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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塗銀寶五,玉寶、受命寶一。咸陽所得,三寸六分, 文曰「受命于天,既壽永昌。」相傳為秦璽,白玉蓋,螭鈕, 傳國寶一,螭鈕二,玉並碧色。鎮國寶一,文曰「承天休, 延萬億永無極。」又受命寶一,文曰「受命于天,既壽永 昌。」天子之寶一、「天子信寶一、天子行寶一、皇帝之寶 一、皇帝信寶一、皇帝行寶一、皇帝恭膺天命之寶二」, 皆四寸八分,螭鈕。「御書之寶二,一龍鈕,一,螭鈕。宣和 御筆之寶一,螭鈕。金寶并印天下同文之寶一,龍鈕, 御前之寶二,御書之寶一,宣和殿寶一,皇后之寶一, 皇太子寶一,龜鈕,皇太子妃印一,龜鈕,金塗銀寶。皇 帝欽崇國祀之寶一,天下合同之寶一,御前之寶一, 御前錫賜之寶一,書詔之寶一」,外有宋「內府圖書」印 三十八。

內府圖書之印一,「御書」三,「御筆」一,「御畫」一,「御書玉寶」一,「天子萬年」一,「天子萬壽」一,「龜龍上珍」一,《河洛元瑞》二,《雲漢之章》一,「奎壁之文」一,《華國之瑞》一,「大觀中祕」,一,「大觀寶篆」一,「政和」一,「宣和」三,《宣和御覽》一,「宣和中祕」,一,「宣和殿制」,一,「宣和大寶」一、「宣和書寶」,二,「宣和畫寶」一,《常樂未央》一,古文二封四,共三十五面,並玉封字一,御畫「一。」二面並瑪瑙,政和御筆一,係水晶。

太宗天會六年詔給百官新印

按《金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百官志》:「百官之印,天會 六年始詔給諸司。其前所帶印記。無問有無新給,悉 上送官。敢匿者國有常憲。」

熙宗皇統五年始鑄御前寶書詔寶各一

按《金史熙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本朝所製,國初就 用遼寶,皇統五年,始鑄金御前之寶一,「書詔之寶一。」

海陵天德二年詔改鑄尚書省印

按《金史海陵本紀》。不載 按《百官志》:「天德二年行尚 書省以其印小,遂命擬尚書省印小一等改鑄。」

正隆元年改定內外諸司印記

按《金史海陵本紀》,「正隆元年二月辛巳,改定內外諸 司印記。」 按《百官志》,「正隆元年,以內外官印,新舊名 及階品,大小不一,有用遼宋舊印及契丹字者,遂定 制,命禮部更鑄焉。三師、三公、親王、尚書令並金印,方 二寸,重八十兩,駝鈕一字。王印,方一寸七分半,金鍍 銀,重四十兩,鍍金二字。諸郡王印,方一寸六分半,金 鍍」銀,重三十五兩,鍍金三字。《國公》無印。一品印,方一 寸六分半,金鍍銀,重三十五兩,鍍金三字。二品印,方 一寸六分,金鍍銅,重二十六兩。東宮三師、宰執,與郡 王同。三品印,方一寸五分半,銅,重二十四兩。四品印, 方一寸五分,銅,重二十兩。五品印,方一寸四分,銅,重 二十兩。六品印,一寸三分,銅,重十六兩。「七品印」,一寸 二分,銅重十六兩。「八品印」,一寸一分半,銅重十四兩。 「九品印」,一寸一分,銅重十四兩。凡朱記方一寸,銅重 十四兩。

世宗大定十八年詔製大金受命萬世之寶

按《金史世宗本紀》,大定十八年十二月壬子,群臣奉 上大金受命萬世之寶。 按《禮志》:十八年得美玉,詔 作大金受命萬世之寶,其制徑四寸八分,厚寸四分, 盤龍鈕,高厚各四寸六分。奉敕再議,今所鑄金寶,宜 以進呈為始,一品及王公妃用玉寶,二品以下用金; 宣命之寶,又有禮信之寶,用銅,歲賜三國禮物,緘封 用之。明昌間更以銀。又有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皇 太妃寶,又有皇太子及守國寶,皆用金。 按《宗永傳》, 永子璋為御史大夫,奏曰:「太祖武元皇帝受天明命, 太宗皇帝奄定宋土。自古帝王之興,必稱受命,當製 大金受命之寶,以明示萬世。」上曰:「卿言正合朕意。」乃 遣使夏國市玉。十八年,受命寶成,奏告天地宗廟社 稷。 按《左光慶傳》,光慶善篆隸,御史大夫璋請製大 金受命寶,有司以秦璽文進,上命以大金受命萬世 之寶為文,徑四寸八分,厚一寸四分,蟠龍鈕,高厚各 四寸六分有半。禮部尚書張景仁、少府監張僅言典 領工事,詔光慶篆之。

大定二十二年,詔鑄「皇太子守國之寶。」

按《金史世宗本紀》,不載。 按《百官志》:太子之寶,大定 二十二年,世宗幸上京,鑄「守國之寶,以授皇太子。 大定二十三年,詔製宣命之寶。」

按《金史世宗本紀》:二十三年三月丙子,初製宣命之 寶,金玉各一。 按《禮志》:「二十三年,又鑄宣命之寶,其 徑四寸二釐,厚一寸四分,鈕高一寸九分,字深二分, 敕有司議所當用奏。」今所收八寶,及皇統五年造御 前之寶,賜宋國書及常例奏日則用之,「書詔之寶」,賜 高麗、夏國詔,并頒詔則用之。

大定二十四年,授皇太子守國寶,鑄行尚書省等印。 按《金史世宗本紀》:二十四年三月丙申,尚書省進皇 太子守國寶,上召皇太子授之。 按《禮志》,大定二十 四年,皇太子寶,金鑄龜鈕,有司定其文曰監國。上命 以守易監比親王印,廣長各加一分。 按《百官志》:大 定二十四年二月,鑄行尚書省、御史臺并左右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