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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魏書高祖本紀》,「太和十九年二月甲辰,幸八公山,路

中雨甚,詔去。蓋見軍士病者,親隱恤之。」

《北史裴延儁傳》:「延儁從祖弟良為西北道行臺。時有 五城郡山胡馮宜都、賀悅回成等假稱帝號,服素衣, 持白繖白幡,率諸逆眾于雲臺郊抗王師,良大破之。」 《列女傳》:「冼氏者,世為南越首領,撫循部眾。隋文帝諭 之歸化夫人親被甲,乘介馬,張錦傘,領彀騎衛,詔使 循撫諸州,封譙國夫人。」

《隋書麥鐵杖傳》:「鐵杖驍勇有膂力,日行五百里。大建 中,結聚為盜,沒為官戶,配執御傘。每罷朝後,行百餘 里,至南徐州,踰城入劫盜,旦還及時,仍又執傘。州以 狀奏,朝士見鐵杖每旦恆在,不之信也。」

《海山記》:「楊素有戰功。一日煬帝與素釣魚於池並坐, 左右張傘以遮日。帝起如廁,回見素坐赭傘下,風骨 秀異,堂堂然。帝大忌之。」

《隋書禮儀志》:「王庶姓王,儀同三司以上、親公主,雉尾 扇,紫傘。皇宗及三品已上官,青傘朱裡。」

《雲仙雜記》:韓愈刺潮洲,嘗暑中出張皂蓋,歸而喜曰: 「此物能與日輪爭功,豈細事耶?」

《杜陽雜編》:永貞元年,南海貢奇女盧眉娘,年十四,幼 而慧悟,工巧無比,善作飛仙蓋,以絲一縷分為三縷, 染成五彩,於掌中結為傘蓋五重,其中有十洲三島、 天人玉女、臺殿麟鳳之象,而外列執幢捧節之童,亦 不啻千數。其蓋闊一丈,秤之無三數兩。自煎靈香膏 傅之,則虯硬不斷。上歎其工,謂之「神助。」

《五代史李昪傳》:昪秉政,欲收人心,乃寬刑法,推恩信, 起延賓亭,以待四方之士。引宋齊丘、駱知祥、王令謀 等為謀客,士有羈旅於吳者,皆齒用之。嘗陰使人察 視民間,有婚喪匱乏者,往往賙給之。盛暑未嘗張蓋 操扇,左右進蓋,必卻之曰:「士眾尚多暴露,我何用此。」 以故徐溫雖遙秉大政,而吳人頗已歸昪。 《湖湘故事》:王逵奉詔伐吳,有蜜蜂無數進逵傘蓋,周 行逢內喜,潛與潘叔嗣、張文表等謀曰:「我觀王公妖 怪入傘,他時落別人手,我輩處身何地?我等若三人 同心,共保馬氏舊基,豈不為丈夫哉!」

《稽神錄》:「江南軍使蘇建雄有別墅在毗陵,常使傔人 李誠來往檢事。乙卯歲六月,誠自墅中回,至句容縣 西。時盛暑赫日,持傘自覆,忽起大風,飛沙拔木,捲其 傘蓋而去,惟餘傘柄。行數十步,雷雨大至,方憂濡濕, 忽有飄席至其所,因取覆之。俄而雷震地,道傍數家 之中,卷去一家屋室,向東北而去。頃之震其居,蕩然」 無復遺者,老幼十餘,皆聚桑林中,一無所傷。舍前有 足跡,長三尺。誠又西行數里,遇一人求買所覆席,即 與之。復里餘,後遇一人求買所持傘柄,誠乃異之曰: 「此物無用,爾何為者?」乃買之。其人但求乞甚切,終不 言其故。隨行數百步與之,乃去。

《清異錄》:晉少主北遷,至孟津界一古寺,遺下所張紫 羅傘,五層疊垛簷仍泥金作盤花,但朱柄折耳。 《涑水記聞》:太祖皇帝即位後,車駕初出,過大溪橋,飛 矢中黃繖,禁衛驚駭,帝披其胸笑曰:「教射,教射。」既還 內,左右密啟捕賊,帝不聽,久之亦無事。

《茅亭客話》:至道丙申歲夏五月,俳優人羅袂長有親 戚居南郭井口莊,袂長晨往訪之,時有莊民網獲數 魚,袂長取三頭貫於傘中持歸,至中路,天色晦冥,迅 雷急雨,林木皆傾,火光燭地,袂長恐魚是龍也,棄之 田畝中,雷電益甚,驚懼投村舍避之,振慄不能自止, 俟其霽方歸。來日遲明,村人將傘與魚云:「夜來莊主 差某相尋,恐為雷雨所驚,見雷霹傘簳,被乖龍將去。 魚與傘遭雷火所燎,拾得,今將歸焉。」

《宋史·輿服志》:「繖,人臣通用,以青絹為之。宋初,京城內 獨親王得用。太宗太平興國中,宰相、樞密使始用之。 其後近臣及內命婦出外皆用。真宗大中祥符五年, 詔除宗室外,其餘悉禁。明年,復許中書、樞密院用焉, 京城外則庶官通用。」

《後山談叢》:「真宗既渡河,遂幸澶淵之北門,望見黃蓋, 士氣百倍,呼聲動地。兵既接,射殺其帥順國王撻覽。 敵懼,遂請和。」

《宋史仁宗曹皇后傳》:張妃怗寵上僭,欲假后蓋出游。 帝使自來請,后與之,無靳色。妃喜,還以告帝曰:「國家 文物儀章,上下有秩,汝張之而出外庭,不汝置也。」妃 不懌而輟。

《桐陰舊話》:「韓忠憲公少年貧時學書無紙。莊門前有 大石,就其上學字,晚即滌去。遇烈日及小雨,張弊傘 自蔽,牽以為常。」

《青瑣詩話》:張丞相士遜,慶曆年懇上封章,乞還政柄, 方許還。第一日暫出游近邑,惟一僕馭馬,一僕持傘 復歸。門吏訝其青蓋,詢之,乃取門曆書一經云:「因思 山去看山回,軟帽輕紗入御臺。門吏何須問張蓋,兩 曾身到鳳池來。」門吏以詩奏御,仁廟愛其詩,特賜銀 絹各百。中使傳旨云:「助卿遊山之費。」朝野榮之。 《宋史·輿服志》:「神宗熙寧之制,非品官禁用青蓋京城