卒謂曰:「黑米 亦公家物,不給與汝曹,當棄之乎?汝何敢乃爾諠譁。」 四卒相顧曰:「向者不知有八分白米故耳,某等死罪。」 公又叱從者亦人杖二十。召指揮使罵曰:「衙官,汝何 不戢士使如此,欲求決配乎?」指揮使百拜流汗,乃捨 之,倉中肅然。

《遺史記》聞龍興倉,汴都興國寺也。舊有龍興寺,周世 宗廢為倉。國初,寺僧屢訴求復為寺,太宗怒其煩瀆, 遣使封劍誅之,且曰:「懼即斬,不懼再奏」,僧行臨刑不 懼,使以聞,太宗甚喜,即日如其請,復改為寺。

《宋史仁宗本紀》,嘉祐三年二月,「詔三京諸州軍,自今 年終應戶絕納官田土未賣者,並撥隸廣惠倉。詔三 司以天下廣惠倉隸司農寺,逐州幕職、曹官各一員 專監。」

《張孝祥傳》:「孝祥知荊南湖北路安撫使,置萬盈倉,以 儲諸漕之運。」

《丹徒縣志》:建炎之亂,鎮江歲輸米率不如數,轉運使 按視,計倉粟存者尚負數萬扃鑰而去。軍食不繼,官 吏憂窘。汪藻知鎮江,命破鐍給之,曰:「官軍張頤待哺, 米在廩中而不與之食,群黥飢餓無聊,雖錮南山,猶 有隙也。守重得罪,不敢辭,會言者讒藻,除宮觀。」 《福建通志》:汀州府「舉子倉,一在清寧縣市,一在石洞 寨,一」在羅村團。宋紹興五年,以民生子多不舉,於縣 置倉,遇生子者給米一石。

《金史食貨志》:「常平倉,世宗大定十四年,嘗定制詔中 外行之,其法尋廢。」

《元史靳德進傳》:「德進授昭文館大學士,知太史院,領 司天臺事,賜金帶、宴服。」都城以荻苫廩,或請以瓦易 之。帝以問德進,對曰:「若是役驟興,物必踴貴,民力重 困,臣愚未見其可。」議遂寢,敕中書,自今凡集議政事, 必使德進預焉。

《明外史周忱傳》:「宣德五年,忱巡撫江南,見諸縣收糧 無團局,糧長即家貯之,曰:『此致逋之由也』。」遂令諸縣 於水次置囤,囤設糧頭、囤戶各一人,名轄收至六七 萬石以上,始立糧長一人總之,名總收。民持帖赴囤, 官為監納,糧長但奉期會而已。

時公、侯祿米、軍官月俸皆支於南戶部,蘇、松民轉輸 南京者,石加費六斗。忱奏令就各府支給,與船價米 一斗,所餘五斗。通計米四十萬石有奇,并官鈔所糴, 共得米七十萬餘石,遂置倉貯之,名曰「濟農。」賑貸之 外,歲有餘羨。凡綱運風漂盜奪者,皆取給於此。 《長水日抄》:「通州距京城東四十餘里,城中積糧數百 萬石。」己巳之變,也先南犯,諜報欲據通州,朝議先焚 倉廩。會周文襄忱至京師,都御史陳僖敏鎰問計於 周,周曰:「若如此,寇未至而棄軍實,非計也。盍若檄示 在京官軍旗校,預給一歲之糧,各令自支,則糧歸京 師,又免輦運之費。不數日,寇至通州,無所獲而去。」 《明外史佞幸傳》:裴德有寵於武宗,賜國姓。正德六年 十一月詔賜東關太平倉為德私第,德請改為公館。 戶部尚書孫交爭之,謂:「積貯大藏,費國家工役萬萬 計。正統末,京師戒嚴,議者欲移通州糧盡入京倉。頃 者盜薄,文安去通州,一日有欲復申前議者。豈可因 目前無糧,改為公館?臣承乏戶曹,此而不言。他日聖 心悔悟,念此倉非賞人之物,雖加臣重譴,亦無及矣。」 不聽。已而竟改為鎮國府,駐宣府兵

《武宗實錄》,正德五年六月,戶部言,「永昌寺舊址,改建 為倉,未有名。」乃賜名曰太平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